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告状

2007-05-14 13:37樊发稼
杂文选刊 2007年5期
关键词:肖像权长江文艺出版社法制

樊发稼

两只鹦鹉气愤极了。

鹦鹉甲把一本刚出版的寓言集“啪”一下摔在地上,道:“这本书里至少有五篇寓言是讲我们坏话的,真是岂有此理!”

鹦鹉乙说:“现在是法制时代,我们应当加强法制意识,要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对,我们要依法告寓言作家的状。他们对我们蓄意讽刺挖苦,说我们游手好闲,不动脑筋。好逸恶劳,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

“他们在作品里无中生有,指责我们一味曲意讨好献媚人.这是典型的造谣诽谤!”

“还有,他们恶意嘲笑我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在‘鹦鹉学舌上大做文章,这明明构成了毁坏名誉罪!……”

“这本寓言集是出版公司出版、全国书店发行的,所以我们不仅要状告寓言作家,还要把出版公司、书店列为第二、第三被告!”

“别忘了,画家还画了插图。画的形象和我们一模一样,这是侵犯了我们的肖像权!”

“好,那就连画家一起告!”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五十万元,全部诉讼费用当然统统由被告负担!”

“五十万元是否多了些?”

“你真傻。即使一分钱也捞不到,通过打这场官司,新闻媒体的报道,我们也可以在海内外扬名嘛!”

“嘘,小声点儿,这话可别让人听见了……”

【选自凡夫主编《2006年中国寓言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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