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出现的大大小小的冤案中,“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了。这个案件产生之时就轰动浙江,震惊全国。
故事的主人公杨乃武,余杭人,21岁中秀才,33岁中举人,可谓一方才子。更可贵的是他为人正直,好打抱不平。就因为这,他得罪了当时余杭知县刘锡彤、杭州知府陈鲁和其他劣绅。
小白菜与丈夫葛品莲结婚不久,葛就得了丹毒,由于在医治过程中误服了补品,犯了治疗的大忌,后又服了万年青萝卜汤,七孔流血,气绝身亡。知县刘锡彤收受贿赂,判定杨乃武与小白菜通奸,谋妻杀夫。
杨乃武的姐姐杨淑英和后妻詹彩凤无奈之下,到北京上告都察院。她们途中经过扬州杨乃武世交李耿堂老先生处,并给李老先生看了杨乃武在狱中所写的诉辩状,内中有一句“江南无青天”,李老认为“无”字用得不妥,几乎触及了整个官场,打击面太大,这样的状子递出去于事不利,他建议将“无”改为“有”。如此一改,文章的口气就产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后来杨案的最后翻案起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