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建华
偶尔看电视,那天介绍的是有“南方风铃”之称的美国南方妇女的奋斗历程。其中有一个镜头是,在南方著名的梦菲斯大学,学校为一名工作了三十一年的黑人妇女的退休举行了隆重的庆典,并把她的名字刻在了校内一座纪念碑下面的大理石上。她是一名杰出的学者或者名流?不,她只是一名清洁工,在这里干了三十一年最不起眼的拖地板擦窗户的工作。把一个清洁工的名字庄重地刻在大学的最显眼处,在世界其他地方我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在这里我是第一次看到。
一所大学有必要把清洁工的名字刻在纪念碑上吗?大学是什么地方,是学者云集的地方,是研究学问的地方,是发明创造的地方,这是我们一贯的常识。在我们的大学里面有谁会在意一名清洁工呢,他们是“象牙塔”里的辅助人员,是边缘人,就算她(他)干到八十岁也不会有人注意,更休谈刻石留名。与大学里精英们的工作相比,他们的工作即使不被认为贱,也不会被认为和他们一样崇高。是梦大“作秀”还是我们“目标专一”?
大学当然要研究学问,要发明创造,要培养人才,然而任何一所大学在这些方面的作用都是有限的。大学应该承担更为广泛的职能和使命:它还应该成为一个社会先进思想的发源地,成为社会道德伦理的风向标、示范者;她应该远远走在时代的前头,成为公正、自由、平等、民主等等这些人类基本价值观的率先垂范者和实践者——一句话,大学应该是一个人文的人道的典范,而不应该成为一个势利的、强横的、等级森严的地方,成为丑陋的、坏的、社会病态的追随者和效仿者。
中国的许多大学都提出了要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为此,许多高校都在强调对大学生进行人文教育。至于什么是真正的“人文教育”,也莫衷一是,许多高校仅仅把它等同于传统文化的教育,甚至就是让学生读读“四书”、“五经”。当然,如果学生真的“人文”起来,这样的方式也不错。可惜的是,效果好像不是这样。因为那些古书中就有很多血淋淋的“不人文”的记载。
大学的人文教育当然很有必要。但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大学自身先要有人文特色,要体现人文精神,比如像“梦大”那样,不分职业贵贱,对普通人的尊重……否则,如果大学本身的做法就不够“人文”,甚至还比较野蛮,那么这“人文教育”能起多大作用就很令人怀疑。高额的学费逼得学生家长自杀,敲诈学生拿钱换录取通知书,对没钱的学生扣发毕业证书,知名教授干起剽窃的勾当……这样“不人文”的事情屡屡发生,不知道这样的高校还怎么好意思对学生进行“人文教育”。言传远远不如身教,再“人文”的教育也会被那家长的血腥味一笔勾销,甚至让社会多出几个冷酷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