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企业条件下财务管理的新特点

2006-12-29 00:00:00王建宾
会计之友 2006年36期


  【摘要】以大型企业为核心构建联盟型虚拟企业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企业发展的一种潮流,同时决定了它在财务管理上的特殊性。本文从六个方面分析了虚拟企业条件下财务管理所呈现出的新特点。
  
  虚拟企业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由信息技术支撑的一种全新的、动态的、网络型的经济运作模式和组织形态。目前,以大型企业为核心构建联盟型虚拟企业,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企业发展的一种潮流。虽然任何企业的本质都在于通过资金的运行获取回报,但联盟型虚拟企业在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上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获利方式上的不同,这也决定了它在财务管理上的特殊性。
  一、财务管理目标:契约关系人利益最大化
  对于传统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理论界认为最合适的观点是股东财富最大化或称企业价值最大化。由于虚拟企业不是独立的经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自身的利益,因此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不适合于虚拟企业。同时,虚拟企业存在的前提和最终的目的是其成员企业的赢利,经营的最终成果也要落实到每个成员企业身上。因此,成员企业利益最大化才是虚拟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这一目标又可以依据成员企业之间契合的特点,更准确地表述为契约关系人利益最大化。
  契约关系人利益最大化有着丰富的内涵。
  (一)成员企业利益最大化有一个最低的标准
  各成员企业将其资产从自身原有的经营活动中抽出,用于虚拟企业运营中的某个环节,必然要求能获得高于原有经营活动的收益率。
  (二)契约关系人利益最大化要通过至少两个层次的分配来实现
  第一层次为虚拟企业在参与社会分配时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第二层次为虚拟企业还要在成员企业之间按照契约进行价值的二次分配。对于传统企业来说,企业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可以算作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因为企业内部的分配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冲突,其分配结果也具有可调整性。虚拟企业则不一样,第二层次的分配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性。虚拟企业在将经营成果进行分配时,必然存在你多我少、你少我多的局面,而且分配结果几乎不可调整。一是因为虚拟企业没有权威性的机构对分配进行协调和控制,而成员企业之间又是独立、平等的关系;二是因为虚拟企业的暂时性,当共同的市场机会消失或是业务完成,虚拟企业就会解体。因此,契约关系人利益最大化不等同于企业价值最大化,它还包括利润在成员企业之间的分配过程。这个过程,不同于企业所有者在企业长远发展和眼前消费以及风险之间的衡量,而体现为虚拟企业各成员之间在契约基础上的博弈,体现为必须尽可能地满足各成员企业对虚拟企业经营的期望。
  二、财务管理主体的动态性
  虚拟企业的动态性决定了其财务管理主体的动态性。虚拟企业的出现往往是基于一个共同的市场机会,当这个机会消失时虚拟企业就可能解体,或者因市场机会和企业成员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其组成。此外,同一虚拟企业中成员间联合的紧密程度也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所不同。因此,虚拟企业自身的边界是不确定的,虚拟企业难以独立、稳定而持续地存在。这就导致了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主体也难以长期保持稳定,因而具有动态性的特点。
  三、财务管理组织的实体性
  尽管虚拟企业的诸多业务功能和组织机构呈现出虚拟化的特征,但笔者认为,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必须具有实体性,要求其实实在在地基于虚拟企业整体而存在。虚拟企业成立和运营的核心是契约,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均在契约中作了详细约定。这些权利义务首先在财务计划中得以体现;其次在虚拟企业运行中,成员对义务的履约情况要通过财务监督和控制进行检查;最后,虚拟企业要以契约为基本依据,在考虑企业整体运行结果和各成员企业贡献的基础上进行利润的分配。由此可知,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直接与成员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各成员企业必然高度关注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所以,财务管理必须由一个客观的、基于虚拟企业而存在的组织来进行,以提高财务活动的透明度,保证各成员利益的公平性,进而保证虚拟企业的正常运行。
  四、虚拟企业财务管理内容的特点
  虚拟企业的资金筹集、投放和利润分配均具有与传统企业不同的特点。
  (一)虚拟企业的资金筹集不能简单分为自有和借入
  虚拟企业的资金来源于成员企业依据协议或契约所作的投入。这种投入的资金,不管其成员企业是自有还是借入,均不是虚拟企业的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因为虚拟企业的形成以契约而不是资金为纽带,参与虚拟企业经营的资金仍属于其成员企业,虚拟企业对其不具有最终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二)虚拟企业资金投放的自有特点
  传统企业可进行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其中,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以获取利润,如开办工厂;间接性投资又称证券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金融性资产,以获取股利或者利息。从对虚拟企业的一般理解来看,虚拟企业本质上应是一个由成员企业各自贡献自己核心能力所组成的价值链,通过每个成员发挥其在价值链上的最优能力从而实现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因此,虚拟企业应属于生产性企业,主要进行直接投资。同时,对生产性企业而言,间接投资往往出现在有闲余资金的时候,而这种情况与虚拟企业的实际不符。因为虚拟企业的资金实际上仍在各成员企业手中,协议只要求成员企业配合整个价值链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而不是投入固定数量的资金。因此,当成员企业投入的资金有闲余时,他可以将资金抽出用作其他用途。对虚拟企业而言,不存在资金闲余的问题。
  (三)契约是虚拟企业利润分配最重要的依据
  传统企业往往先制定分配的基本原则,到年终时,再依据分配基本原则,综合考虑整体经营成果及各部门完成财务计划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虚拟企业则不一样,在虚拟企业成立时订立的契约中,除对各成员企业在生产中的职责作了详细规定外,对各成员最终的分配也作了详细规定。当经营结果得到确定时,虚拟企业只需依据运营的实际情况,对其适当调整即可。
  五、财务管理手段的网络化
  网络既是虚拟企业出现的前提,也是虚拟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手段。虚拟企业价值链上的各种功能由不同的成员企业来完成,这些成员企业可能位于不同的地区,甚至属于不同的国家,在空间分布上有明显的分散化特点。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不管是制定财务计划,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还是利润分配,都必须要对各个成员企业在契约内的经营活动进行及时的了解、记录、分析和指导。因此,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要能进行远距离的、快速的信息传输。而网络不仅使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可以实现财会事务远程处理和信息实时传输,还可以完善和提升网上催账、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网上销售、网上服务等辅助功能。
  六、财务管理的风险性
  虚拟企业的财务管理较传统企业更具风险性。
  (一)投资风险更为突出
  虚拟企业出现的前提是市场机会,这种市场机会往往有较大的风险,这也是虚拟企业要集中多个企业优势的原因之一。虚拟企业的投资风险还体现在成员企业的战略和虚拟企业战略的不一致和不协调方面。如果虚拟企业建设要求其成员进行专用投资,而这些投资在项目完成或失败以后对成员企业的生产用处不大或毫无用处,就会造成成员企业的投资损失,从而增大了成员企业的风险。
  (二)成员企业出现违约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虚拟企业作为一种企业联盟,其纽带和约束工具是契约而非资金。同时,虚拟企业没有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组织机构对成员企业进行管理。因此,虚拟企业的约束力极为有限。
  (三)虚拟企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分散在不同地域的经济实体中
  这种分散既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加突出,也使成员企业的本位主义有了较大的活动空间,使道德风险引致的违约可能性增加。
  虚拟企业发展至今,其财务管理已出现了上述特点。研究这些特点,有助于实现虚拟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性,进而提高虚拟企业的运营效率。但虚拟企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目前仍处在演进的过程中,其特点尚未完全而充分地展现出来。因此,对于虚拟企业财务管理特点的研究工作还有待于不断深入,以推动财务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进一步提高虚拟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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