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宏 王茂坤
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阅读教学要重视朗读,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随着新课标对朗读教学要求的明确化,教师们都重视起语文课的朗读教学了,不论上哪篇课文,不论哪堂课,听课者首先就是看授课者有没有突出朗读教学。这样一来,老师们在上课时,首先就是想到朗读这个问题。于是一堂课中,只听课堂中书声琅琅,朗读的气氛很浓厚。有听录音读,有齐读、范读、个别读、分角色读、分小组读……一堂课可真地成了朗读指导课了。
这种现象是不是好呢?愚以为这种朗读教学现象值得探讨。
首先,朗读教学要为教学目标服务。我们上语文课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根据不同的内容需要而定的。有思想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为了实现教学目标,我们必须采用一定的教学手段,利用一定的教学方式来达到教学目的。那么,到底采用哪一种方式,哪一种教学手段,这都要根据教学的内容和目标而定。而我们的教学方法那么多,也不单凭一种朗读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老师在指导学生学习课文的过程中,就要考虑用什么方法才能使学生理解课文,掌握知识。如果朗读这种方法是最容易,最好的一种教学方法,那我们当然要首选朗读教学法了。但在我们选用朗读教学法时,也应考虑一下,要选哪一种朗读方式,为什么要选这种方式;而学生在用这种方式进行朗读的时候,能不能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教学目标?可现在的情况是,大多数的老师在指导学生进行朗读的时候,似乎对朗读目标不怎么明确,学生也不清楚自己的朗读最终是为了什么,老师叫学生反复读课文是为了什么。其实,我们在朗读课文时,每一次地读都应有一定的目的。比如,听录音是为了让学生感受一下具体的语言环境,而范读则直接给学生以示范,让学生更直接、更亲切的感受文本语言的感情和作品的思想,而学生不同方式的自读都应有明确的朗读目的。那样的朗读才有实际效果,才能够达到我们的教学目标。
其次,朗读教学要根据文本特点来进行。前段时期,曾听一个教师讲小说时,一开始就要学生找自己认为是最好的句子,然后再反复读这些句子。说这是为了突出朗读教学。其实,这个教师的做法就是不懂文本的特点了。小说有小说的语言特点和写作特点。要读哪些句子,读哪些段落也没有一种规定的说法。所谓好词好句更没有什么标准了。不同的文本,其优美的句子也是不同的。首先我们是根据什么去判定它是好词好句呢?如果没有什么标准的话,那叫学生怎么找好词好句?学生更没有必要读这些所谓的好词好句了。文本的特点是很重要的。抒情诗的感情比较强烈,我们就要指导学生去反复的朗读,去体味诗歌所表达的感情。通过反复读,我们才会和文本产生共鸣,和作者产生共鸣。而哲理诗的朗读首先是要明白诗中的哲理意义,然后才能把握诗歌所反映的人生真谛和教育意义。至于那些说明文或议论文,我们朗读时,就要抓住重点,通过朗读去体会文本的道理了。不要以为凡是课堂教学中用的文本就都要朗读。有些文本是不适宜靠朗读来解决问题的,是要通过思考、体味,或用其他方法才能解决的。
再次,朗读教学应配合其他教学方法一起试用。由于教材的特点不同,教学的目标不同,而所用的教学方法也应不同。我们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出许多比较好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谈话法、读书指导法、练习法、演示法、实验法、实习作业法、讨论法、研究法……当然朗读教学法也是一种非常重要和实用的方法。那么,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就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根据教材的特点等来选用教学方法。这里并不是一定要用朗读,并不是没有朗读就达不到教学目标。而不管哪一种方法都只是一种教学的手段,不是教学的目的。如果我们用其他教学方法也能够达到教学目标的话,那为什么非得要选朗读教学法呢?而朗读教学的特点也不是说一节课老是在读,那才叫朗读教学。这朗读教学应和其他的教学方法配合试用。朗读教学可以说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的始终,但不是从头到末都要读。我们可以把朗读教学和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研究法等联系起来。我们可以一边分析课文,一边朗读,或一边朗读课文,一边讨论课文的内容和思想意义。所以,我们不要以为一堂课中读得多,才是朗读教学,而分析课文时朗读一下,或讨论课文时读一下就不叫朗读教学了。也不能指责课堂教学时课文读得少了一些就是不突出朗读教学,就是违背新课标的做法,就以为这堂课是不成功的。
由以上分析可知,朗读教学固然重要,但要懂得这种教学方法的具体运用方式。运用这种教学方法时,一定要依据学习目的、学习内容、个人特点、环境条件等因素来选择。要配合其他各种教学方法来进行,要掌握朗读的基本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学目的,才能发挥朗读教学其独有的功能和效果。
(刘宏王茂坤浙江温州市瓯海区梧田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