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拒绝中接纳

2006-04-06 12:53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6年10期
关键词:接受者直觉感性

夏 蕾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凭直觉,我认为……”不知不觉中,直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我们对事物的判断和评价。那么,什么是直觉?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直觉就是指一种不经过分析、推理的认识过程而直接快速地进行判断的认识能力。比如,在几种方案面前可以凭直觉判断其优劣,观看一部作品后可以凭直觉判断它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等。格式塔心理学认为直觉是对整体情境的把握。近代认知心理学则把直觉看成是一种再认识过程,是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从长时记忆中提取具有问题解决意义的答案的过程。

人和人在初次见面的时候,留给彼此的第一印象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们通常会根据第一印象凭直觉来判断对方的人品、性格以及教养,而且这种直觉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甚至会影响一生。尽管直觉很重要,可是它毕竟有不可靠的方面,完全相信直觉是不合理的。

首先,直觉是根据有限的资料来推断全体,对对象进行总体的、结论性的判断,所以有“断章取义”之嫌;其次,直觉是非逻辑的认识过程,它并不是经过严密的分析推理过程得来的。就拿第一印象来说,对方展现的可能只是他外在的一部分,在很短的时间内,这外在的一部分并不足以说明他“表里如一”。更何况这种印象根本就没有经过理性思维的论证,完全是凭个人好恶而得出的感性认识,可信度并不高。还有一个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成语:一见钟情。男女双方一见面就产生爱慕之情,这是很有可能的。但根据是什么呢?无非还是对方的外在形象,至于一个人的内在品质、处事态度以及人生观和世界观,恐怕只有经过时间这把“三味真火”才能提炼出来。2003年全国高考作文题是根据以下这段文字写一篇文章: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却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这就是《韩非子》中“智子疑邻”的故事,也是很典型的凭直觉做错事的例子。这个例子只所以被选作高考作文题,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说明如果完全根据第一印象、凭有限的直觉来做一些重要的决策是不明智的。

尽管不能完全依赖直觉,但是在语文教学中,直觉的作用却不能忽视。语文教学和数学学科不同,运用感性思维是语文教学的主要特征,而数学则主要靠理性思维。这两门学科的不同要求我们在教学中采取的手段也应不同。可是现今的语文教学往往也采取了数学的教学方法,过于理性化,任何一个问题的解决总希望学生分析推理,否则就仿佛没有办法把问题讲清楚似的。其实学生在读完课文时,凭借已有的学习经验便可以通过直觉判断故事情节的好坏与人物形象的善恶。可以说,这种感觉是学生学习课文的情感依托,他对课文各方面内容的理解总是以这一感情为基点的。所以教师的首要任务不是分析,而是让学生感受。在这感受过程中,直觉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生的认知特点是先入为主,教师引导先学生产生正确的直觉,然后想方设法加强、加深这种直觉。例如教学朱自清的《春》,就可以调动各种教学手段:如听配乐朗诵,从听觉上引导学生进入美的境界;看有关江南春色的各种图画、照片,从视觉上丰富学生的感受;再联系学生自已的生活经历以启发想象,这样学生对文章的直觉便会牢固地印在头脑中再也挥之不去,此时不是由理性去认识,而是由情感去把握,这样更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识事物的特点,即由情感去接纳情感,而不是人为地强加给他一种认识。其实学生此时也在运用理性思维,只是理性的判断融入感性的直观的心理体验之中,具有了撝本趸瘮的特点。这种理性活动是绝不能由教师的讲解和分析代替的,并且它的速度要比分析讲解快出许多倍,也就是说,类似直觉的思维实际是一种高境界的理性思维。这一理性的思维活动在形态上仍表现为迅速的情感反映和直觉判断,学生以这样的认识去把握情感,接纳情感,理解文章的内容和思想,从而形成对美丑的感受能力——欣赏能力。

语言大师萨丕尔说,语言是“千千万万个人的直觉的总结”。在语感的形成过程中,直觉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一种非逻辑化的思想升华,“直觉是对于真理的不言自明的认识”。直觉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首先是理性的隐性存在与逻辑的潜藏暗伏。虽然直觉一般以感性形式表现出来,但这种感性不是原始意义上的简单的经验感性,而是经过理性认识与逻辑思维反复运动后所形成的更高级的感性,其光辉掩盖了理性与逻辑的棱角;其次是在意识边缘活动的持续性。当有关问题进入大脑后,自由联想或思维总是持续不断地活动于这些问题的意识边缘,一旦有某种媒介触发,大脑就进入最佳状态,原有的神经联系突然沟通连结起来,形成新联系,从而把握认识对象;第三是变异的表现形态,直觉往往不采用分析、概括、综合、推理等正常思维形态,而表现为灵感、猜想、预见、期待与体悟等变异的思维形态。语感与直觉密切相关,直觉的训练对于语感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语文课堂上的很多事实证明了直觉在学习中的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它本身的局限,使得我们在语文教学中既不能拒绝它又不能完全依赖它,而是要适当地加以运用来帮助学习。首先直觉是不能被排斥的,因为它并非完全不合理,在一些比较直观的情况下,由直觉产生的感受还是有一定准确性的。还是拿第一印象来说,也许不排除对方有刻意修饰、掩藏自己缺点的可能。但是俗话说“相由心生”,一个人的内心或多或少还是可以从他的外在体现出来,但因为每个人的阅历、洞察力和心理发展程度都有所不同,所以直觉的准确性恐怕要因人而异了。在语文教学中,学生初次接触课文也会从内心产生“第一印象”,即这篇文章写得怎样,美不美,美在哪儿。从接受美学的观点来看,这就是审美直觉,是审美过程的第一步,它反映的是事物的表现属性,对于课文的课入学习具有指导意义。表现主义代表、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指出:人的知识有两种,一种是直觉的,一种是逻辑的,直觉的是“从情感得来的”,逻辑的是“从理智得来的”。故就语文教学来讲,接受者的直觉更多地来自于由文字所滋生的情感。语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首先就是通过各种手段唤起学生的审美直觉。我们知道,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通过语言文字来反映现象,它的第一特点是形象没有直接的直观性。文学的形象由于由语言文字构成,故直接呈现于读者面前的只是一些文字符号,不是事物形象本身。所以要使语言文字具有审美意义,就要打乱或变形它的线性排列规则,还原字码所蕴含的形象信息,使接受者脑海中出现文字“演化”的直接形象,从而来激活接受者潜在的审美直觉。审美直觉往往是不经过周密细致的思索而所反映出来的一种审美感觉,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接受者的一种“本能”的反映,呈现出片断的、零碎的特征,审美仅有零碎的片断是很不够的,还要从整体上去把握,使语言所描绘的形象得到深层的理解。接受美学认为,接受者在接受过程中产生的审美直觉,仅仅是审美接受的开始,并且直觉阶段一般是短暂的,接受者很快就会由审美直觉进入审美再现阶段。所谓再现,就是通过想象的心理活动,将直觉所激活的艺术形象完整、全面地再现出来。在语文教学的审美教育中,当学生对作品中的美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后,随之而来的便是零碎、片断的审美直觉被连缀成完整的艺术形象,即再现过程,只有进入了再现阶段,才算审美的真正开始,直觉的主要作用就是引导学生进入这个阶段。

(夏蕾江苏省扬州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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