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空降”官员的另类生存

2006-05-14 15:05杨中旭
中国新闻周刊 2006年32期
关键词:法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杨中旭 王 刚

被称为“空降部队”的挂职官员,既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制度传统的承续者,也是通常人事规则的突破者。虽然其队伍日益庞大,但在官员群体中仍然属于另类,他们的生存状态,也少有人关注

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包括检察长贾春旺、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内的领导悉数出席,会议事项只有一个,正式任命何家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厅副厅长,宋英辉为研究室副主任,赵旭东为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3人任期为一年,性质为挂职。

这三位学者都是博导,何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赵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1994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司法系统最早开展学者挂职,一度引起热议。12年后,世易时移,学者以“挂职”的形式步入官场的门槛和他们所肩负的历史使命都已有了太多的不同。

海淀“挂职”试验

“最早提出法学学者挂职的人,据我所知,是肖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项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在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时提出了这一构想。但是,这一构想未能在最高检付诸实践,而是在基层检察院最早尝试。

1994年,项明升任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任之初就着手引进法学学者挂职。项明和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的曾宪义教授多次沟通,很快达成共识。海检与人大法学院签署了一份协议,大概内容是:人大法学院每年向海检派出一名学者担任挂职副检察长。刚刚提为教授的姜伟被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海检副检察长。姜伟之后,是陈兴良;陈兴良之后,是黄京平。当时他们身负的重任是:改变机械执法的落后思想。

在这方面,项明的亲身经历和学者的观察一致,“我曾经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插队9年,切肤之痛只有两个字:秩序”。

1979年,检察系统重新建立,秩序得到恢复,但办案人员的素质却长时间在低水平徘徊。1983年“严打”之时,几个老公安到海检办案,对年轻的项明说:小伙子,知道什么叫严打吗?严打就是土改。当时,大批军队干部被抽调到法院担任法官,很多人的思维和那几个老公安一样,只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专政对象和非专政对象之分。“这样的机械执法,实际上对社会和谐、平衡、稳定也有相当的负面影响”,项明说,“而学者的好处是,长期处于法学前沿,能够接触最新的法学思想,理念比较先进。”

从人大前往海检挂职的3位研究刑法的学者,挂职之初均有律师执照。这与他们后来负责的公诉工作发生冲突。“我们3个人,自从迈进海检大门的那天开始,就自动放弃了律师工作,到了年底,也不再向司法局续请律师执照,律师资格自动消失。”陈兴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曾经有人质疑,学者能否按时上班。据本刊了解,除去正常的授课和学术活动,这3位挂职副检察长均天天上班。海检政治部主任黄晓文给出了一组数字:海检案件数量从1994年的1400多件上升至如今的3000多件,最高时达3500件。也就是说,高峰时这些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每天要批卷10个。数量之大,令陈兴良不得不告诉公诉处长,你们觉得没有疑问的案卷放一边,有疑问、需要我过目的案卷放一边。

学者在帮助提升检察人员素质、主管业务工作之外,还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一时行风气之先。其中,以主诉检察官制度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最为著名。

“主诉检察官改革是为了改变办案的人说了不算,说了算的人不办案的局面”。项明说。1998年,项明升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兴良也一年任职期满,主诉检察官改革尚未完成,项明对陈说:再干一年,把主诉检察官搞彻底了。

至1999年,黄京平接任陈兴良的位置,为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提供了智力支持。200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肯定了海检的改革,使这一成果法制化。

“我常半开玩笑地对一些检察官说,我是临时工,你们是正式工”,黄京平对本刊回忆,“这样,我办事的顾虑就会少一些”。

挂职学者的选择标准

起初,最有希望到海检挂职的学者并不是姜伟,而是陈卫东。陈也是人大法学院教授、律师,刑事诉讼法专家。

“当时我和陈卫东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几乎肯定就是他来了”,项明回忆说,“后来有些原因导致陈卫东没有来,其中的一条是,他当时还是副教授,而姜伟刚提的正教授”。

这一条之外的原因,项明不愿再提起,但是,在本刊采访时,检察系统的多名官员都提起了陈卫东,对他坚持弱化检察机关职能,特别是剥离法律监督职能的言论表示不满。而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有关检察系统法律监督职能的争议,正是此番最高检请学者挂职的直接原因之一。在学界,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法律监督职能应该从检察机关剥离,“检察机关是公诉人,也就是运动员,同时又行使法律监督权力,是裁判员,从司法规律来讲,两者显然不应由一个机关统一行使。”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的陈兴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据报道,最高检领导形容这场争论“惊心动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也在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那些主张削弱甚至取消法律监督的错误观点,“实际上在搅乱人们思想、干扰检察机关履行职能”。

于是,有“保守派法学家”之称的刑法学家何家弘受命担任最高检渎职侵权厅副厅长。按照法学界的说法,另两位挂职学者也没有公开反对过剥离检察系统法律监督职能的言论。而最高检还要求,选中的学者“在法学界说话要有分量”。

上任19天后,宋英辉在接受本刊采访时着重强调:“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对法律监督不应削减,反而应加强,这一点是我在学界多年就始终坚持的,并不是我到机关后的转变。”在这19天内,何家弘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何家弘对《南方都市报》说:“中国目前需要一个强势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现阶段,我觉得把法律监督的职能从检察机关拿出来,并不好。”

陈兴良推测,这场争论直接导致了最高检引进学者加强法律监督的理论研究。

旋转门模式

“尽管项明1998年就调走了,但从人大法学院过来的3位副检察长都是他亲自挑选的。”海检政治部主任黄晓文说。

“有趣的是,这3个人却各自开创了一种模式。”项明说。

第一种模式是学者从政。1994年,姜伟进入海检担任副检察长,1997年4月从海检任上,脱离中国人民大学的组织关系正式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级别从副厅到后来的正厅。2004年10月,姜伟被空降至韩桂芝腐败窝案后的黑龙江,担任副省级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种模式是专职做学者。1997年,陈兴良从中国人民大学进入海检挂职副检察长,1999年调到北大出任法学院副院长。2006年8月中旬,项明把陈兴良找到办公室,希望陈出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挂职副检察长,被陈婉拒。

第三种模式是两栖。1999年,黄京平从人大进入海检担任副检察长。一年后任期将至之时,时任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伦朝平对黄说,大家已经很熟悉,你回去后换新人过来,双方都需要适应,不如你继续干下去。于是,黄一干就是7年。记者问他还能干多久?他笑笑不答。

进入2006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发京检(2006)7号文件,题为《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聘法学专家挂任分院、区县院副检察长工作的意见》,首度就法学家挂职进行了程序化规定。意见提出,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副检察长应以检察机关工作为主,确保职责的充分履行。

目前,这一工作正在北京市检察系统全面展开,而海检12年前的创新,也早已被很多地方效仿,南京、武汉等地都出现法学家到司法系统挂职的现象。

在陈兴良和黄京平看来,这种官学“两栖”不仅没有耽搁学者的学术研究,反而对研究有利。他们二人都是实体法专家,原先对程序兴趣不大,挂职之后受到历练,反而开拓了思路。两人挂职之后,学术著作数量均远胜挂职之前。

但在法学家挂职的原创作者项明看来,这项制度迟早会消亡,因为司法官素质提升之后,学者挂职就失去了意义;同时,学者挂职时间越久,对其独立人格、独立思想越不利,而这两种独立恰恰是一名学者的立身之本。

“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更为彻底的时候,像我这种两栖状况肯定将不存在,我可以选择做专职学者,或者专职官员。”黄京平说。

“这一制度的终极目标是建立一种‘旋转门制度,产学政自由、多向流动。”项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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