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 进
舅父由陕西三原高职学校毕业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949年的9月,接到了泾阳县人民政府的一纸“派令”。该“派令”用毛笔竖写,繁体小楷,署着县长花丰艳、副县长王耿介的名字,右下方盖着方形的大红印章。内容为:“兹派姚鸿俊为泾阳县云阳区第六乡竹园张村民办小学校教员。”这张“派令”如今还保存着,绵软的纸张已经发黄,折叠处已裂开,算得上一件文物了。
自此,舅父成了一名教书先生,先后在泾阳县竹园张村小学、张屯樊鸟小学、张屯小学、石门庙小学任教,先做教师,后任校长。期间,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舅家保存了几张舅父从教时期的合影,有1953年的、1955年的和1956年的。照片上,年轻的舅父胸前别着钢笔,端坐在中间位置,两边是几位老师,学生们大多戴着红领巾,分排而坐。不管老师,还是学生,衣着都体现着时代特色——全是布鞋布袜,没有一个穿皮鞋的,也没有一个戴手表的。当年拍这样一张照片是要费些神的,得从县上或镇上请人来照,用那种捏皮球、盖黑布的大机子。
舅父从教七年,留下了很好的口碑,有“模范校长”之称。有一年,舅父送我和姐姐去夏任村,骑着自行车经过张屯,许多人都和他打招呼,说:“姚老师,好久不见了,到家坐坐吧。”“这不是姚校长嘛,送的是亲戚家的娃吧?”记得刚下过雨,路不好走,舅父一前一后带着我们,一边晃晃悠悠向前骑,一边和熟人打招呼。舅父骑自行车的技术很高,里外两面都可以上车子。有一节路,地势低凹,烂泥未干。我们不得不下来走,舅父为了不让车子粘上泥,就扛起了车子。这时,一个小伙子跑了过来,说:“姚老师,我来扛。”说着,就把车子从舅父的肩头取了过去。
1956年3月,舅父接到调令,调他到陕西省城市勘察院工作。这对舅父来说,是一件很荣光的事情。所以离开石门庙初小之前,该校的全体师生和他们的姚校长合了一张影,照片上注明这是“欢送姚校长荣调纪念”。勘察院位于西安北城门内,舅父报到后没有几天,就担任了共青团的支部书记,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舅父当时被信任、被重用的程度。
在舅父留下的遗物中,有几个布皮的小红本本,分别是1956年颁发的,印着彭德怀手写体签名的“兵役证”——全名为“预备役军士和兵证明书”,1957年、195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证”,那会费是按月交的,1957年的时候,是每月四角五分钱,到1962年的时候,升为每月五角八分钱。之外,还有用硬纸片制作的“西安市公费医疗证”,及陕西省第六初级业余政治学校颁发的“听课证”。抚摸这些四十多年前的证件,心里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舅父是1960年因公负伤的。那年勘察院在咸阳绛帐搞一个工程,院党委决定成立爆破突击队,并决定突击队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4月的某一天,突击队挖探井,身为队长的舅父下井察看,一块碗口大的料礓石突然掉了下去,那探井已有五六米深,砸下去的冲击力可想而知。舅父被砸着了头部和腰部,脑子受到震荡,耳朵当下失聪,腰骨破裂,不能伸直。队友们将舅父救上来,送进了医院。这一住,便是三年。治得脑子不怎么震荡了,耳朵也多少能听见了,腰也可以慢慢伸直了,却不再适宜做地质勘察工作了。
1962年,国家搞精减机构,全面大下放。舅父经过一番思考,写了一份申请,于当年6月,带着下面这封介绍信,回到了家乡:
樊家窑村(队):
兹有我院水文地质队干部姚鸿俊同志,1960年4月在绛帐工地工作,因发生事故造成工伤,致使头部、腰部震坏,耳朵震聋,至今不能很好工作。在这次“精兵减政”中,该同志申请退职返乡。经我院研究,并经陕西省建筑工程厅城市建设局批准,同意退职返乡。但由于该同志目前身体尚不好,希贵社(队)在今后劳动中,适当照顾。
特此证明。
此致敬礼
陕西省城市勘察院(印)
1962年6月19日
舅父当年退职返乡,主要原因当然是工伤。还有一个原因是家中当时面临的人多劳力少的困难。舅父没其他弟兄,他参加工作后,家中有已进入花甲之年、且体弱多病的母亲;妻子身体尚好,却拖带着几个年幼的孩子。那年月是人民公社化时代,讲按劳分配,谁家挣得工分多,谁家就分得多。舅家没有壮劳力,每到分配东西时就显得很寒酸。分棉花秆,人家一分一大堆,一车拉不完,分给舅家的,舅母用胳膊肘一夹就夹回来了。分黄豆,人家用低轱辘车朝回推,舅家一面盆装不满。分南瓜,人家一次分几个,舅家只能分到半个……分到家的东西那样少,一家人的生活就相当困难。舅父想,既然自己不能在单位上继续工作,还不如回到农村,这样,一方面可以为国家减少点负担,一方面可以协助妻子管管家里的事情,还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生产队做些事,使家里的状况有所改变。
舅父预料不到的是,他回家几年后,会爆发“社教”运动及文化大革命,当然他也无法预料,这两个衔接在一起的运动,会对姚家造成那么持久和沉重的伤害。我相信,后来,特别是病故前夕,舅父对他的退职一事是有过反思的,甚至有点后悔:当时咬咬牙,坚持不退就好了,起码可以利用接班顶替的方式,解决一个孩子的工作问题。拨乱反正之后,表兄弟们曾到省勘察院找寻过,终因时过境迁,无功而返。
关于舅家的成份,可先读读下面的文字:
我的家庭,不是有劳不劳,而是一个丧失了劳动力的家庭。在我四岁那年,死去了父亲,家中只有母亲、妹妹和我自己。我在七岁那年开始上学,1948年秋季由三原高职学校毕业。因家中无人(劳力),也没再考学校就回家参加农业生产,到1949年4月共九个月。这次工作组给定为半劳。
在解放前那个人吃人的社会里,日子实在不好过。尤其是我这样的家庭,寡妇幼儿,处处受人压迫,什么话也不敢说,真是有苦无处诉,时刻有生命危险,母亲日夜担忧。好不容易盼到1949年4月20日泾阳解放,才见到青天,再不受压迫了,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这些好处是毛主席和共产党给我们带来的,我们永远记在心里。
1949年5月份,泾阳县人民政府派我担任小学教师,后任校长等职务,9月份入团。1956年,组织上调我到陕西省城市勘察院工作,兼任团支部书记。那年党委决定成立爆破突击队,并决定突击队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在一次“突击”中,我因工负伤,主要是震得脑子晃动、耳朵听不见、腰骨破裂,住了三年院仍不能继续工作。1962年党提出精减机构,下放干部,我带伤响应了党的伟大号召,2月份写的申请,6月份上级才批下来。当时我是这样想的:自己不能继续工作,回到农村,既给国家减少了开支,在生产队干些自己能胜任的事情,还可以增加集体收入。
1952年我妹妹参加了医院工作。我母亲经常说:解放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你们两个长大成人,还能参加工作,这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你们应当很好地工作,来报答党和毛主席的恩情。
伟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4月份在我村轰轰烈烈地开展。在大队,工作组开会讲他们是毛主席派来的工作队,在这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开会的那一天起,在我的思想上就这样想:今后一定要听毛主席派来的工作组的话,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决做党的驯服工具,丝毫不能为自己打算。要认真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坚决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
社教进入第三阶段是民主补课。由于我上学,家中缺乏劳力,当时大队工作组姓南的叫我谈话,问我家里的情况。我就一五一十地向工作组作了全面汇报。接着,在六个人的群众座谈会上,工作组给讲政策,说上学是有劳不劳。又在贫下中农会上讲,我母亲每年参加七个月的主要劳动,锄花、收麦、锄秋、收秋、拾棉花等,我爱人每年参加四个月以上的主要劳动,都不算主要劳动。(南同志问社员们她们拉过架子车没有,回答说没拉过。)南同志说,这是政策规定,你上学是有劳不劳,妇女做的不算,大量土地,超过六十亩,是地主,没一点问题。
我想,第一,我家不是有劳不劳;第二,家中两个妇女,每年参加五个月以上的主要劳动;第三,四十年来,房没一间,无处住;第四,46、47、48,三年都借有债务;第五,农具不全。拿最高指示衡量,说什么也不够地主。工作组说,如果你再不承认,就要给你母亲和你戴地主分子帽子。
当时,我想起毛主席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再者,工作组来时讲过,是毛主席派他们来的,执行政策是不会有出入的。于是我说,你拿政策来衡量。南同志说,说什么也够地主。我又想起毛主席说,我们应当相信群众,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我想,工作组南同志为什么不相信群众的意见,群众意见说我母亲和我爱人能算上劳动,他为什么硬强调不要算,还说什么是政策规定。我想政策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外队妇女光拾棉花都算半劳,我队做了主劳的活,不能算主劳呢?毛主席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工作组不按最高指示办事,如果“认真”,做了主要劳动的话,就要算主要劳动。再者,拉架子车,解放前都没有架子车,不是我母亲和我爱人没拉过,连我队男劳力也没拉过。我觉得,一,这样提不“认真”,没按最高指示办事;二,一点也不切合实际;三,私自改变了政策。问题完全在工作组身上。
我把家庭实际情况写在下面:
1、土地:旱地六十九亩(含给三户人家种苜蓿七亩、大麦五亩);
2、人口:五口人(母亲、爱人、妹妹、小孩连我自己);
3、牲口:耕牛一头;
4、房屋:无一间(解放前住别人地窑一处);
5、雇工:因我上学,家里只有母亲和爱人劳动,雇长工一人。1946年安金玉,47、48、49年是薛有福。没有短工(薛有福和我队的贫下中农都可以证明)。由于农具不全,三户只有一个耙、一个耱,牛小,一个拉不动,只好三户(鸿德、鸿昌和我)合伙做庄稼。牲口在一起喂,地在一块种、一块收。因我家地比人家两户地多十几亩,我家就每年给三户种苜蓿七亩、大麦五亩,供三户牲口吃。这十二亩地的粮款是我一家出的。这次工作组的南同志不但不算那两户剥削我,反说我地比鸿德、鸿昌多十七亩,就拿这十七亩折了一百个短工,说我剥削鸿德五十个工、剥削鸿昌五十个工。各家人参加劳动的情况也不一样,鸿德六十亩地三人劳动,鸿昌六十亩地有一年二人劳动,有一年一人劳动;我家除种苜蓿、大麦地之外,实有地六十一亩,要四人参加劳动(我上学忙假、寒假、暑假都在家劳动),一点也剥削不上鸿德、鸿昌的。何况我们是弟兄。(以上说的地亩数,是在群众大会通过了的。)
1、农具:大车面一个(下脚借明昌云的,住云阳公社滑里大队)、尖杈一个(杈把借我队朱系银的)、轧花车一个、耙一个、耱一个。以上农具是三户共有的,每户只占三分之一,我个人只有锄头、锨等小型农具。(这些也都是在群众会上通过了的。)
2、劳力:我上学寒假、暑假、忙假在家劳动,学校毕业在家劳动了九个月。我母亲由棉花出地就开始锄花,接着是收麦、碾麦、锄秋、收秋、拾花,每年劳动七个月,我爱人每年劳动四个月以上(当时在我村拉长工的孙正海、康新成、张明哲、薛天西等都可以证明,我队、外队的年龄大的老农都可以证明)。
3、负债情况:以往借的账,不算在年限以内的,有1946年彭天培经手,借花一百斤,利加五一块,用花的有王德荣等人。1947年借泾阳北关李复兴花一百,利加五,王玉才可以证明。赵德林经手借花一百斤,利加五,姚雪竹可以证明。1948年张正义经手借我村学校的花一百七十斤,利加五,张正义在社教中自杀,学校的账可以证明。
4、说明:以上情况属于事实。要求给我落实,政策是不是那样规定的?我了解我队工作组没按政策办事。(1)我的成份只出了两榜,说是地主。这之后,我把我家的情况又给工作组张义学做了汇报,张说让他再了解了解,三榜定案。可是月前社教工作就都结束了,还是没出三榜,究竟真定案了,还是没定案?把我家的成份,就这样的马马虎虎地处理了。(2)我母亲和我爱人参加劳动的情况,可在我队、外队年龄大的人跟前问清楚,当时贫协小组的五人组成中,三人是1960年才迁入我队的,另一个有病在西安住医院,一个才二十二岁,解放时年龄很小,我家人劳动情况他一点也不知道,只听工作组的话。我想请求你们对我家的情况澄清事实,做适当的处理。
以上是舅父姚鸿俊写的一份申辩书,时间大约在1965年的冬天。申辩的中心意思是:按实际情况,姚家够不上地主。舅父提出的理由是充分的,有说服力的,相信任何一个凭事实、讲道理、懂政策(即使是当时的政策)的人看了后,都能够得出姚家不够地主的结论。问题在于,那年头不讲理,也没有人和你讲这个理。工作组进驻生产队,是要出成绩的,补定多少户地主、多少户富农,便是其主要的成绩。如果没有这样的成绩,或者成绩很小,工作组不是白来了?所以,那个南某便以“如果你再不承认,就要给你母亲和你戴地主分子帽子”的话来威胁舅父,而且也不按“三榜定案”的规矩走了,仅出了两榜,就“马马虎虎地”把地主成份的帽子扣到了姚家人的头上。而且,还像土改时那样“分浮财”,把姚家的一个正在使用的带抽斗的桌子抬了去——姚家大概也就这张桌子还值几个钱了。
“社教”以前,舅家的成份是小土地出租者。这是1951年土地改革中定的成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小土地出租者是受到妥善照顾的:“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论。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者,均保留不动。超过此标准者,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如该项土地确系以其本人劳动所得购买者,或系鳏、寡、孤、独、残废人等依靠该项土地为生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虽超过百分之二百,亦得酌情予以照顾。”
而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在划定阶级成份时,“应依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按自报公议方法,由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在乡村人民政府领导下民主评定之。其本人未参加农民协会者,亦应邀集到会参加评定,并允许其申辩。评定后,由乡村人民政府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本人或其他人如有不同意见,得于批准后十五日内向县人民法庭提出申诉,经县人民法庭判决执行。”这些政策规定,到了“社教”的时候,就全不讲了。所以,尽管舅父写了申辩书,并抄了多份,寄到了上至中央下至公社的各级政府机关,结果都是四个字:石沉大海。
按说,“社教”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却为什么要再次划定成份,把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一批普通老百姓作为打击对象呢?要回答这个问题,看一下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全党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的全国工作会议讨论纪要》(即“二十三条”)就明白了。文件说,“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有在幕前的,有在幕后的。支持这些当权派的,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在下面的,有已经划了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也有漏划了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既然有“漏划”,就需要再划、补划,于是,在中国广大农村,许多富农、小土地出租者变成了地主,许多中农变成了富农,几百万勤勤恳恳的劳动者被戴上了“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等所谓“四类分子”的帽子,成了被批斗、受打击、遭侮辱的“阶级敌人”,不少人含冤而死。
我翻阅了一些地方县志,发现在“社教”运动中,被补定为地主、富农的,各县都在两千户以上,有的高达四五千户。可以保守地计算一下,以两千户计,全国算两千个县,这一乘就是四百万户——我的舅家就是四百万分之一。一户至少波及十个人,这一乘就是四千万人。四千万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些国家也没有四千万人。中国是1979年左右为“四类分子”摘帽的,这也就是说,从1965年到1979年,长达十四年的时间,这四千万人处在被打压的、人下人的位置,过着没有尊严、没有权利的非人生活。
为了所谓的“反修防修”,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避免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当时的最高领导者高举“斗争哲学”的大旗,运用搞政治运动的看家本领,不仅把巨斧砍向了同自己一起打江山的一批战友们,也砍向了尚在温饱线上挣扎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几千万老百姓。
舅父给我的印象,主要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留下的。有一次,舅父骑自行车送我回栎阳。路经永乐镇的时候,我们停下车子歇了歇。这时,我看到一个食堂的玻璃柜里摆放着猪头肉、猪蹄子等,还有一块黑红颜色的我不认识的东西。就问舅父那是什么,舅父说是熟猪肝,问我吃过没有,我说没有。于是舅父就让人家给我切了一块,上秤称了一下,花了三毛钱还是五毛钱,用麻纸包着给了我。我就每次咬一点点地吃,吃了一路。这是平生第一次吃猪肝了,那酱香的味道,至今似乎还留存在舌根之下。
舅父的毛笔字写得好。如果活到现在,写到现在,相信会赢得“民间书法家”之誉的。想来该是1966年的暑假期间,我在舅家。那天下午,一个人带着红布、纸和广告色来到舅家。他是来央请舅父写字的。舅父将红布铺在东厦房的大炕上,那人已将装广告色的瓶子拧开了,舅父提笔蘸色,俯身开写。我站在旁边,眼见着红布上出现了“某某战斗队”的字样,字为楷体,工整方大,看上去很醒目。这是一面队旗。队旗写完,那人还让舅父写了两副对联:一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一为“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字迹晾干后,那人小心翼翼地叠好,包起来,笑眯眯地拿走了。
那些年,人们的日子过得苦焦,过年时也没有心情张贴什么春联。偶尔贴一副两副,内容也都是毛泽东的诗句。记得舅家门上有一年曾贴过一回,是舅父写的黑字楷书,一边是“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一边是“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字比较多,长长地贴了两溜子。现在想来,舅父之所以选写这首诗,一来此为伟大领袖“红太阳”的诗句,贴出去不会被人抓辫子;二来也反映了姚家人受整受压多年,心有不服、志不愿屈的情态。
当外婆在我们家居住的时候,舅父隔一段时间就要来看望一次。当父母上班去之后,舅父会同做完作业的我和姐姐,玩一会儿扑克,玩的最多的是“争上游”,其次是“縻竹竿”,偶尔也玩“吹牛”。记得有一回,我瞥见了舅父手中的牌,知道他要“甩”,就有意把一张J留到最后。舅父以为全下去了,结果一把“甩”下去,我说不行不行,我这儿还有一个J呢,舅父只好认输。也就是那一次吧,舅父见我的本子正面用了反面用,就说下次来舅给你带些锥本子的纸。两三个月后,舅父来了,果然带了一大沓子纸,我和姐姐把那纸一张张地裁了,锥缝了好多本子,一直用到上高中。现在想来,那纸不是很白,灰灰的,大概就是用于印报的新闻纸吧,不知舅父当年是在哪儿买到的。
1973年的2月2日,是农历癸丑牛年的除夕。父亲是下午回来的。天黑后,姐姐和我正帮着母亲包萝卜饺子。这时候,门咚咚地响了,母亲一开,见是舅父,就高兴地对坐在床里头的外婆喊:“妈呀,你看谁来了?”外婆很高兴,一家人都很高兴。于是,下饺子,边吃边唠家常,可谓其乐也融融。不过,舅父的精神明显不如以前了,说话有些慢,目光有点直,给人木木的感觉。二十多年后,父亲回忆那晚的情景,对我说:“你舅是个大孝子啊,那么冷的天,骑一百多里路的车子,赶到栎阳来,和你外婆团圆。那时候他已有病了,是最后一次到咱家来,也是最后一次过年。”
舅父是1972年10月得病的。起初是去三原办个什么事,回来后发现眼睛有点斜,嘴有点歪。以为是风寒引起的神经麻痹,去县医院治了治,有点效果。农村人讲迷信,说怕是中邪了,就差大表哥去几十里外的地方,找一个会“看”的老婆。老婆把病倒是说准了,认为是头上的病,却没有给一个禳解的法子。第二年的3月,也就是从栎阳回家后不久,病就重了,面部不停地抽搐。于是,上西安,由父亲、母亲和大表哥陪着。在好几个医院查了,最后由医学院确诊为交织性母细胞瘤。当月下旬做了手术,恢复了二十多天,4月中旬回到家里。维持了几个月,每天在后门外甩手一二百下,说是医生介绍的一种保健疗法。其间我曾去樊尧看望舅父,见他头发花白,身体瘦弱,说话声音细小。他问了问我的学习情况,鼓励我把书念好。之后,到了秋凉种麦时节,舅父的病二次复发,11月初,就溘然长逝了。
舅父去世时47岁,应该说还属中年。人说,吃五谷,得百病。但具体到某一个人得某一种病,总能找出些特别的原因。我曾和父亲分析过,舅父患恶性脑瘤,一是和他十年前的工伤有关,那次事故,已使舅父的脑神经受到损伤。二是得病前的两三年,生产队安排舅父照管电磨子,那单调的扎扎声,整天半夜地朝耳朵里灌,加上吸食粉尘,对他受过伤害的大脑有百害而无一益。第三,“社教”运动补定了地主成份,虽然没有戴“帽子”,但在“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年月,那成份也像大山一样,压得全家人抬不起头来。儿女们不能升学,不能招工,不能参军,没有任何出路,甚至连最基本的人生需求结婚成家,都成了困难。舅父作为家长,心情能宽畅吗?
还有,1971年,“文革”进入清理阶级队伍阶段,陕西的专政机关声称侦破了一个名为“中统西指”(全称记不太准,大概叫“中国国民党统一阵线西北指挥部”吧)的所谓反革命集团大案,涉案人员分布在关中的兴平、泾阳、三原、临潼、高陵等县。记得一次就枪决了三十八个还是四十个要犯,那布告我是在栎阳街上看到的,红勾勾打了一大片。其中泾阳县的一名涉案犯人在交待中提到了舅父的名字。那时候审案犯的主要方式是毒打和逼供,一些犯人忍受不了便乱咬一通,把他知道的人拉扯进来。专案组就把舅父带到县上去询问,几天后才放回来。这件事,尽管属于无辜受牵连,但对生性善良、内向,又比较胆小的舅父来说,伤害无疑是很大的。要说舅父不受惊,不害怕,那是假的。要知道,那年月,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审判、被关押、被处决的人可是太多了!一旦自己被关进去,老母亲怎么办?妻子儿女怎么办?受惊,害怕,提心吊胆又无处诉说,这是多么伤脑子的事情啊!我觉得舅父的病,和这件事有直接关系。
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舅父的形象一直浮现在我的眼前,那形象是慈祥的、温和的,又是抑郁的、怯弱的和忧伤的。近年,有一个词汇叫“弱势群体”,舅父就是挣扎在那个年代的,相当庞大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唉,可怜啊,我的委屈的舅父!你是在痛苦中去世的,你是在伤感中去世的,你没有看到给地富“摘帽”、给冤假错案平反,你要是能活到今天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