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从2006年3月1日起,山东省济南、枣庄、济宁、泰安、临沂、聊城、菏泽7个地市开始封闭运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自今年1月8日开始销售乙醇汽油以来,经过近两个月的试运行,市场反馈良好,乙醇汽油销量稳步上升,封闭条件已完全具备。试点区域内,中石化8个临时调配中心全面投入运行,中石油2个临时调配中心也将投入使用。已全部完成改造清洗的中石油、中石化和社会加油站共计4500多家(中石化系统1001家、中石油系统331家、社会加油站3179家)陆续投入使用。
从市场运行情况看,推广工作进展顺利,没有出现突发事故和矛盾纠纷,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一是山东省7个地市乙醇汽油开始全面替代普通汽油,市场占有率90%以上,日销售量约4000吨左右,累计销售量为71861吨;二是广大消费者对油品质量反应良好,作为乙醇汽油主承销,中石化山东分公司所属调配中心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车用乙醇汽油的调配,没有出现质量投诉和安全事故等问题;三是生物燃料乙醇和组分油货源充足、供应平稳,中石化和安徽丰原集团按照推广工作的要求,确保组分油及生物燃料乙醇市场供应。截止3月1日,炼油企业共向7个地市调配中心配送组分油105848吨;安徽丰原集团供应生物燃料乙醇达到9672吨。
与其它试点省份相比,山东省前期工作启动晚。推广初期,消费者对这种新型可再生清洁燃料存有疑虑,但由于宣传工作及时到位,特别是周边省份的成功使用,以及采用市场手段(与普通汽油比,每升低0.05元),消费者特别是出租车司机出现排队加乙醇汽油的现象,市场效果好。山东省试点区域外的地市如青岛、威海、烟台等均向省推广机构提出在本地区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的要求。总体上看,山东省的试点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当,按期完成试点任务。其主要经验是: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省级推广机构由省直17个部门组成,设立综合协调、宣传和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监督管理4个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办事制度。
二、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标准和规定,以及工作方案,对试点地区进行有效指导。其中《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于今年1月7日以政府令形式颁布,为推广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宣传工作及技术服务到位,市场反馈效果好。配合推广和宣传工作,建立了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网,搭建网上信息平台,设置多个栏目,供消费者查阅、浏览。通过政务平台下达工作任务,调度各地市工作进展。
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市的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重点调度,并及时督促和指导。尤其是在封闭前点多面广的加油站清洗改造和车辆清洗工作,得到有序圆满完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