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明倬
虽然“华夏第一祖龙”受命停工,但在它数年的“生命历程”中,到底谁在决定其命运?
3月20日,农历二月二,民间传说“龙抬头”的日子。
李树民让手下的工人去粉刷一下龙头。按照设想,这天以后他的“祖龙”生意也会有所起色。
李树民,河南开封人,53岁,在之前的很多年里搞工程承包。2001年他从河南开封来到新郑市,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就注定成为了这场风波的主人公之一。
“龙抬头”
通过本刊记者的采访和媒体报道大致可还原这条“祖龙”的来历。
2001年,李树民认识了一个祖籍河南商丘叫郭圣海的商人,郭圣海想在新郑市的祖龙山修一条龙,要用汉白玉石塑砌、龙腹内可以跑汽车,还说要投资几个亿。
李树民成了工程的承包商,没想到接下来的几年里,就只修了一个龙头和400米的龙身,而且他的工程款还被欠着不给。钱没赚到,他自己反倒搭上了200万。
因为缺钱,工程时建时停,到了2003年初,项目全部停工。2005年,郭圣海的公司倒闭,人也没了踪影。根据协议,如果一定时间内收不到工程款,项目自动转到李树民的名下,李树民自此成了“祖龙”的主人,并注册了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因为缺钱,李树民不断寻找合作伙伴,不久又认识了深圳雄伟诗书画社李雄、李伟兄弟俩。
李雄、李伟兄弟号称擅长搞策划,2007年初开始了祖龙建设项目的进一步运作,他们认为应该趁着新郑市每年农历三月三搞轩辕黄帝拜祖大典的时候吸引些资金过来,打算在农历二月二找些记者来宣传一下。
3月20号,也就是龙抬头的时候,李树民找了几个工人,开始粉刷已经建好的龙头,算是工程又开工了。还在工地上宣读了《护龙宣言》和《建龙宣言》。
祖龙公司高调约见了河南当地媒体的一些记者,已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李雄声称,“华夏第一祖龙”要建成长21公里的巨龙,还要镶嵌象征56个民族的560万片汉白玉或铜底镀金龙鳞甲,人们可在鳞甲上镌刻祝福、寄意、纪念等文字,甚至还说这条龙“象征21世纪中华民族的复兴腾飞”。
李雄当时对外宣称要投资3个多亿,而所有设想都实现的话,最终投资将要达到40个亿。
原以为这样大张旗鼓的媒体宣传会引来大量的资金,然后不到一周之内祖龙公司却连续收到了三份通知:未批先建、立即停工。
复工难望
“这就是祖龙公司的一厢情愿。”河南省调查组的一位成员回忆起当时去现场调查的情况,摇了摇头。
不符合相关手续是一定的,此外那工程质量也太差了,就是一烂尾建筑。几拨调查组和全国二十几家媒体蜂拥而至,最终得出了一个共同印象。
祖龙修建在新郑市区20公里外的始祖山上,从新郑到始祖山的路况很差,甚至有几公里还是土路,一路飞土扬尘,车驶过必须关紧车门。除了一个少有人去的庙,始祖山再无其他景点。
根据村民介绍,除了每年三月三,那座山平时几乎没什么人来,目前在这个地方发展旅游本身就像个笑话,“就是有个传说,说那原来是轩辕黄帝训练野兽的地方。”
少有人去,也是后来当地环保、林业等部门声称没有及时发现这个违规建设项目再次动工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看到媒体报道以后,3月21日,新郑市环保局对该项目下达了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保手续。
3月27日,郑州市环保局从新浪网上得知该项目已开工建设,派人去现场调查,再次下达了停工通知。同时,国家环保总局也在网上得知了祖龙项目建设的情况,要派调查组下来进一步调查。
“总局30号的时候就要来人,那时候我们局里还没有人知道祖龙山那边具体是什么情况,一边赶紧派人去了现场,又安排了另外一些同志开始查阅有关资料。”河南省环保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忆。
而实际上,早在2006年11月10日,祖龙公司就已经向新郑市环保局提出“华夏祖龙”项目环评申请,并出具了相关资料。
但新郑环保局认为,“华夏祖龙”项目拟投资额巨大,县级环保局(新郑市为郑州市所辖的县级市)无权审批,对其出具了项目呈报单,让其向上级环保部门申报。
2006年12月,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又将“华夏祖龙”项目向郑州市环保局提出项目申请。郑州市环保局认为 “华夏祖龙”申报项目资料不全,让其补齐资料后再上报。
而就是在河南省环保局调查项目资料时才发现,项目所在的始祖山是国家级森林公园,根据有关规定,在国家级森林公园里的建设项目的审批,必须由省一级环保局进行。
3月30日,虽然停工了,但是材料还要补齐。祖龙公司又把有关资料送到了河南省环保局的办公大厅。
“对于新报批的这个材料,我们也已经给了回复:暂时不宜建设。”河南省环保局自然保护处的相关人员说。
根据1995年颁布的《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设项目的环评,必须参照森林公园的规划,要经过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同意,项目选址必须要与森林公园的规划相符,才能进行环评。
而始祖山地区2003年划入了河南省级森林公园,又在2005年划入了国家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的规划也没有出来,目前还只是有个草案,讨论过一次,但是还没通过呢。”河南省林业局的官员告诉记者,规划的出台至少要到明年。
规划都没出来,是否符合规划当然也就无从判断,未来通过林业、环保部门的审批更变得遥遥无期。
政府变脸
“我们老板离开新郑了,去了深圳,过几天还要去香港。”当更多的不请自来的媒体涌向新郑的时候,李树民、李伟、李雄避而不见,副经理林燕解释说,他们最近都在忙着找专家进行项目的进一步论证。
李树民的上一次公开露面,是澄清地方政府不支持祖龙项目的说法。
在新郑市环保局下发停工通知不久,该市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国土、环保、规划、文化、旅游、林业、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项目进行调查。
3月24日,新郑市政府也给出了意见,由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建设局分别依法对其做出处罚。
让祖龙公司方面格外不能理解的就是联合调查组里还有旅游局的人,他们恰恰是当初最支持这个项目的部门。
2002年4月15日,新郑市旅游局和祖龙项目开发商签署了合作协议。新郑市旅游局承诺为“祖龙”项目提供各种便利,其中包括:新郑市旅游局无偿划拨“中华第一巨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祖龙建设方提供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开发环境;办理征地手续、搬迁等。
另外一个曾经支持过祖龙项目的是负责招商的商务局。根据当地媒体报道,3月20日新郑市商务局负责人还称该项目是 “新郑市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有钱来建设,土地、水电等都不成问题,政府很支持,发展前景很好”。
在为项目造势之时,甚至始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也公开称祖龙项目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
这些部门的态度瞬息之间发生了转变。
现任旅游局局长后来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不承认旅游局支持祖龙这个项目,他认为之前和祖龙公司达成的协议是前任旅游局长的个人行为。
“最荒唐的是新郑市发改委,还给那个项目备案,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没那个权力。”河南省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评价说。
新郑市发改委于2007年2月5日对该项目下文表示“同意备案”。
但实际上,根据目前的项目建设程序,对于民营项目,在审核各种材料齐全后,发改委才能给予“核准”意见。而其中并无“备案”一说。
看到报道以后,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拍桌子骂了新郑市发改委的人“审批改革搞这么久,连基本工作都没搞懂”。河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操着一口河南话瞪着眼睛学当时副省长怎么发脾气。
新郑市发改委目前对媒体的说法是,并没有核准项目开工,他们自己开工了,当然还是违规操作。而本刊记者却获得了该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市发改委的同意备案文件。
在更多部门介入之后,甚至原来认为没问题的部分也出现了问题。祖龙公司曾和始祖山千户寨乡风后岭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荒地租赁协议》,该协议约定,“祖龙”公司以每年总计200元的象征性价格租得建造“祖龙”需要的所有土地,租期为5年。
新郑市国土局认为,尽管那块地属于集体所有,村委会有权和祖龙公司签订合同,但前提是土地最后用于农业用途,而且还要到国土局办理手续,领取相关证明。
在确认“祖龙”所在地块是国家森林公园之后,按照有关规定,虽然公园内土地原来的集体所有土地性质不变,土地的管理仍必须由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
祖龙公司人员后来抱怨说,龙头已经在那里数年,此前没有一个部门管它。现在却发现几乎所有部门都认定其违规,而且从市、县一直到省,都有那么多部门出来管。
祖龙终于出了名,偶尔有游人要进去看看那条“祖龙”,这时始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员站在山脚下的入口处,拦住所有的人,“上面有违规建筑,谁都不准进去”。而在此前的若干年里,他也在这座山下工作着,却未见有过这样的阻拦行为。
普通游客在山下可以远远看见白花花的龙头,但是已经没法走近看看那个铁丝网里塞了点泡沫塑料,然后抹上点水泥搞出来的龙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