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2月7日14时50分,厦门长天塑化有限公司东区一空置两年多的丙烯腈(V5006)贮罐发生爆炸,并导致相邻3.5米的(V5005)丁酯储罐外表冷却层燃烧,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但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后,市、区安监、消防,海沧公安、环保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由于公司没有严格动火制度,员工切割丙烯腈回流管时产生火花引起丙烯腈回流管着火,火源经管道引至储罐,导致丙烯腈储罐爆炸。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严重薄弱环节。
为确实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遏制各类化工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海沧区安监局对此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1、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到个人,建立健全每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局面。每天作业前,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对作业场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作业班组长要强化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对每道工序认真负责,督促班组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要求作业。
2、各单位要以此起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在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是否存在闲置、废弃、私自改变使用、储存用途的危险化学品储罐、容器、管道;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是否按要求定期检验、检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资金、人员抓紧整改到位。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切实做好企业安全“三级教育”,保证所有从业人員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