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大电石、焦化行业调整力度

2006-12-29 00:00:00
中国经贸导刊 2006年10期


  (一)
  
  当前,我国电石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生产能力过剩,超过实际需求一倍。二是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三是环境污染依然严重。四是行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
  “十一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优化行业结构,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主要措施:一是坚决淘汰落后能力。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石行业清理整顿的各项要求,对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责令限期整改,对必须淘汰的生产设备进行废毁处理,防止死灰复燃。二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新建和改扩建的电石项目,在投资管理、环境评价、土地供应、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审核时,以《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环保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电力供应部门要依法停止供电。三是加强行业统筹规划。国内主要电石产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本地区资源、电力、交通、环境的承载能力,统筹制定包括发展总量、地区布局、企业规模、装备水平、综合利用、污染治理等内容的电石行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布局,扶持一批优势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四是强化价格和税收等经济手段。国家对电石行业继续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五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环保、质量监督、工商、安全等有关部门将按照《电石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定期核查企业设备运转和排放控制状况。对生产设备不能规范运行、工艺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指标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六是加强信息引导和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国家产业政策,贯彻行业准入条件,汇集和发布行业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引导企业合理经营,推广新技术,指导企业进行整改,约束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
  
  2001年以来,受国内钢铁和其它行业发展的拉动,焦炭市场需求急剧增长,产品价格持续攀高,国内平均价格已由2001年的每吨400元上升到2004年的1400元以上,国际市场价格也由每吨67美元上涨到400美元以上。国内焦炭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投资日趋升温。到2005年底,全国焦化生产企业约有1300多家,机焦总生产能力约3亿吨,比上年增长25%。2005年产量2.43亿吨,其中机焦产量约2.33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7.9%和24.4%;出口焦炭1276万吨,同比下降15%。
  但是焦化行业更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远远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急需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具体表现为:一是焦炭产能过剩,企业效益大幅度下滑。二是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不合理。三是焦化生产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严重。四是生产集中度低,技术和管理水平总体落后,缺乏市场竞争力。
  下一步结构调整的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是:
  指导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清洁6Rs0bIZbgtEzOm0LJAl5wg==生产型的总体要求,坚持“控制焦炭产能、淘汰落后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联合重组”的基本原则,经过3-5年的努力,力争使整个行业在优化结构、淘汰落后和提高竞争力上有明显成效。
  调整方向:依靠市场、扶优汰劣,调整布局,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缺乏竞争力的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节能降耗和环境治理方面的技术改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煤—焦—煤化工;煤—焦—钢铁等),形成资源配置合理、污染物排放达标、资源合理利用的节约型、清洁型、循环型行业发展模式。
  主要目标:合理控制新增焦炭产能,使焦炭产能和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彻底淘汰土焦、改良焦。东中部地区2007年底以前,西部地区2009年底以前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3 米焦炉(3.2 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焦炭产能占总能力的80%以上,钢铁企业的焦炭产能占总产能的50%以上。焦化生产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
  为落实上述目标,各地方、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落实《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严把焦炭新增能力准入关。(二)深入贯彻焦化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三)通过准入公告制度,引导现有企业规范发展。(四)鼓励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五)推行焦化行业清洁生产,支持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六)规范炼焦煤开发秩序,鼓励利用“两种资源”。(七)做好信息引导,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