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宁 李占标 陈立文
高等教育投资风险,是指高等教育投资未来收益的可能变动幅度,亦即高等教育投资预期收益率的可能背离程度。它可分为系统风险(主要指政策风险、财政风险、市场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主要指内部管理风险、教学质量风险)。自1999年,我国的高等教育开始实现超常规发展,仅用短短几年时间,就走完了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完成的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发展之快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所罕见。在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也进入新一轮发展高峰。但是由于受到政策因素、法律因素、经济因素、自然因素、管理因素等多种原因影响,高等教育投资也面临着风险与危机。对此,我们应该探讨更好的防范举措,真正解决高校教育投资严重不足的问题,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一、高等教育的投资风险主要来自负债办学和非稳定性政策等
(一)负债办学加大了高校发展的风险系数
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必须以一定的资金投入为支持,扩大招生规模需要大幅度地提高教育投资。事实已经证明,一个国家的政府财力投入对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作用非常大,但就目前而言,我国高教资金的政府财政性投入严重不足。据统计,近年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长期以来不到3%,最低年份1996年只有2.74%,低于1995年世界平均水平4.9%,也低于1995年的发展中国家的3.9%,且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01年才有些回升,达3.19%。许多学校为了加快发展步伐,尽快改善办学条件,纷纷进行新校区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少者数千万,多者数亿元。甚至十多亿元,这对于高校来说等于一项巨大的经济负担。巨额的银行负债和学校赤字,成为高校健康运转和良性发展的较大风险和危机。
我们要正确认识、区分并避免高校利用贷款的几个误区。第一,高校和企业相提并论。首先,企业还不了债就会破产,而学校不能像企业那样自由地开张、破产;其次,企业与学校有明显的不同,银行对付学校的办法比对付企业的要多得多,最起码“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贷款赖帐”是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背离的。第二,学校贷了款等国家来还债。《高教法》明确规定高校是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独立法人单位,“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自己借钱自己还。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也规定得非常清楚,“各校必须本着‘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银校合作工作,教育主管部门不承担此类贷款的还款责任”。各级政府现在对高校管理采取的政策是“扶强不扶弱”,这一点从近年高校合并及财政部门对其支持政策上已充分得到了说明。第三,巧用本息。只付息不还本,或者贷款到期后,不断地借新债还旧债。随着金融市场进一步规范、信用体系的健全,是难以成行的。
(二)非稳定性政策给高校的正常还款制造了较大风险
高校规模持续增长,学费的正常收入,特别是独立学院的高额学费收入和其它政策性收费是高校巨额贷款的主要支撑。如果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学校的贷款和还款产生重要影响。高等教育政策是国家和政府制定的调整高等教育领域的社会问题和利益关系的公共政策,其中价值选择是高等教育政策基本价值特征的基本向度之一,它是教育政策制定者在自身价值判断基础上所作出的一种集体选择或政府选择,它蕴涵着政策制定者对于政策期望或未来的价值追求,这种政策的期望或未来的价值追求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具有不确定性,难免产生偏差,甚至失误。这主要是由于高等教育决策环境与决策因素越来越复杂,加之受到决策者水平和能力的限制,造成政策时滞、政策“真空”和制度缺陷,从而产生的潜在风险。由于我由于我国自1999年之后,已经连续5年进行了大幅度扩招,社会的承受力、学校的贷款压力、政府财政压力等各个方面的影响,招生政策、贷款政策、土地政策、收费政策等不可避免地进行了调整,但这些政策的调整,对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地说是对学校的正常还款产生了消极影响,甚至出现了财务危机,所以说非稳定性政策给高校的正常还款制造了较大风险。
二、降低或防范高等教育投资的风险的对策
(一)加强宏观调控,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促进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
保持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关键是做好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制定高等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不断完善各项法规政策,保持各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规避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起大落,防止急功近利带来的风险。这就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从而确立更加合理的投资。高等教育连续5年的大幅度扩招导致高等教育投资迅猛增加,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合理确定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以便更好地确定高等教育的投资规模。
(二)寻求适度的银行贷款,探索科学的投资模式,加速投资体制改革
要进一步开拓教育投资渠道,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积极性,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赞助、集资。国外高校大多采用收费制度,学费和杂费收入已构成高等教育投资的第二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在公立高等学校这项投资已占整个经费的18%左右。从我国高校的现状看,在学校取得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学校适度地向银行贷款,对于缓解学校事业发展与经费短缺的矛盾,实施超常规发展参与市场竞争是必要的,也体现了学校改革与创新思想和自主办学意识的凸现。争取银行贷款--在给学校建设注入资金的同时,也给学校带来了资金压力。高负债、高风险伴随着带灭的财务危机可能会在相当一段时期内,给学校发展带来负面效应。2001年仅教育部直属74所高校,就有49所高校向银行贷款融资,其中最多的高达8亿元,年末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达51.71亿元,其中本金48.4亿元。所以在寻求适度的银行贷款的同时,探索科学的投资模式、加速投资体制改革才是长久之计。
(三)优化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在减少投资规模的同时提高投资效益
办学效益的高低主要体现在学校资源的利用情况上。高等教育投资效就率低下,有限的投资不能用在刀刃上,便本己严重短缺的教育投资更是雪上加霜,伴随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通过中专学校升格,成人高校改制等万式,迅速涌现处一大批专业相近、资源相通、位置相邻的高职学校,同时,为了快速发展,纷纷寻找新的发展空间,重复性建设的苗头有所显现。所以,专家们认为我国高等教育今后要对现有的各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加大改革力度,做好布局规划和调整工作,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投资经济效益,把高等教育投资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监控债务风险
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对政府而言,能及时发现贷款的潜在风险,及时调整政策,防止风险的转移,保证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对银行而言,能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萌芽之中,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对高校而言,可以通过这种机制审视自身的负债安全状况,更有利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高等院校要建立以监测、预警债务风险为重点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包括正常情况下的财务风险监测、财务风险变异性监测。重点分析现金流入流出彼此之间、数量及结构上的协调对称程度、资产负债率、债务期限结构和到期债务与资产规模、结构等方面的协调匹配关系。监测与预警指标的设置必须具备高度敏感性,应当属于危机初步产生时的先兆性指标而非业已陷入严重危机状态时的结果性指标,以利于风险发生前的防范或发生初始阶段的及时有效控制,而不是风险发生后的风险损失减轻。对高校的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对贷款的使用状况及偿还情况进行监督,是政府有关部门经常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