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 李志明)在首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召开前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任珑向新闻界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招投标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利用国外贷款、机电设备进口、建设工程发包、科研课题立项、药品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等领域广泛推广,招投标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后,招投标事业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并被纳入法制化轨道,6年多来,全社会依法招标意识显著增强,招投标行为日趋规范,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共采购效益和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谈到当前招标投标市场上存在的问题时,任珑指出:由于我国招投标市场发育尚不完善,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少数项目业主规避招标,将应当公开招标的变为邀请招标,将应当邀请招标的变为直接发包采购,不在国家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不按照法定程序开标、评标和定标;有些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有些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以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在中标后擅自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差不齐。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现象也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任珑指出: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依照《招标投标法》授权,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界定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此后,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基本建立起了规范工程、货物、服务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到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招投标投诉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规则。可以说,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面和环节都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监督执法。《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逐步加大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招投标制执行情况作为重大项目稽察的重要内容,几年来共对近两百个国债项目和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进行了稽察,并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建设、铁道、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将招投标制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多次组织开展深入检查,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单位和责任人。
三是维护法制统一。针对一些地方、部门制定的有关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招标投标法》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情况,自2001年底开始,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经国务院批准于去年分两批公布了清理结果。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法规清理。据汇总统计,各地区、各部门已经修改和废止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17件,保留510件;此外,拟修改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22件、拟废止570件。这对保证招投标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行业自律。为逐步构筑起统一平台之上的招投标自律机制,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于去年9月成立。该协会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组建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协会,有利于构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协会成立后,构建了信息交流平台,反映企业呼声,交流信息、介绍经验、提供咨询和服务;初步建立起诚信档案制度的框架;受国务院有关部门委托,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起草论证工作。今年6月,颁布了《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规定了具体的自律守则和严格的惩戒处理条款。46家会员单位代表全体会员,向全社会郑重承诺自觉履行《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并向全行业发出诚信自律的倡议,这是整个行业共同意志的体现,意义非常重大,必将对规范招投标活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