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是人类共同的追求。真,是基础,是底线,是前提,应该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我们通常说的“真”实际上说的是“诚”,即诚信,在特殊的国度和特殊的时代,它具有异常珍贵的价值。对人有益、有用,我们称为“善”,这是从人的功利出发的,它具有价值,属于功利价值。美,基本上已经超越了功利,进入人的精神层面,它是精神人类追求的价值,因而是真正的高层次的价值。
教育本是一种精神活动,而语文教育除“授之书习其句读”这些具体的操作外,“传道解惑”则更形而上一些,特别是中学阶段。语文教育因其特有的人文性而与审美有一种天然的“情缘”,说不定语文教育的最终出路还在“审美”二字上。
本人对审美的语文教育思考和研究廿年有余,加上与我校语文组同仁立项专题研究历时五载,若有所获。现效颦静安抛出“三境界”之说,自知粗浅,甚而乖谬,唯旨在尝试自立,故有所不惮,恳望同仁方家批评斧正。
境界一美在口上
大凡搞审美教育课题研究的恐怕都要经历这一阶段。那就是最喜欢说美。审美是个筐,什么都可装。自然美,社会美,人的美;优美,柔美,雄壮美,悲壮美;音乐美,画图美,语言美;节奏美,音韵美,情调美;教师的风度美,课堂的气氛美,教学的方法美、手段美……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审美是需要一定的审美知识的。比如什么是美,美是什么,美的特征,美的形态,审美原理等这些美学知识,作为教师来说,了解它是必要的,就是学生,也应尽可能让他们了解一些。不然,就是“不辨音乐的耳朵,再美的音乐对他也是没有用的”。面对世界丰富多彩的美,就可能只动于心,横于虑,而难征于言。
就语文教育来说,审美,往往只是作为一种附带的教育目标或任务来看待的。就是教学大纲也是这样表述的。在今天,对于语文教师来说,能把审美作为学生的一项能力或素养来培养,自觉地把它纳入自己的教学任务,这已经不错了。这说明他还没有完全堕落到只为考试分数而教学的地步。
对语文教学中的审美教育,教师往往带有一定的功利动机。那就是利用审美的情感性和趣味性,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来丰富学生的情感和思想,并通过这样来发展学生的语言,从而更好地完成语文教学任务。这也是很明智的,这需要较高水平的教师才能认识到这一窍门。这是值得提倡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追潮流,赶时髦。时下搞教育科研是较热门的。曾几何时,美字在教育科研中又特别受青睐,几乎达到无研不美、无美不研的地步。研究语文教学中的朗读,是朗读美;研究语文教学中的思考,是思考美;研究语文教学中的调控,是调控美;研究语文教学中的创新,是创新美……真是这也美,那也美,为求“创新”强说美!到了这种情况,可能事实上就有点不那么美了。
如果对美或审美的认识尚停留在这个层面,教师在工作中老爱把“美”挂在嘴上就不足为奇了。这也是我所走过的一段路。反视之,我把它看作审美的语文教育的第一层境界——美在口上。
境界二美在路上
在研究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审美,不仅仅是知识,也不仅仅是技能,它更主要的是一种精神,有着十分复杂的心理机制。因此,它不能像一般的语文知识那样只是授与,也不能像一般的语文技能那样只靠训练。授与和训练,只是在培养学生审美素养中的一点打底子的工作,即使只把审美当作语文教学的一项任务来看待,它也需要教育环境、教育过程和教师人格素养的审美化才能得以完成。何况,还不应该把审美狭隘地理解为一种教育目标或任务,它应该是现代语文教育的一种途径,面对我国当下语文教育的困境,它可能是解脱这种困境的钥匙。
在这里我们的研究有三点值得一提。
一是育人以美。
审美应该体现在整个教育过程之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包括多媒体的运用),教学环节,教学环境(包括微观的课堂气氛)乃至教师的教学风格和个性等等,都应该尽其可能考虑和体现审美的因素,形成一种立体的、可以称之为“审美化”的教学境界去影响或感染学生。以美育德,以美启智,以美激美,笼而统之,以美育人。
落实到语文教学中,就是以美煽情,以美激思,以美习言。情、思动于心,言语则与之共生。言语寓于内则为内部语言,也可以说就是情与思;发于外,就是口语交流或书面文字。这里,动于心是关键,能使心动者,当然是外物。而具有审美(包括审丑,即艺术丑)特征的外物,最能使人心动。以多媒体运用为例,我们呈现给学生的诸如图片和乐曲之类的东西,即着眼于此,否则,我们就会认为是搞花架子,是可恶的形式主义。我们很少把多媒体用于阅读教学,而主要是用于写作和口语教学,就是基于这个认识。
二是美的场论。
研究课堂人际关系特别是师生关系的有关理论使我们得到启发,理想的语文教学实际上应该形成一个和美的持续作用的“场”。人们总爱回忆自己读书期间感情最深、印象最好的老师,或者印象最深的课堂或其它教学活动,有的是几十年了,还感喟“历历在目”,这难道不是一种“场效应”吗?研究这种“场效应”,不难发现,起维持作用的是情感,连带的是言语、思想、智慧等;短期效应是形象和言语,长期效应是精神和人格。这种效应,难道不富有审美趣味吗?所以,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美的场”,把这种认识,称之为美的场论。
语文教育,就应该尽可能创造这种令人自豪和幸福的美的场。
三是美在和谐。
人们大都喜欢李白的诗歌,而李白诗的艺术诀窍就在于他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也就是自然和谐。这里揭示了审美心理的一条重要规律——心灵的和谐。心灵只有在和谐的条件下,才能产生愉悦感。也只有在内心愉悦的条件下,人才乐于接受和创造。
基于这个认识,我们认为,审美的语文教育,应该体现在整个教育过程的和谐上,因此,我们把和谐性作为衡量语文教学的最高标准。大到师生关系,教学方式、方法;小到教学环节,教学手段(包括多媒体)的运用,我们都用是否自然和谐这个尺度去衡量它。凡是和谐的,它就是审美的,反之,再花哨我们也觉得不美。我们以此去衡量各种公开课,发现很多问题;以此来要求自己,找到了很好的感觉。
和谐性,应该堂堂正正地作为一条教学原则:
在这个层面上,审美,已经不只是老挂在嘴上的词儿了,它已经渗入到教学的内部,已经真正地发挥出了它的教育作用。由于它体现在整个教育过程之中,这种境界,我们姑称为——美在路上。
境界三美在心上
随着课题研究的推进,随着阅读文献的增多和思考的日益深入,你会发现该课题在悄悄地改变你自己——审美,正在由他性的东西渐渐地内化为我性的东西。审美,已经不复是从书本上取来送给学生的鲜花,而成为了教师自己的一种理念,并且将成为日益执着的精神追求。
审美的理念支配你自动地对自己日益丰富的精神世界进行清洗和整理,用日渐获得的理性审视自己的心路历程,你
会为自己曾经那样地活着羞愧,你会为自己的心灵天地获得理性光辉的照耀而庆幸,你甚至会有凤凰涅磐(代字,应是上“般”下“木”)的激动和今是昨非的感叹,尽管你知道你仍是如此的无知和渺小,你看到的光辉只不过是无边黑暗中的一束手电。
对美的执着一念会激发出强悍的精神生命,对世俗人生的虚伪、庸俗和丑恶,你再不会像过去那样泰然处之甚至逐流扬波,也不会像曾经一度那样大惊小怪而痛心疾首。对这些东西你有逐渐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你自己会远离它,你是教师,你会让你的学生也来认识它并自愿远离它。
你渐渐地会不满意和不容忍自己教学中的不和谐因素,你会竭尽全力去减少它和改变它,因为它不美。
你首先会发现自己知识的贫乏和能力的低下。由于这个原因,你深感自己在教学中捉襟见肘,特别是面对新的语文课本和读本。“充实之谓美”,这是孔老夫子说的,你现在深有同感。你痛悔光阴的磋砣,你现在才如饥似渴地读书。“朝闻道,夕死可也”,这也是孔子说的,你早就知道,可今天才使你豁然开朗,为此你还拍了三下桌子!
你渐渐地已不屑于跪着读书,不知不觉地消解了你心中的伟人崇拜和名人情结,你慢慢地站起来了。由于不再是仰视,你把那些伟人名人看得更真切了,你知道他们也有缺陷或丑陋,但你没有鄙夷他们,反而你和他们的心灵更接近了,你的自信更足了。
你渐渐地觉得课本上的文章也不是那么高不可攀了,你有时甚至认为你也可以达到有的文章的水平。你甚至敢于把那种全是“必须这样必须那样”的不合逻辑、不讲道理、官气十足的文章拿来当反面教材解剖给学生看。你在教学中的底气渐渐足了,“我认为”、“我的观点是”这些话你也敢说了,而且渐渐多了起来。
你渐渐觉得学生也越来越可爱了,问题学生少了或者根本就没有了。你会为过去对待学生的态度和做法而脸红而忏悔。你会发现你过去经常念的“恨铁不成钢”是因为你自己本不是“钢”。你知道你现在从事的是“人的教育”而不是“人才(工具)教育”。即便是人才,你的标准也是多元的了,尽管中考高考还免不了,但在你心目中不再只用那个分数来衡量“人才”了。学生在你心目中已经是和你平等的人,而不再是干求功名利禄的资本和砝码。你更人道了,自然和学生的冲突就悄悄消失了。这时,语文教学才渐渐地成为你的享受,你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
你开始自觉的定位你自己的人生。你信奉大丈夫立世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一位中学语文教师,你暗暗为自己的教学工作立下了五不为,以此自戒:有损健康者(自己和学生)不为;有愚心智者不为(不搞愚人教育);有违良知者不为(不说假话);有辱人格者不为;有扼天性者不为。
这时你也许反而不大爱说美了。真个是“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你倒认起“真”来,你知道“真的”未必就美,但美的一定是真。你知道现在的语文教育当从“真”字开始,你深深服膺陶行知先生的箴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你会要求自己,日诵万言,写千言;作为语文教师,你愈益坚信,语文教育的出路,当取法于立言,旨归在立人,包括自己和学生。
你会发现同行者将越来越少,你知道这不奇怪,你当然不愿意独往,你会呼朋引伴,但若实在不得以,你认准了路,会豪气顿生,“虽千万人,吾往矣”!
此时,审美,已成为你的终极追求而根植于心。
是为第三层境界——美在心上。
我虽狂狷,但自知离此境界尚远哩!我如茫茫海上漂流的小船,此重境界则是遥远岸边的灯塔,但我毕竟看到它的光了。
(王谢生,浙江省绍兴市长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