仿佛是一夜之间,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中国威胁论”的又一论点支撑。
国外媒体对中国食品安全的报道,和我们的食品出口正好相反——一个是传进来一个是卖出去。在经历了苏丹红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后我们曾经引以为傲的出口产品,其质量问题瞬间成为了国际性话题。
7月21日,日本官房长官盐崎宫久在一个会议的致辞中,提出对中国产品要提高警惕,7月22日至27日,欧盟负责卫生和消费者保护事务的委员梅格莱娜·库内娃来中国,就同一话题与中国官员交涉,8月1日,美国卫生部和食品药品管理局官员抵京,就食品安全问题与中国官员开磋商双方并就食品安全合作达成框架性协议……
毫无疑问,中国的食品安全的确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同样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政府和公众的强烈关注下也在不断改善。目前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背后既有贸易壁垒的需要,也有我们自身的质量问题,既有环境污染的代价也有制度安排的欠缺……
但是,“建设性”是国际社会和中国政府,企业都必须理智接受的处理问题方针从消费的角度说,全球的消费者都是一样的。
水产品贸易争夺战
秦轩
中国出口食品中,只有水产品是贸易顺差。在国际贸易中,这一类产品被屡遭遇“找茬”颇具深意。
2007年8月5日,青岛。鲁玉广和他的妻子一起守在自己的虾塘和螃蟹塘边,手里一刻不停地在收拾着喂螃蟹的饲料。离秋汛还有1个多月,按往年行情,等农历八月初一一过,商贩们就会上门收购鲁玉广的对虾、斑马虾和螃蟹。不过鲁玉广不知道,中国的养殖海产品市场,正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国际贸易战的焦点。
尽管当地的渔业管理局表示,胶南地区的虾类产品主要针对国内市场,但鲁玉广知道,他的产品被贩子收购后会转卖到国外去。全球化的时代,食品安全问题最终将使贸易战带来的压力落到像鲁玉广这样的渔农身上。
“无辜”的污染
尽管记者递给鲁玉广的报纸上已然言之凿凿,但他依然不肯相信自己养殖的虾有污染问题。
这张报纸清楚地载明,美国FDA(食品药品管理局)于今年6月28日发布了一项警报通告,通告称,在美全国范围内对中国鲶鱼、鲮鱼、虾和鳗鱼实施自动扣留并禁止入境,除非进口商通过独立的检测来证明这些产品不含未经批准的残留物质。
通告的由来源自2006年9月,美国FDA在中国进口的鳗鱼身上发现了抗生素孔雀石绿的药剂残留超标。此后,从2006年10月1日到今年5月31日,美国FDA持续增加了对从中国进口的养殖水产品监察的力度。期间,FDA从鲶鱼、巴沙鱼、虾、雅罗鱼和鳗鱼等水产品中抽取89个样本,其中22个样本(比例相当于25%)发现有药品残留剂,包括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等禁用抗菌剂的污染。
而美国林业局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现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可能会诱发癌症,因而撤回了这些抗生素药品的使用。事实上,呋喃类药物和孔雀石绿在中国水产养殖中也是明文禁止使用的。
鲁玉广对于不相信自己这些虾会被污染的解释非常朴实,他告诉记者,他养殖虾的水,都是从海里直接引来的,而喂养虾的饲料主要是煮熟的小杂鱼。“如果鱼里有污染物,鱼煮熟了,污染不也没了。”他的邻居魏合学也在一旁表白着自己的无辜。
然而,美国FDA的鉴定结果不容置疑。问题只能落到这些小杂鱼身上,这些鱼是鲁玉广他们从村里几块钱一斤买来的,产自黄海海域。如果黄海海域存在环境污染,且恰恰就是呋喃类药物和孔雀石绿之类的污染,最终产出的不论是虾抑或是其他什么海产品,都无法逃脱污染。
就在美方发布通告的次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与美国卫生部部长莱维特通电话,中方提出,对中国的4种水产品被不加区别地全部采取自动扣留并禁止入境,中方不能接受。双方最后决定在8月1日,由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的官员赴中国谈判。
“肯定列表”门槛
在日本市场上,对于中国出口食品的进入,设限更是早在一年之前。
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是日本为加强食品(包括可食用农产品)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
在中国对日出口产品中,鳗鱼是近年最受日本关注的一项产品。2006年5月29日“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日本立即对中国输日鳗鱼实施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命令检查,并且检测项目将从原有的25项增加到112项。这对中国对日出口鳗鱼造成了严重影响。
毕竟,即使能够达到日本已制订最大残留标准的项目测试,那些尚无最大标准的农业化学品,更是一支无形的钳制之手。
2006年中国对日本出口活鳗1.23万吨,共计1.3亿美元,比上年分别下降4.8%和15.7%。其中6~12月出口7400吨,7500万美元,尽管出口数量同比增长7%,但平均单价却下降了15.8%。
2006年中国对日本出口烤鳗3.89万吨,共计4.97亿美元,数量比上年增长8.1%,但金额却下降1.2%。其中6~12月出口1.66万吨,同比增长22.9%,金额为1.93亿美元,同比增长6.5%,平均单价下降13.4%。
不仅如此,一旦有中国输日的食品出现残留超标,来自日本的舆论即显激烈。
今年1月,日本厚生劳动省检出一批中国烤鳗含有隐性孔雀石绿残留0.062ppm(即百万分之0.062),在名古屋、神户和清水检疫所检出七批中国活鳗的呋喃它酮代谢物一氨基脲超过标准,残留量分别为0.05、0.02、0.085、0.029、0.035、0.006、0.02ppm,原因是“养殖场管理不足”,要求予以废弃或退货。而日本的《鳗鲡网》则紧随其后,就此惊呼:“从现在开始,似乎已经进入了隐性孔雀石绿和氨基脲的时代!”
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每个月关于中国出口美国、日本和欧盟食品受阻情况均发表分析报告。1月份的报告中特意提到,日本扣留中国不合格食品比去年同期增多了160%。2月份的报告再次提到日本扣留不合格食品批次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多。
新贸易壁垒?
为了回应一系列来自日本的食品安全压力,在2007年3月,商务部外贸司特意推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半年来对日农产品出口的分析报告。报告中称,日本市场来之不易,近几年日本媒体将中国产鳗鱼产品的药残问题夸大其词,将中国
鳗鱼说成“毒鱼”“浸在药液中的鱼”等等,造成日本消费市场对中国鳗鱼的不信任感在逐渐扩大。
显然,食品安全的质疑最终都压在了进出口贸易的肩上。
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日本在中国食品出口国中的份额比重已经从2005年的30.7%下降到27.8%。2006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根据海关统计,2006年6月~12月,中国对日出口食品44.3亿美元,增长3.6%,同比增幅回落0.6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对美国、欧盟、日本的食品出口受阻批次统计还可以发现,水产品成为最主要的狙击对象。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关于中国出口美国、日本和欧盟食品受阻情况分析的报告显示,今年1月至5月,三国扣留各国不合格食品的批次中,中国水产品被扣留的情况比其他出口食品要严重得多,最少占到25%,最多占到47.8%。从被扣原因来说,最主要的就是残留限量超标问题。
而在水产品中发现问题,一个是从药物残留上找,一个是从重金属上找。现在重金属还没提到日程上来。一般重金属内脏中含量多,肉中含量少,而且不好追究。于是药剂残留成了寻找问题的方式。
美国FDA一份报告提供的背景表明,养殖海产品正在成为世界食品经济增长最快的一部分,它相当于全世界所有海产品产量的一半。而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中国推动的。中国是世界上养殖海产品最大的生产国,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70%。事实上,在世界养殖海产品的国际贸易中,中国处于领先地位,中国出产的养殖海产品其价值相当于全世界总养殖量的55%,超过一半。对美国而言,中国是第三大海产品来源国。美国餐桌上每10只虾就有1只来自中国,每50条鲶鱼中有1条来自中国。
此外,据中国海洋大学教授、食品安全专家林洪介绍,美国对中国水产品制裁存在明显的国际贸易竞争因素。林洪表示,水产品成为关注焦点的一个原因是中国出口食品中,只有水产品是贸易顺差。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这一类产品被屡遭“找茬”是颇具深意的。
不安之源
方玄昌秦轩
如果食品安全不从生产的源头开始监管,而过于依赖终端的堵缺补漏代价将意外地高昂。
戴建军的饭店坐落于著名的杭州龙井村,故名“龙井草堂”。
这是一家极为特殊的饭店。风景秀美雅致之外,整个饭店基础建设投资3000万,却仅有6个包间;并且每餐“不换桌”,也就是一天只接待12桌客人。
更为特殊的是,来这里吃饭的客人是没有点菜权的。“我给你做什么,你就吃什么,”老板戴建军告诉本刊,“这里人均最低消费是200元,其上是280元、380元等等。”
饭店老板“收回”点菜权有他充足的理由。这里的果蔬肉蛋并非如同一般现代餐馆那样四时俱全,龙井草堂完全杜绝暖棚、化肥和农药辅助培植的果蔬进入厨房,同样也拒绝饲料喂养而生产的肉、蛋走向餐桌。而在烧制这些食物的时候,甚至都不允许用味精。
“猪肉采购自192公里之外的桐庐合村,鱼来自70公里之外的绍兴农村。我们花了3年多时间来教育为我们提供食物原料的农民,告诉他们一个道理:利用现代技术多收了三五斗,实际效益却未必会更好。”戴建军说,他们就是要把农民自己吃的、完全按照传统节气种植出来的蔬菜,以及吃粮食吃草长大的猪、溪水里面自然长大的鱼给搬弄到龙井草堂来。
“纯绿色”和人工养殖、集约化生产出来的食物有多大差别?“你来这边吃一次就知道了。真正野生无污染的鳝鱼,和人工养殖长大的鳝鱼味道完全不一样;自然种植长大的西瓜和掺和了甜味素的西瓜,味道也有本质的差别。”
每天仅12桌的客人和人均200元的最低消费,均显示出当前真正“纯天然”食品的弥足珍贵。戴建军说,这个饭店要实现盈利是很困难的,他们更希望的是传达出这样一种理念:人,不能老吃机械化生产的“饲料”。
农药残留:蔬菜首当其冲
“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对蔬菜的检测结果,近年来农药超标率是5%~10%,而5年前这个数字是30%左右。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农民不规范用药造成的。”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的郑永权研究员告诉本刊。
根据郑永权的介绍,蔬菜由于生长期短,更容易残留有农药。中国的保鲜蔬菜在食品出口行业中仅次于水产品。
而谷物类粮食一方面生长期比较长,另一方面有壳层保护,相对不容易出现残留农药超标的情况。
即使是5%~10%,这个残留农药超标的比例也还是很高的。但这并不等于这些超标的蔬菜吃下去都会对身体构成威胁。“即使农药残留略微超标,短期内也不会对吃的人产生明显影响。科学家设定农药残留标准,一般是把动物实验基础上计算出的对人体产生影响的浓度除以100,有时还得再往下降低一些而得到一个数值。因此,标准浓度是一个很安全的量。”郑永权说。
中国农业大学的食品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认为,科学和社会的发展使得粮食的产量和质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总的来说利大于弊。
“在正常、规范的使用条件下,残留在粮食里面的农药对身体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何计国说,“化肥对于食物营养的影响微乎其微——尽管口感上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别。而化肥对于食品安全来说则是起正面作用的。100多年前,由于有机肥料里面寄居着一些有害微生物,导致的传染病比现在要多得多。”
对于农药标准问题,何计国说,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所谓国际标准——事实上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各国对于某一种特定的粮食的摄入量差别很大,因此标准也就相应地有差别。“当然,要出口到别国,这类食品就应该遵从对方的标准。”
另一方面,现在各国对于食品所设立的标准,何计国认为有的已经超出了科学需要的范畴,而受到政治、经贸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技术更加成熟的国家制定了更加严格的标准,这在客观上成了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的贸易壁垒。“对于不同国家设立的标准,应该这样说:无论是采用高要求标准还是相对低要求的标准,低于标准的农药残留浓度对人体的影响都是观察不到的;当然,如果较真地说,高要求标准下的残留农药对人体的影响更小。”
重金属:从土壤到饲料
2006年初,河南新乡发生了一起官司:一个养猪专业户在短时间内连续死亡了100多头猪,他怀疑是饲料有问题,检测之下,他购买的这批饲料中类重金属砷(氧化后成三氧化二砷,即为砒霜)的含量超标了几十倍。但地方法院判定另有其他原因导致死猪,最后受害人找到了中科院地理所的陈同斌研究员。
“国家对于饲料中砷的含量标准很奇怪:无机砷标准为5PPm,砷总量标准为20PPm,但有机砷标准竟然高达100PPm,”陈同斌说,部分标准高于整体
标准,这是不可思议的。
陈同斌的课题组正在对全国粮食、蔬菜种植地的重金属污染状况做全面的调查。他认为,国家应该从粮食生产的源头开始控制污染物进入食物链。“终端的检测当然很重要,但如果不从源头上控制,等到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已经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根据农业部前几年的抽样调查,国内一座城市的重金属超标率,蔬菜超过了20%,粮食超标率也达到10%左右。
对于重金属等问题,还有更严重的问题存在:重金属本来存在于自然中,因此土壤中含有一定浓度的重金属是很正常的。但在一些地方,极少数人居然会故意往饲料中加入一些重金属。
陈同斌告诉本刊,如同新乡那家饲料厂一样加入砷的目的,则仅仅是为了让吃这种饲料长大的猪,屠宰后肉的颜色更加鲜红好看。
污染让水产付出代价
事实上,由于出口欧盟、日本和美国必须达到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准,实际上中国出口食品的质量在国内食品生产中属于质量标准要求最高的。出口的粮食、蔬菜,对于其源产地都有一定的选择。然而,中国出口国外的水产品就比较麻烦,因为中国的河、湖、海污染的确比较严重,进一步导致水产品受污染。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食品安全专家林洪介绍说,中国海域污染从南向北污染程度依次增强,微生物和重金属这两种污染物的含量都反映出这种规律。最严重的是渤海。渤海海水交换量小,污染河流多,环海工业区也多。以微生物含量来说,不同海域几乎以一个量级的速度递增。“这是环境检测部门测量的。我们也发现,采集的海产品样品中,有些数值的确非常高。”
渤海海域污染已经对当地出口海产品造成了影响。据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公布的消息,2007年6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由于查出中国某海域产二枚贝含有大幅超出规定值的麻痹性贝毒,因此,请进口商对于该海域捕的二枚贝,在确认海域的清洁度之前,采取适当措施,慎重进口。
而记者查阅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的通知原文,发现通知明确写明该海域为辽宁省大鹿岛海域。
出口水产品还有一个问题是养殖中添加药物。养殖密度过大,水产品会生病,因此就得用药。“不是说不应该用药,但是应当科学用药。在收获之前,经过合理的处理,让水产代谢,一般是10天或20天,把药物残留代谢到安全线以下,达到台格标准。按照这种方法处理,一般不会出问题。”林洪说。
食品流通:疏密之间的监管
赵磊
“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而且立法太多,非但不能增进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反而损害其威信,也为操纵者提供了更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向本刊记者指出当前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所在。
最近两个月来,在北京呷哺呷哺吃火锅的客人,都能够注意到,在他面前的菜单上,有类似这样一句话:本店已引进农药残毒检测仪,对本店菜品进行检测,请放心食用。
两个月前,北京呷哺呷哺连锁快餐公司花费1.8万元,购入了一台RP410型全自动农药残毒检测仪。从那以后,在这家台湾独资的吧台式涮锅连锁店中,消费者均通过菜单上的那句标注语,被告知可以吃到经过农残检测台格的蔬菜。
呷哺呷哺连锁的企业研发中心一位赵姓主任对记者说:“之前,顾客对菜品残留的农药是否放心,只能凭感官,看一看、闻一闻,而现在我们可以为顾客提供检验取得的科学数据。”
如今,呷哺呷哺连锁快餐在京郊有自己的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由菜农按照农业、质检、卫生等部门的农产品种收标准以及公司要求,直接从田地送至配送中心。每天,这些蔬菜都会在这里,按照固定程序分别经受农残检测仪从叶菜到茎菜表皮的抽样、过滤、检查。
漏洞
事实上,从2004年开始,中国农业部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试点工作,探索市场准入管理的模式。目前,大连、西安、郑州等城市已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从检验检测机构设立、进货查验、检测与报告、不合格产品处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在7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中国从2001年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蔬菜、水果一直是无公害食品行动中监管的重点。农业部对37个大中城市蔬菜、水果农产品的检测合格率一直在94%以上。
“最近我们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的抽查结果,蔬菜、水果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9.2%、98.7%,分别比2003年提高9.8、7.7个百分点。农业部门从1988年开始规划,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建立了323个国家级和部级质检中心,同时省地县建立了1700多个质检机构。现在这个体系承担着整个农产品的检验检测、例行监督抽查工作,应该说能力和水平是不断提升的。”张玉香谈到。
但像呷哺呷哺连锁快餐店这样能够主动对食品原料进行科学检查的企业,在国内还仅仅是“新生事物”。
今年3月6日,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王磊在商务部网站上撰文指出:中国“食品流通秩序还比较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多达300余万家,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条件较差,一些餐饮业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几乎所有的餐饮部门都不会对食品原料进行科学检查,缺乏对疾病预防的控制措施。”
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则对记者谈道,“我们不应该只关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问题,而应该花费更大精力用于分散的小生产者,销售者的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的问题很多人说过,更重要的是那么多农民生产环节的管理,菜市场和小餐馆的管理被忽略了。”
他认为,按照中国人的讲究美食、讲究鲜活的饮食习惯,普通老百姓每天吃的东西中工厂的制成品并不多,大部分老百姓的餐桌都来自于菜市场之类的供应。
因此,“我们应当花费更大精力用于这些分散的小生产者、销售者的管理。”他建议说。
法规
在商务部每年发布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中,曾显示中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上市食品超标问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等等。
从去年以来,国家质检、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陆续制定并实施了部分食品新标准,重新修订了一些食品新规定,针对流通领域的安全问题新出台规定有:
国家质检总局去年12月13日发出通
知,要求回收食品不能“再回炉”加工,也不能再作为生产原材料来生产加工食品;
去年12月20日,商务部正式颁布实施《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从今年1月1日起,茶叶、酱油、啤酒等13类食品,贴有QS质量安全标识才可上市流通。国家质检总局还计划在年内将所有种类食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则规定了购销台账制度,要求商家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新办法还规定了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国家质检总局还将于今年8月底,实施食品包装容器市场准入制。
商务部方面,该部条法司司长尚明不久前对媒体表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2007年一类立法计划,有望于年内出台。此外,商务部也在抓紧制定储备肉、储备糖内贸标准化等方面的部分规章,将于年内陆续出台。
标准
除了增加法律法规弥补食品安全的漏洞,在食品标准制定方面,对流通领域的一些规范近年来也在逐渐完善。
6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965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34项,推荐性标准1331项,食品行业标准2892项。其中,包括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安全要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等。
他表示,今后国家相关部门将以农产品、加工食品卫生和质量为重点,加快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过程和餐饮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中国首部对食品馅料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预计也将在年内正式出台。标准起草人之一、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负责人曹德胜对本刊介绍说,“有相当一部分标准是由商业联合会制定的,包括肉制品、糕点、月饼、速冻米面食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豆制品等等。”曹德胜说。
据介绍,中国商业联合会从03年开始就陆续修订这些食品标准,除了要求食品达到卫生部门的要求,还制定包括重金属指标在内的标准对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其次是要与国际标准靠拢。
比如ISO质量认证,和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食品安全标准)等国际上通行的标准。针对一些特殊的产品,也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制定科学的标准,“只要是在市场中流动的商品,就应该有统一的标准。我们的工作就是为这些食品安全生产和销售创造一个基础条件。”曹对记者说。他认为,如果按照标准执行,是不应该出现问题的。“这些已经出台的标准,都针对规模化生产的市场,在生产和销售中如果严格执行,可以100%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但对于一些偏僻、零星的生产企业影响就相对要小。”
针对这些新办法,人们的确更加担心其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走样,因为政策是否能够贯彻到底还在于基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而且,立法太多,非但不能增进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反而损害其威信,也为操纵者提供了更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间。”
比如,在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中规定,所有散装的速冻饺子、肉包等不能在超市出现。但在记者的实地采访中却发现,即使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人们仍可以发现一些超市有这些散装食品。
“在标准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个时间差和地区差的问题,这个公众也应该理解。”曹德胜如此解释。
“大白兔危机”中的第三方力量
赵磊
7月18日,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食品实验室收到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的大白兔奶糖某一品类的样品,要求进行甲醛测试。经检测,其送检样品的测试结果为未检出(检测限是1mg/kg)。在得到SGS关于“大白兔不含甲醛”的权威认证结果一个小时之后,冠生园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海内外数十家媒体发布了这个检测结果。
SGS公司的这次检测结果成为大白兔奶糖成功化解危机公关的有力武器。此前的7月16日,冠生园集团国际贸易公司接到菲律宾经销商来电称;菲律宾食品药品局(BFAD)对中国进口的部分食品进行检验,被检大白兔奶糖含有甲醛。消息当天经菲律宾GMA电视新闻网公布后,“大白兔”品牌因此陷入信誉危机之中。
在突遭“甲醛门”事件后,冠生园立即积极应对,在4天时间内便成功化解危机,其中,“第三方”鉴定功不可没。除SGS外,新加坡政府的检验机构和文莱卫生部的检测机构,均发表声明,宣布经过检测表明,中国产的“大白兔奶糖”不含甲醛。
SGS上海分公司也因此名声大噪。而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这些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才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
事实上,SGS一类的检测机构,对于那些想要开拓海外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并不陌生。这些检测机构一直在向国内企业提供各类有助突破技术壁垒的测试服务。比如,国内企业要成为英国各大零售商的供应商,就须通过英国零售商联盟推出的BRC标准;要为其他欧盟国家如法德的零售企业供货,就要通过IFS标准。很多企业正是通过这些第三方认证顺利进入目标市场。
如果有了这些国际权威的检测认证,国内企业会在面对欧美日本的各类技术壁垒时,大大减少企业出口遭退货、j销毁甚至禁止入市的风险。
SGS集团创建于1878,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SGS集团和隶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共同建立的合资公司,是从事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服务的合资企业。
SGS食品部实验室的测试业务包括各类食品及其添加剂、饲料及其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部分农产品和化工产品等。除常规的理化和微生物测试外,还涉及重金属分析、农药残留和维生素分析测试,营养标签、抗生素残留、非转基因、放射性、品评测试、水质测试等。
近期以来,食品安全事件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这些第三方机构的地位及作用也越来越凸显。
“这些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为为中国食品安全和质量提供保障的第三方重要力量之一。相比于企业自身的质量保障,第三方更为公正客观,为信息不对称的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途径;其次是成为中国政府部门在监管中国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主要补充力量之一。政府部门是监管的主导,但是中国食品市场巨大,空间上难以完全涵盖,技术上也需要不断的更新换代,现实需要这样的机构进行有益的补充。再次,这些机构也成为中国与国际食品安全和质量接
轨的重要桥梁之一,促进国内供应商满足国际买家的质量要求。”SGS食品部工作人员章嫣为本刊分析说。
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典型样本
蔡如鹏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出现安全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很快,涌现出了大量的小企业小作坊,而另一方面,管理模式正从行政监管向法制监管过渡,效率仍有待提高
山东海阳市于家庄的王荣华刚开始学做豆腐的时候,儿子还不满3岁,那时整个村里没有一家豆腐店。如今,16年过去了,儿子考上了大学,王荣华做的豆腐也早已是方圆十几里无人不晓。
十几年来,王荣华几乎天天和丈夫凌晨三点起床。磨黄豆、滤豆汁……赶在晌午前把做好的豆腐送到附近的饭店,或是村民家中。
王荣华所在的于家庄位于山东沿海,是中国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村庄。当初,王荣华与丈夫决定做豆腐也正是出于生计考虑,希望能为这个缺地少林的农民家庭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如今,豆腐生意已经成为这个三口之家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现在,他们每花一分钱,差不多就有一半来自于卖豆腐的收入。
在中国,像王家这样的家庭式作坊比比皆是。它们在中国至少存在了上千年的时间,成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但最近,在备受关注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中,它们却代表了一个被指责的反面典型:沿用传统工艺加工食品的家庭式作坊,虽有固定场所,但生产条件简陋,投有产品标准和工艺规范,甚至没有任何证照。
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虽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只占市场份额的10%,但它们“量大面广,生产条件差”,产品不稳定,有些还不合格,已经成为当前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表现”。
小作坊问题多
与中国多数省份一样,在浙江大部分的豆制品是由小作坊提供的。即便是在省会杭州,小作坊的数量也多达3648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整个豆制品加工企业的92.5%。而与此同时,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只有17家。
6月份,浙江省对全省的豆制品进行了抽查,合格率仅为41%,不合格产品存在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使用过量等问题。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负责人说,大部分问题产品都来自人数不足10人的小作坊,正是由于小作坊产品质量差,导致了整个行业的台格率低。
把食品安全的问题聚焦在小作坊身上的绝不只是浙江一地。今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两打”专项行动中,发现广东中山市东升镇有豆腐加工店违规使用工业染料碱性橙Ⅱ。
碱性橙Ⅱ俗名“王金黄”“块黄”,主要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及木制品的染色,并未被列入食品添加剂范围之内。但由于碱性橙Ⅱ比其他水溶性染料如柠檬黄、日落黄等更易于在豆腐以及鲜海鱼上染色且不易褪色,因此一些不法商贩用它对豆腐皮、黄鱼进行染色,以次充好、以假冒真,欺骗消费者。
目睹过这些被查处小作坊的检查者指责说,这些以零售和批发销售为主的家庭作坊,普遍呈现出“(水平)低、(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环境)差”的特点,不仅缺乏必要的生产加工设备,而且环境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更不用说具备卫生检验和质量管理环节了,很多连最基本的卫生条件都达不到。
根据中国有关的法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特别是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但绝大部分小作坊的人员以家庭成员或临时雇员为主,卫生保证能力差,“甚至有的从业人员从未接受过健康体检。”卫生部执法监督司官员赵同刚说。
在质检系统内部,整治小作坊已被提升到相当的高度。仅2006年,在质检总局的专项整治中,就有1.6万余家小作坊停产或转产,8158家小作坊被强制停产,查处的无证生产、违规生产的小作坊26726家。
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说,能否有效解决食品小作坊问题,已经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决定中国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
两难的整治
但对于中国这个仍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完全取缔这些有着几千年传统的手工作坊似乎是不现实的。
这些普遍人员不足十人的小作坊虽然小,但却覆盖了中国的绝大部分土地,已经成为当地居民,尤其是很多农民购买食品的重要渠道。同时,它们也为上百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成为他们维持生计的主要方式。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也承认,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
另一方面,由于小作坊过于分散,而且流动性强,给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中国到底有多少家小作坊仍然是个谜。有机构统计说是50多万家;也有人认为,远远不止这个数,因为很多分散在人烟稀少的农村,根本没有登记在册,实际数量可能接近100万家。
到2006年底,在质检总局已调查的44815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小作坊有352815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8.7%。其中,证照不全的223297家,占49.8%;无证无照的164149家,占36.6%。
无论准确的数字是多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小作坊涉及面非常大,从业人员至少上百万,影响到的消费者更是数以亿计。
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主管部门,质检总局专门把2007年定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年”,希望这一年成为小作坊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的分水岭。
遭受流通限制
7月10日,质检总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限制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并要求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
显然,这是质检官方为了切断小作坊产品的流通,对小作坊产品分而治之,以便于就地发现就地查处的策略。
但对于这些规定,很多人认为不妥,指责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格食品的自由流通,有歧视小作坊之嫌。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欢迎。华普超市副总经理刘海斌说:“如果能切断小作坊不合格食品流入超市,无论对超市还是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
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博士胡定寰则强调,政府有必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的打击力度,但也绝不能把小作坊—棍子打死,才是值得肯定的做法。
为了解决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政府官员一直在积极应对,但这需要时间。”这位专家解释说,小作坊的困境实际上反映了中国食品行业发展的不平衡,而弥补这种不平衡不能指望一朝一夕。
根据质检部门的规划,希望到2009年,小作坊的数量下降一半;到2012年,基本消除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据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介绍,小作坊食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已经由2005年的60.3%提高到2006年的70.4%。
而在质检部门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才是根本。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全厚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出现安全问题,—个重要原因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很快,涌现出了大量的小企业小作坊,而另一方面,管理模式正从行政监管向法制监管过渡,效率仍有待提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魏益民博士建议:“中国应考虑通过新设《食品安全法》、设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来解决食品法规、管理交叉重叠、协调性差的问题。”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20世纪初的美国。1906年,美国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出版了一本纪实小说《屠场》,揭露芝加哥肉类加工行业令人作呕的生产过程。这部被辛克莱调侃为“我想打动公众的心,不料击中了他们的胃”的小说,直接导致了两部法律——《食品和药品法案》和《肉类检查法案》——的诞生,并促成了日后在美国食品安全方面扮演守护神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组建。
在全球化的今天,“胃”的问题已经走出国门,制度的建设不仅仅是国内问题,也是—个国际话题。从小作坊到国际化,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