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昊
《圣经·出埃及记》写道,当摩西在西奈山上领受十诫的时候,百姓因其久未下山,故建造了一个金牛犊作为偶像进行崇拜,这恰恰犯了上帝耶和华的大忌。于是,摩西下山后就把耶和华授的法版和铸造的金牛统统摔碎,对不敬神的人统统斩杀,成就了圣经开篇以来最血腥的场面。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在想,既然摩西的使命就是顺着耶和华的指引,带领着亚伯拉罕的后裔走出埃及,摆脱埃及新王的压迫,回到那曾经的乐园迦南;既然这是莫大的功业也是对百姓莫大的恩德,为什么还会出现民众致信金牛这种败坏的场景呢?
法学家贺卫方先生在《法官的法袍代表了什么》一文里曾经用《封神演义》中申公豹的形象来形容法学家总是向后看。但笔者欲在这里借用申公豹的概念,解决上面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上面的问题不仅仅是神话问题,也可类似和比照我们当前的某种法学问题,即面对传统和西方,当前法学面临着方法论困境。我们与其说申公豹的形象代表了判例的制度,毋宁从文化认知的角度来讲:我们的民众对于理性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或者说我们所呐喊的东西到底对民众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可以毫不迟疑地说,我们的民众或者说整个人类都是申公豹式的认知态度。
许多人都是“往后看”的申公豹。他们爱念及过去,即使过去的那段日子如梦魇一般,即使是伤情的,也自愿去陷入痛苦的回忆。“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既然对于未来,我们往往无能为力,而对于现实,我们也是难以把握,那么也许我们能够做的就只有回忆。“如果”、“那么”、“假如”、“就会”,一个一个假设在脑海中反反复复地求证,当找出了最佳答案的时候,忽然发现那只是对回忆的过滤,现实仍然是现实。没有金壁辉煌的圣殿,只有臭水河边的断壁残垣。于是,徒生感喟之情。尽管如此,在回忆中遐想的感觉实在是美妙,所以,人常常都是向后看的,就像申公豹或者张果老。
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治、权利、理性这些辞藻,已经成为了知识界的主流词汇。尽管也有人批评我们的法学,特别是法理学,像小脚老太太一样,总是颤颤巍巍地先迈出一步,然后举目四顾,无虞则进,有险则退,似乎20多年来让人看不到什么可喜的变化,但不管可喜与否,变化总是有的。
这个时候,另一种进路出现了。地方性知识、法律文化、本土资源等等这些与文化相关联的概念作为一个新的视野被引入了我们的范畴。这作为一种新的方法论是必要的,不过我们仍要警惕。
不管是地方性知识也好,本土资源也好,法律文化也好,这些都是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上,而如前所述,文化是经常向后看的。如果把文化论发挥到极至,是否就意味着任何来源于此视域之外的概念终会在文化强大的斥力面前变形,最终粉身碎骨而消逝呢?法学家林来梵先生说得好:“就法律继受来说,……不管继受外国法的主观意愿多么强烈,任何国家,法律的民族性都不可能被完全抹杀,而前者(指“本土化”,笔者注)很容易被利用掩藏某种理论上的陷阱,甚至被作为拒绝与国际宪法学进行对话、交流的一种借口。”这样,任何改良,都好像西西弗斯一样,不辞辛苦地将巨石推上山去,而结果也必终将坠落,如此反复,如何才能解脱?
所以,我们不要动辄就说我们的文化决定了什么。文化是可以与理性相互动的,是可以对其不足之处尽心、审慎、不断改进的。理性渐进地改造人心,而人心又迫使存在符合理性。存在、理性、人心就像一个消除了能量损耗的系统,一旦启动,则互为动力,永不停歇。
但的确,我们不得不承认,文化论是一个温和的学说,而理性化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与很长的时间。只有打破金牛才能向前看。围绕着金牛跳舞的民众在跳舞那一刻是快乐的,他们不断地质问摩西为什么要他们遭受如此的颠沛流离,在埃及即使痛苦,但尚有定所啊?而摩西要做的是带领他们勇敢地向前迈进,即使忍受一时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