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被混淆的一些财务概念

2006-12-29 00:00:00
会计之友 2006年33期


  【摘要】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经常看到货代企业将毛利率等同于主营业务利润率、坏账准备多少等同于风险控制好坏,以及将利润率简单对比银行利率、净利润简单对比现金流等现象。分析上述差异,有助于正确进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活动。
  
  
  在货运代理企业(cargo forwarding)日常经营管理中,常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财务概念和观点被混淆,可能会对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现尝试做以下举列和澄清:
  一、毛利率VS主营业务利润率
  “毛利率”的概念在会计实务中较少使用,而更多地被业务部门或营销人员采用。两者比较的基础都是主营业务收入,区别在于“毛利”和“主营业务利润”的概念不同。
  一般所说的毛利,是指向客户收取的款项与相应支付供应商的款项之间的差额;而主营业务利润是在毛利基础上进一步扣除由此发生的操作费用和相应负担的营业税金后的所得。
  以某一货代企业为例,水运货代业务平均毛利率为5%左右,而水运货代业务的主营业务利润率为3%左右。
  二、利润率VS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耳闻这样的言论:“水运货代的主营业务利润率下降为3%,已经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了”。乍一听,耸人听闻。其实这两者之间是不能直接比较的。
  举个例子。某企业投入货币资金100万元从事货代业务,假设收款期是60天、付款期是30天,且每个营业周期这100万元资金都能用足,那么该笔资金在一年当中将周转12次,产生至少1200万元的营业收入。按照3%的利润率推算,这100万元资金在一年中将至少创造36万元的主营业务利润。这样,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资金利润率就有36%。而同一笔资金如果委托银行贷出只能获得一年5%左右的收益。
  因此,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可以直接比较的指标是资金利润率,而绝不是毛利率或主营业务利润率。依上例,货代业务的资金利润率可能达到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7倍之多。这也是目前货代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货代企业依然趋之若鹜的经济动因。
  三、坏账准备VS风险控制
  坏账准备的计提在本质上属于会计计量的方法,而不是控制风险的手段。
  由于“赊销”而形成应收账款,由于应收账款的存在而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由于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损失而可能高估当期的利润。所以为了谨慎确认当期的收益,会计人员就“想出”了一个计提坏账准备的办法来。既然是准备,就是个估计;既然是估计,就要有估计的方法。
  目前比较常用的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是账龄法。货代业务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如果超过一定期限不能收回就存在坏账的可能了,于是“要”对“一定期限以上”的应收账款按照“一定比例”分段计提准备。“一定期限以上”、“一定比例”、“分段计提”,这些都是基于历史分析的主观估计。就实际经营来看,很多坏账在赊销期内就已经形成了;而一些超龄的应收账款,由于客户提供的货源稳定、长期支付能力不差,恰恰不会形成坏账。
  有两种情况导致坏账准备难以提足:一是我们账面上的超龄应收账款,有一部分早已是事实上的坏账,但是企业出于“盈余管理”的考虑而迟迟不做处理,任其存留在账面上;二是业务完成日-具有开票收款的权力、发票开票日-实际开票的时间、会计入账日-记入账簿系统的时间,这三个时点往往不一致,而应收账款的账龄统计是以会计入账日作为起始时点的,内部单据的流转速度影响账龄的真实性。
  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不是体现在坏账准备上,而是反映在企业的赊销政策上。“事前”和“事中”的控制是根本。应收账款如果出现坏账,以水运货代业务为例,其损失(一般为某票业务的全额运费)将耗蚀至少30票类似业务的利润(一般利润率为3%);应收账款即便滞期收回了,考虑到管理成本、资金成本及机会成本等因素,其实际产生的利润也大大低于按期收回的应收账款。但是严格的赊销政策又会限制企业规模的扩张,所以合理的、风险可以承受的赊销政策的制定是每个企业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VS同期净利润
  为便于说明,这里引入一个财务概念——“经营应得现金”。“经营应得现金”是将净利润中非经营因素(如投资收益等非经营性收益)剔除,再还原现在以及将来都不需要现金支付的成本费用(如折旧),最终得出的一个理想数字。所以,经营应得现金来源于利润而不等于利润。对于小规模的基层企业而言,由于非经营因素较小,其经营应得现金是超过净利润的。
  假设一个企业今年与去年相比,业务模式不变、经营规模相当、收付款政策稳定,那么:去年没有收回的钱在今年收回,今年没有收回的钱延续到明年再收;去年没有支付的钱在今年付出,今年没有支付的钱延续到明年再付。或者说,去年未收回的垫付资金(应收与应付的差额)在今年收回(增加今年的现金流)、今年未收回的垫付资金延续到明年(减少今年的现金流)。由于业务规模相当,这样增减相抵后,该企业今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就与经营应得现金相当。当然,这是一种模型化的现金流理想状况。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会出现两种影响现金流实际状况的重要因素(以下提及的“现金流减少”,都是针对当年经营应得现金而言的)。
  (一)经营规模的变化
  任何一个企业,即使业务模式不变,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其经营规模也会发生变化。就货代业务而言,业务结算的顺序一般是先付款、后收款,使资金垫付成为必然。当业务规模较去年扩大的时候,今年未收回的垫付资金将大于今年收回的去年的垫付资金,其中的缺口就是对今年经营应得现金的抵减。也就是说,企业除了原有的“本钱”(营运资金)外,还要动用利润形成的经营应得现金去维持业务规模的扩大。
  因此,在资金垫付成为必然的情况下,如果业务规模扩大而收付款政策不变,实际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必然小于经营应得现金;如果企业将经营应得现金全部投入循环以扩大业务规模,那么经营活动现金流为零;如果经营应得现金全部投入后还不足以支撑业务的增长,那么经营活动现金流就会出现负数。
  在负数现金流下,企业除了正常的营运资金外,如果还有以往积累的资金储备,那么耗用这些储备依然能够维持;如果没有这些储备(以利润分配等形式被抽走),也没有其它融资来源的话,企业在第二年必须减少规模才能盘活现金流,否则没有资金保障的持续扩张就会出现支付危机。
  (二)收付款速度的变化
  如果企业的业务规模较去年不变,但是收付款速度发生了变化,也同样影响当期的现金流。在上述模型中,如果今年的收款速度放慢、付款速度加快,那么今年的资金垫付金额即使业务规模不变也将加大,使得今年收回的去年的垫付资金小于今年未收回的垫付资金,从而减少现金流。当这种收付款速度不利变化的程度足够大时,将使当期现金流减少为零甚至负数。
  综合上面两个因素,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如果收付款速度朝有利方向变化,将缓解规模扩大导致的现金流减少。但是有利的收付款速度变化(收款加快、付款减慢)与规模扩张是相悖的。货代企业如果要持续扩大规模,在对客户的收款政策上必然是放长赊销期,但相对货代企业处于强势的主要供应商船公司是不会给货代企业延长付款期的,从2004年起国外一些大的船公司比较一致的“行动”就是将航运市场执行了若干年的“行规”——45天付款期纷纷压缩至30天以内。从某一货代企业2005年的数据来看,因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现金流减少占现金流下降总额的比重不足20%,而收付款速度变化导致的现金流减少占到了80%,其中付款速度的加快对现金流的影响更加显著。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分析只是试图从重要因素入手揭示货代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的内在规律。影响企业现金流的因素还有很多,诸如业务结构、业务模式、运价、税金支付时间等等变化都会影响企业当期体现的现金流量。这些影响因素,在不同的企业可能影响程度也不相同。我们不能因为揭示了这两个重要因素的影响,在解释现金流变动时就简单地“随声附和”。比如业务规模扩大的影响,由于应付供应商的款项随规模扩大而增长所引发的负债自然增长抵减了现金流的下降,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很多时候还不足以使当期的现金流出现负数,其敏感程度远远小于收付款速度的变化;而收付款速度的变化,除了一部分作用力来自外部不可抗力,还有一部分是我们企业内部管理的问题。只有从实际出发,客观地分析现金流变动的影响因素,才能明确问题的重点和解决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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