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15日)
一、农村综合改革
国务院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9月1日至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会议部署,农村综合改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力争5年期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会议强调,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政企分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要贯彻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的方针,通过改革,保障办学经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实现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二、政府职能转变
国务院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工作。在9月4日国务院召开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一定要深刻认识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重点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权责一致;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重点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扬民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三要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重点是: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切实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正;建立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
三、文化体制改革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该《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了理论和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新闻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创新、民族文化保护、对外文化交流、人才队伍、保障措施和重要政策等方面的工作。《纲要》指出,要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我国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有组织有领导、分阶段分步骤地将改革从试点向面上推开,逐步引向深入。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稳步推开改革。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统筹兼顾,使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其他领域的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二是着力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权益,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统一起来,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以发展的成果检验改革的成效。通过改革,不断破除制约发展的瓶颈和体制机制性障碍,营造有利于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着力增强文化创新能力,以新的机制盘活存量,扩张增量,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体制机制改革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要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通知》部署了一系列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在“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方面,要求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方面,要求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在“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方面,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按规定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其余资金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以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在“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方面,要求国家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在“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方面,要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邮政体制改革
省级邮政监管机构陆续设立。继天津、浙江、山东、四川和陕西5个省(市)邮政管理局9月4日宣布成立后,其他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也将陆续成立。按照已确定的方案,邮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分开,两改革,四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重组邮政监管机构,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改革邮政主业,改革邮政储蓄;完善普遍服务机制、特殊服务机制、安全保障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国家邮政局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积极稳妥”的原则,首先设立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邮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全面展开。
六、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城镇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从今年冬季开始全面推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实行了几十年的供热收费由职工单位向供热企业统一交纳的福利制度;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将以专项补贴的形式按月发放,由使用者直接向供热企业交费。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划,各地要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热费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机制,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为了尽快推进改革,建设部等部委已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城镇采暖费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城镇供热价格暂行管理办法》,将于近期下发。
七、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将设立。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9月9日举行的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金融改革创新高峰会议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将在滨海新区先行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同意天津市筹办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中,金融改革和创新摆在首要位置。《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指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本着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
八、地方改革
河北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河北省最近出台政策,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的原则,主要解决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障。农民工不建立个人账户,只建立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并建立劳动关系,必须在建立劳动关系30日内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不计算缴费年限,缴费当期享受相关待遇。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也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