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局长的“创富”神话

2006-08-18 08:23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06年6期
关键词:物价局余某交警支队

金 励

广西玉林市物价局一直以来是个比较穷的部门,破旧的办公楼,破旧的小车,低微的福利,可是自新局长覃绍杰上任后迅速“咸鱼翻身”,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物价局就敛财达600多万元,职工们一个个赚得钵满盆满。事发后,人们才知玉林市物价局通过一个叫“至信价格事务有限公司”的虚拟公司隐蔽而大肆收受贿赂及违规收费,该局局长等大小官员各贪污数十上百万元不等……领导干部想方设法为单位谋发展、为员工谋利益,本值得提倡,但为了一己之私、一部门之私,不惜巧立名目敛财、不惜触犯国家法律“创富”,同时中饱私囊,这样的现象值得每一个人深思……

小金库戴上“公司”帽子

现年53岁的覃绍杰曾任广西北流市(县级市)委副书记,后调任玉林市物价局局长。

虽然官升一级,但上任后覃绍杰却感到有些失落,因为物价局太穷了,办公楼破旧,车子破旧,出门无经费,比起在富裕的北流市任副书记时期的“风光”简直降了一个级别。

作为一局之长,弄不来钱可不是好局长,于是覃绍杰苦思冥想创收之道。覃绍杰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只有“靠山吃山”,只要想办法,不会弄不到钱。

一头智慧的覃绍杰想出了办法,他想:如果搞一个表面上与物价局无关的公司,把查处乱收费罚款变成咨询费,叫处罚单位把钱划到公司账上,不就查不出来了?因为公司是企业性质,财政、审计是不会查账的。

覃绍杰立即和副局长们商量,大家一致觉得这实在是个好办法。接着覃绍杰下令召开全局职工会议,宣布了这件事。听到办公司,职工们一个个兴奋不已,纷纷赞同。

但是按规定机关是不能办公司、公务员是不能经商的,因此职工入股不能用自己的名字,于是人人各显神通,以化名,以亲戚名登记股权。实际入股高达10.9万元,有些人入了好几股。谁来当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呢?这让覃绍杰一时踌躇。想来想去,他想到了一个从小就要好的老乡余某,余某为人老实本分,现又是下岗工人,没有不听话的道理。

很快,“至信公司”悄然登场了,公司办了工商执照、纳税证,设了董事长、总经理、会计、出纳、监事,俨然一个正正规规的公司,其实公司也就4个人,除了法人代表、总经理余某是“外人”,其余3人(出纳、会计、监事)都是物价局的人兼任。它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接受委托开展价格(收费)成本核定和可行性研究等,但实际上什么活也没干。

在公司,总经理余某是最没权力、最没人服从的人,他主要的“工作”就是跟在覃绍杰后面盖橡皮图章。在这种情形下,余某果然十分听话,覃绍杰规定公司1000元以上的支出都要经他同意,余某从不自作主张乱支一分钱。

唱响一出出受贿大戏

物价局的局长和职工们是怎么为“至信公司”做业务的呢?

经过反复“调查”,玉林市物价局决定拿玉林市交警支队“开刀”,因为不断有群众反映该支队有乱收费行为。但玉林市交警支队可不是轻易拿得下的,为保险起见,玉林市物价局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出面,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调查,交警支队不敢不配合。广西区物价局象征性地进驻交警支队两天后就走了,剩下的工作由玉林市价格检查所继续做。查的结果让检查组大吃一惊而又惊喜不已,交警支队几年来违规收费高达1000多万元!

“你们的违规性质很严重,按规定全部没收,取消你们违规收费的项目,并对你们处以500万元罚款,全区通报。”参加检查的价格检查所副所长蒙伟强严肃地说。交警支队的领导听了吓一大跳,这样一搞,交警支队还活不活了,不得不对物价局刮目相看了。待检查组下班后,忙打电话给不在现场的覃局长,“覃局,能不能跟区里通融一下,处罚轻点,否则我们要破产了。”“那我尽量试试吧。”覃绍杰用很替交警支队着想的口吻说。

过了几天,交警支队领导邀请物价局的头们出来“坐坐”。在酒桌上,覃绍杰提出一个折衷方案,“这样吧,你们跟我们的至信价格事务公司做点咨询业务,‘至信公司收点咨询费,我们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交警支队领导想想还是划算的,只好同意。此后,交警支队每月向至信公司支付咨询费8万元(后又增为16万元)。

不久,玉林市物价局由副局长陈文龙带队,对玉林市工商局工商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玉林市工商局有200多万元的违规收费。2003年8月,物价局下达处罚通知书,要对工商局罚款300万元。工商局领导急了,找覃绍杰说情。覃绍杰就势提出,工商局与“至信公司”开展价格咨询活动,可以少罚点。最后决定物价局对工商局罚款20万元,工商局向至信公司支付40万元“咨询费”。

就这样,物价局的执法者们在执法过程中,以减轻处罚作诱饵,狮口大开,趁机收取“咨询费”、“年审费”、“审价费”共计600多万元,其中近470万元转入了“至信公司”的账户,物价局职工从中瓜分300多万元。

“至信公司”成了局长提款机

物价局富了,局长们富了,职工们也富了,覃绍杰又回到了当北流市市委副书记时代的潇洒日子。但覃绍杰并不知足,联合一帮局头们又打起了浑水摸鱼的主意。

那年年底,玉林市物价局对玉林市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180多万元的违规收费,罚!于是开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定没收该医院的违规收费并罚款。院长们自是不甘一笔巨款被划走,找覃绍杰等人活动。院长梁某打了两个5000元的红包,夹在申诉材料里,前往物价局,在覃绍杰办公室,将“材料”递给了覃,走到物价局门口,遇见副局长陈文龙,又递了一份“材料”给陈文龙。一番活动后,物价局决定只没收骨科医院违规收费20万元。但局长们似乎“意犹未尽”,决定再向骨科医院要10万元私分。

与此同时,玉林市物价局又查出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违规收费110多万元,覃绍杰等局头们再次如法炮制,决定对红十会医院罚款10万元,另收取5万元由覃绍杰、陈文龙、陈冲、蒙伟强4人私分。

“至信公司”虽然是个虚拟公司,不会被财政、审计部门查账,但它也是局里的公司,它的每一笔收入都是全局职工的钱,每一笔账都要向全局职工公开的。私下拿职工们的钱难免引发众怒,必须还得把账作平,于是总经理余某有了一项极其重要的事,每天四处找发票给局长平账,去饭店找餐票、去汽车修理厂要修理发票,甚至直接去地税局开发票。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覃绍杰从“至信公司”取出了44万余元,其中39万余元由余某找发票冲了账。

挖出白条后面的秘密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玉林市物价局一帮局长们拿着“咨询费”这把大刀向该市50多个机关单位猛“切”,最大一笔达176万元,最小的一笔才5000元,但都没有一个单位举报。倒是一张白条把这桩大案扯了出来。

当年8月玉林市骨科医院接受医疗器械供应商贿赂之事曝光,玉林市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在查阅玉林市骨科医院私设小金库的账目和凭证时,检察官发现了三张用“现金支出报批单”形式支款、总金额合计为7万元的白条,上面所写的用途是“支付物价部门费用”,支付的时间范围为两年。检察官觉得这三张白条非同寻常,里面存在着三个疑点:骨科医院支付款项给物价部门为什么用白条开支,而不是通过正常的途径支付?支付款项的用途含糊不清,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查阅骨科医院其他账目时,也发现骨科医院有支付“咨询费”给物价局的情况,但不是汇到物价局的正规账户上,而是汇到一个名叫“至信价格事务有限公司”的账户,到底这个“至信”公司与物价局有什么联系?

白条的背后有猫腻!检察官马上对骨科医院的财务人员进行询问。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骨科医院出纳反映:白条开支的7万元是为了减轻玉林市物价局对医院的处罚而给市物价局领导个人的好处费;咨询费也是为了减轻处罚而给市物价局单位的好处费。同时反映说,不仅骨科医院,其他各大医院都有支付“咨询费”等款项给市物价局的现象。至此,玉林市物价局覃绍杰等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要案线索浮出水面。

很快,玉林市检察院对覃绍杰、陈文龙、陈冲、蒙伟强四人以涉嫌共同受贿立案侦查,办案人员连续传唤了陈文龙、陈冲、蒙伟强等人后,覃绍杰成了惊弓之鸟,好几天都不敢到办公室上班,办案人员不断拨打其手机,要向他 “汇报有关对陈文龙等人的查处情况”,覃绍杰一会推说在基层检查工作,一会推说正向市委领导汇报,并不时向办案人员提出是否可以共进“晚餐”。办案人员将计就计,答应了他的“邀请”。 8月25日晚7时许,反贪干警在饭店门口等到了覃绍杰,但不是与他进“包厢”,而是去了检察院……

(编辑/杨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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