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奇
北部湾鲜嫩、美味的海鲜远近驰名。但你也许不知道,人们尝到的各种天然海珍中,相当部分源于一个特殊的群体:摸螺工。他们与煤矿工人一样,在“不见天日”的作业环境下工作,但他们的工作更加危险。
6月23日,湖北民工周正启在北海市海域潜海摸螺时失踪,3日后遗体在离他摸螺处10余公里外的一个盐场发现。周正启在北海市郊南湾码头卖潜水器材的哥哥周昆明说,从今年春节后到现在,这样的事故在南湾码头已经发生过4起。
命悬一“线”的摸螺工
海贝普遍被称为海螺。海底潜捕海贝,被顺理成章称为“摸螺”。从北方的辽宁、山东到南方的福建、广东、广西沿海都有为数不少的人从事这种特殊行业。北部湾气候温暖,海贝品种繁多,是潜捕作业人数最多的海域。广西渔港监督局海务科人员说,广西沿海海底摸螺10多年前开始兴起,鼎盛时有700多艘螺船,绝大部分集中在北海市,此外,广东遂溪县闸坡镇也是较集中的点。
自发兴起的摸螺作业,在较长时间内完全处于自由状态,由于收入颇丰,很快吸引了不少人,众多到沿海打工的内地农民工纷纷以此为业。北海市的摸螺工以贵州、湖南、四川、重庆、湖北和广西内地的打工者居多,他们一般以老乡关系聚集。周昆明说,他老家湖北省随州市双河镇有不少人就在北海摸螺,而随州市附近的枣阳市清潭镇则是有名的“摸螺工之乡”,有1200多人在沿海从事摸螺工作。
潜水摸螺有两种方式;一是气瓶供气;一是水面供气。由于水面供气可以长时间在水下作业,同时减少作业时的重负,北海市的摸螺工基本都采用这种方式。摸螺工拴着一两百米的供气管,潜到十多米、二十米多深的海底寻找和采挖海贝。渔政人员说,与高空施工相比,潜水摸螺更加危险。由于不谙水性,特别是缺乏潜水的基本知识,摸螺工经常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在摸螺业最为“红火”的1999年8月份,北海市曾经一个月内死亡20多人。这种状况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广西渔港监督局开始对摸螺工进行上岗培训,约有六七百名摸螺工陆续接受了培训。
但记者了解到,近两三年来,渔监部门再没有办过正规的培训班。广西渔港监督局海务科科长覃广胜说,培训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多:一是近年实施《海域使用法》后,近岸海域大部分被养殖户有偿圈占,许多螺船船主感到生产没有保障,不再办理船舶年审,不少人将螺船转卖给外地来的摸螺工,使用年限陆续到期,目前绝大多数螺船都属于无证照船舶,在螺船作业的摸螺工也就不再培训。二是2003年以后,一些山东、福建转移到北部湾的摸螺工,使用高压水枪捕螺,产量高出传统方式数倍到10多倍,因为高压水枪捕螺属于违规作业,所以从业者不会参加培训。北海渔港监督局负责发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很少”发放潜捕上岗证,“从去年到今年总共也就10来份吧。”
渔政、渔监部门估计,目前广西沿海约有两三百条螺船,从业人员约2000人,过去培训过的人员已陆续转行,新来的没有接受培训,基本都是无证作业。周昆明说,现在摸螺都是先入行带后入行,新来者跟几天班就下海,他溺死的弟弟周启正就是他带出来的。
造成摸螺工溺水死亡的原因很多。他们潜到海底,身上系着的供气管就是保命的关键,可以说是真正的“命悬一线”。有些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疾病的摸螺工,不适宜潜水,下水后极易发生危险。更多的人由于没有经过培训,缺乏自救知识,遇到气管打折、被过往船只碰断气管或螺船机器故障供气中断时,往往惊慌失措急欲出水,压力骤减导致血管破裂或肺部撕裂而伤亡。
而长期潜水,即使不发生危险,对身体也会造成各种损害。记者了解到,不少摸螺工都患有皮肤骚痒、皮疹、关节及肢体疼痛等疾病。这是由于在海底作业时溶解的空气来不及从体内正常排出,气化在组织和血液中而导致的病症,通称“减压病”。周昆明说,他知道的就有3个摸螺工因减压病而瘫痪。
合伙还是“雇佣”?
周正启溺死后,周昆明就开始奔波在“有关部门”之间。由于以往经常出事,听说摸螺工潜水后“没上来”,大家都明白一条命又没了。他和螺船老板到派出所报案后,自己花了6000多元请船出海寻找弟弟的遗体。派出所没有立案,叫周昆明与螺船老板协商。协商的结果是老板只愿意出4000元,好说歹说增加到5000元,“这点钱连办个丧事都不够!”周昆明说。
周昆明为索赔的事先后跑了劳动局、司法局、渔监、信访局、法律援助中心、海事法院……所有的部门都说“你应该去找派出所”。记者也辗转于派出所、安监局、劳动局、法制办、渔监、渔政等部门,得到了诸多“说法”:这个案子“既不是刑事也不属治安案件”;“时下是休渔期,螺船是违规出海”;“摸螺是非法经营,不属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死者与无证经营螺船的老板间“没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在许多人眼里,劳动部门有权让螺船老板给予合理赔偿,但摸螺工与螺船老板的关系混淆于“雇佣”与“合伙”之间:螺船老板负责船只、供气设备、高压水泵、气管、水管和出海时的伙食等,摸螺工则自备潜水衣、呼吸器、螺袋等,捕到的螺按比例分成。当过4年摸螺工的周昆明说,分成一般是五五或四六,山东等地甚至是三七,螺船老板占三成,摸螺工占七成,“每条船有七八名摸螺工,总的还是老板拿得多。”
正是由于双方这种模糊的关系,螺船老板对摸螺工的安全采取了避责态度。双方之间都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螺船老板对摸螺工的安全漠不关心,连摸螺工自己也觉得生死由命。他们的流动性很大,今天与这个老板“合作”,明天与那个老板“共事”。一位曾经为遇难的摸螺工打过官司的律师说,尽管每年都发生不少溺水死亡事故,但摸螺工出了事,家属往往不报案,不“麻烦”政府,而是由螺船老板赔几千元私了。
螺船老板漠视摸螺工的安全俨然成为“行规”,这也与螺船老板的“出身”有关:他们中不少人原先就是摸螺工,“多年媳妇熬成婆”,一直沿袭这种对摸螺工不公的惯例。北海市渔政站站长赖和说,北海市的螺船老板不少是先前从湖南、山东、四川、湖北来的摸螺工,在合浦县沙田镇,目前有不少湖南来的螺船老板在当地买房。当一个螺船老板不需要太多本钱,买一艘旧螺船只要数千元,配上供气设备等,找上一批“老乡”,不办任何手续就可以出海。据周昆明说,使用高压水枪的螺船老板一天可以挣到两三千元,成为“暴富一族”。
高压水枪的罪恶
每年6月1日到7月31日,是南海伏季休渔期。休渔期每天傍晚在北海市郊的冠头岭附近,人们都会看到一些出海归航的小艇。渔政人员说,它们都是装有高压水枪违禁出海的螺船。北海市渔政站在休渔期内查处了数十艘用高压水枪作业的螺船,暂扣和拆毁了一批高压水泵和塑料管。渔政站站长赖和说,休渔期违禁最多的就是高压水枪螺船。
2003年春节过后,一些山东、福建的摸螺工转移到北海,与当地螺船老板“合作”,在螺船上安装高压水泵,用与高压水管相连的喷嘴(俗称“水枪”)冲击海底,将藏身泥沙里的海贝冲刷出来,“大小通吃”,收获远比原先用螺刀捕螺多。周昆明说,过去一条船六七名摸螺工,最多一起能捕五六十公斤螺,现在一个人就能捕到这么多。
北海市当地的螺船船主对这种做法深恶痛绝:一是高压水枪抢了他们的饭碗,当地渔民陆续退出了摸螺行业;二是这样做会破坏资源,使用高压水枪不仅把活螺采捕得一干二净,而且等于把海底“翻”了一遍,把海贝的“家”也毁了,鱼虾蟹贝失去孵化繁育的栖息地。渔民们说,用高压水枪在10来米深的海底捕螺时,海面上泡沫冒涌,像煮开水一样;每艘螺船有六七名摸螺工,每人拖着一条一两百米长的水管,螺船所到之处,海底被水枪冲出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水坑。
高压水枪捕螺刚“引进”北部湾时,渔政部门就予以禁止,并进行了整顿,但高压水枪经过短暂的销声匿迹,很快就卷土重来,管理部门对此无计可施。渔政人员一般采取码头守候和海上巡查两种方法查处。前者由于海岸线长,螺船随处可以下海,防不胜防,非法螺船又与码头收购海螺者“合作”,遇到执法人员守候,收购者就给归航的螺船通风报信,转移交易地点;海上巡查更为困难,由于螺船作业时没有明显标志,渔政快艇巡查不小心就可能搅断系在摸螺工身上的供气管,造成事故。北海市渔政站站长赖和说,非法摸螺船与渔政的对抗越来越激烈,它们使用的都是旧螺船,海上扣了船甚至不敢拖回来,担心散架;有的螺船遇到渔政人员巡查,为躲避处罚,甚至故意凿破船制造险情,从前就发生过摸螺工纵火烧船事件。
周昆明在弟弟溺死后,到处奔波,但到处碰壁。弟弟打工的螺船老板咬定最多只能赔5000元,担心周昆明告到法院查封财产,螺船老板还叫亲戚拆走了螺船的机器,只剩下一个不值钱的船壳。
周昆明感慨:“摸螺工要是有个组织就好了。”“每个摸螺工都有父母,有老婆孩子,人一死什么也没有了。要是有人牵头搞一个基金,每条螺船、每个摸螺工交纳一笔钱,用于摸螺工出事后的赔偿,也不用担心老板逃走了。”
记者问:现在大部分的螺船都是没有年审、没有证照,而且噶从事违法作业,摸螺工也没有按规定办理《特捕证》和《上岗证》,一个基本上是违法存在的行业,这样的基金能建得起来吗?
周昆明不语,脸上露出迷惘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