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锭明
刚刚过去的“十五”时期,是不平凡的五年,也是能源工业快速发展的五年。能源领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有些矛盾还很突出。能源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突破能源瓶颈,破解发展难题,已经成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回首“十五”成绩显著,能源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问题,能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能源建设取得新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能源供应能力不断提高
2005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20.6亿吨标准煤,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其中,原煤产量达21.9亿吨,居世界第一位。“十五”期间,原煤产量净增11.92亿吨,年均增长24%。全国煤矿累计开工建设规模约3.5亿吨,是“九五”期间的7倍多。原油产量从2000年的1.63亿吨上升到2005年的1.81亿吨,年均增长2.2%。天然气产量由272亿立方米增加到500亿立方米,年均增长17%。全国电力装机达到5.08亿千瓦,发电量达到2.47万亿千瓦时,均居世界第二位。“十五”期间,全国累计新增发电装机2亿千瓦,平均每年增加4000万千瓦。电网建设步伐加快,“西电东送”效果明显,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加快。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发展,愈来愈受到重视。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下,能源企业努力扩大生产,增加供给,有关方面加强需求侧管理,促进了能源供需矛盾的缓解。
(二)能源工业技术进步显著
石油天然气工业形成了从资源勘探、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到生产运营的技术和管理体系,复杂区块勘探开发、油田采收率提高等技术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煤炭工业已拥有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型矿井,具备自主设计和建设大型煤矿的能力,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得到提高。电力工业高效环保节能机组得到应用,火电30万和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渐成主力机组,水电重大工程建设和大型水电设备制造水平迅速提高,三峡左岸机组国产化水平达到75%。煤炭液化产业化示范项目正在建设。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初步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条件。
(三)能源节约环保受到重视
“十五”期间,国家组织编制并向社会发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加快了《节能法》配套法规建设,发布实施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等节能法规。颁布实施了工业设备、家用电器等19项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加大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启动实施了一批节能环境项目。同时,节能宣传力度也不断深入,推广节能新机制取得新进展。能源行业内生产效率得到提高,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得到重视,煤炭瓦斯治理得到加强,东北等地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已经实施。
(四)能源改革稳步推进
能源体制改革得到发展,能源市场逐步发育,能源企业生产和投资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要求的能源管理体制,正在形成。煤炭生产和销售已经放开,煤炭价格初步实现市场化。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稳定推进,实现了厂网分开,成立了区域电网公司,进行了电力市场改革试点,煤电价格联动开始实施。石油天然气行业基本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一体化,运营效率得到提高。社会资本更多地进入能源领域,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能源企业格局初步形成。
(五)能源管理和法制工作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能源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为加强对能源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的领导,200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此后,也相继成立了煤矿瓦斯整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增加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编制。能源领域法制建设也得到加强,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制订或修订了《电力监管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修改完善,标志着能源法制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二、冷静思考,能源发展需要破解重重难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十五”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能源领域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暴露,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益严重。
1.煤电油运供应紧张。
2002年下半年以来,能源供应和运输紧张局面逐步加剧,煤价持续上涨,电煤频繁告急,拉闸限电现象普遍发生。虽然2005年以来,煤炭、电力紧张状况有所缓解,但石油天然气供求矛盾还在发展,能源运输仍是瓶颈,能源供应总体依然偏紧。
2.高油价影响深远。
2005年,受国际高油价和国内油价形成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成品油供应紧张。目前的国际高油价尚未对我国造成显著影响,但其滞后影响不容忽视,将波及整个能源资源价格的新一轮调整,并传导给其它生产资料价格和消费品价格,从而影响农业、交通和国防支出成本,加大了财政补贴压力,危及经济社会稳定。
3.能源效率出现反弹。
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本来就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近三年由于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高耗能产品盲目生产,致使我国产值能耗转降为升;能源消费弹性系统过去长期小于1,2002年后转变为大于1,2004年达到1.6;能源资源在开发、生产环节及利用环节,还存在严重浪费。
4.能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能源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有所好转,但煤矿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未能得到有效遏制。2004年全国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2005年又发生多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电业工业违规建设规模过大,施工质量和设备制造也存在着隐忧。
5.能源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稀缺资源价格的形成机制、油气价格的调整机制、全面反映市场需求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形成。国有煤炭企业机制转换滞后,电力体制改革有待深化;资源开采秩序很不规范,能源流通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在能源节约、资源勘探开发、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比较薄弱。
三、展望未来,任重道远,需要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方针,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这个目标,国家发改委正在制订“十一五”能源专项规划,完善能源发展的总量目标、结构目标,并将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推进能源节约
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强制淘汰高耗低效的落后生产能力,广泛开展全民节能活动,把能源节约视为能源生产,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二)努力增加国内能源供应
加强能源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可持续管理,制定有效措施促进能源勘探开发。把优化能源结构作为保障能源供应的中心任务,高效清洁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调整和优化电力结构,努力增加石油天然气供给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加强能源安全生产
努力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矿资源整合,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还需要坚持标本兼治,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
(四)不断提高能源技术水平
认真落实国家科学和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能源开发、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等技术取得突破,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加强前沿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重点推进先进节能适用技术的应用,促进优质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强化重大能源技术装备开发能力,提高能源区域优化配置的技术能力。
(五)进一步扩大国际能源合作
充分利用我国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积极参与世界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的开发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双边及多边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的对话与合作,搞好我国能源战略和政策的对外宣传,在开放的格局中实现我国能源发展。
(六)建立能源安全预警应急体系
加强能源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大规模电网事故和石油天然气供应中断的应急能力,逐步建立能源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加快国家石油储备建设,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加强能源信息数据统计,建立健全能源指标体系。
(七)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加快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优化煤炭企业组织结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改革方案。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深化油气行业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逐步形成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能源管理,健全能源开发监管体系。
(八)大力加强能源法制建设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煤、电、油、可再生能源等各领域的能源立法,促进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加快《能源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为增加能源供应、规范能源建设、优化能源结构、鼓励能源节约、维护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抓好各项能源工作,切实解决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尽力突破发展的瓶颈和体制障碍,为今后十年的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