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立国

2005-04-29 07:28
中国名牌 2005年9期
关键词:芬兰节约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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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节约型社会成为目前主流舆论的焦点。成为焦点的原因很简单,资源不够用了。

所以要——

写这篇文章时,许巍刚刚在工人体育馆开演唱会,场面火爆爆。很多人喜欢他,缘自他质朴。为了佐证他的质朴,音乐台的DJ甚至报料他现在还坐地铁“上下班”,而且自我感觉心安理得。

许巍是不是个抠门的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坐地铁上下班在今年夏天的北京是很痛苦的,而且更需要一种叫做“生活方式”的指引,绝不是喊两句口号就能解决问题的。

当富裕的人们选择节约的生活方式,当低调成为一种生活态度时,就像下面的这些国家的人们那样,节约立国便成为现实。

汽车共享

在阿姆斯特丹,“汽车共享”公司的客户需要用车时,只要上网预订一辆停在附近的“共享汽车”,轻敲键盘,相关信息就会通过无线系统自动传输到所预订汽车的电脑接收器内,客户的个性化密码钥匙与密码也同时得到了确认。届时,客户只要找到所订汽车,打开汽车泊位旁的一个密码箱,取到汽车钥匙,就可轻松前往目的地,用完之后再将汽车停回指定地点,交通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在阿姆斯特丹市中心星罗棋布的运河边,共有300多处开办共享业务的“绿色车轮”公司事先租下的停车区。住在市中心的客户一般只要走两个街区就能找到该公司统一配置的红色“标致206”。这是目前西欧地区非常流行的节能省油小型车。据介绍,这种“汽车共享”最大的好处是省钱、节能、环保。阿姆斯特丹市中心汽车泊位非常紧张,私家车主一般要等6年才能得到市中心的泊位许可。市中心的停车费之贵也着实令人咋舌,每小时的停车费高达3.4欧元。以一辆“共享汽车”来代替私家车,购车、保险、停车等费用可一并免去,而且还非常省心。另外,还可节约大量能源。有统计显示,一辆充分发挥效用的“共享汽车”大约可以替代4—10辆私家车,如果平均到每位顾客,则相当于人均减少30%—4 5%的驾驶公里数,节能效果非常可观。

目前,“汽车共享”也已开始在瑞士和德国的许多大城市流行,欧盟也准备力促这种节约理念在欧洲进一步推广。

延长夏令时

从2007年起,美国将在原有“夏令时”的基础上再增加4个星期。这项由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的能源法案明文规定,将“夏令时”提前三周开始、延长一周结束,即从三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天开始,至十个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天结束。“夏令时”历时近7个月。

在西方,“夏令时”的原意就是节约日光。延长夏令时,就意味着可以更有效地利用日光,减少电灯照明以及家庭电器的使用,从而节省能源。运动爱好者们也特别期待傍晚有更多的时间享受日照。

由于家庭能源消耗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如何做到既节约能源、又不降低生活质量,已成为近年来美国节能计划的一个重点。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把“能源之星”计划推向普通家庭。“能源之星”是美国环保署上世纪90年代推出的商品节能标识体系,符合节能标准的商品会贴上带有绿色五角星的标签,并进入美国环保署的商品目录得到推广。这一计划开始于电脑和办公设备,比如大多数电脑显示器上都有“能源之星”的标识,表明它能适时休眠,节约电能。

随着“能源之星”在办公设备领域的成功,美国环保署和能源部又把这一标识体系扩展到家用电器、照明、空调设备等方面,甚至包括新建住宅和商用房屋等,针对的是数以百万计的普通用户。

芬兰的六招

芬兰一直十分重视节能工作,致力于提高能源的生产效率,并注重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进行节能技术开发。芬兰在节能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建筑节能。除了对房屋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外,芬兰非常重视建筑物的隔热,尽量减少室内热量损失。

二、热电联产和集中供暖。芬兰的集中供暖是通过热电联产的方式实现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热电厂利用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将水加热并通过密布在城市地下的供暖管道,向用户提供集中供暖和洗涤用热水。每个住宅区的集中供暖自动控制调节中心可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调节供热温度。暖气管道内的回水通过集中供暖管道被送回热电厂加热后循环使用。

三、采用高能效生产新工艺。多年来,芬兰企业不断改进现有的工业生产过程,采用全新的高能效生产工艺,以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采用经济手段促进节能。芬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根据能源中碳的含量收取能源税的国家。收取能源税的目的是要控制能耗的增长,并引导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耗朝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向发展。芬兰每年收取的能源税达到近30亿欧元,约占芬兰整个税收的9%。芬兰政府利用能源税的收入来支持能源技术的开发。

五、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芬兰在利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生物能源方面也走在世界前列。目前,芬兰各种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已占芬兰整个能源消耗量的四分之一。

六、政府扶持开发节能新技术。芬兰贸工部有专门项目,资助能源工业企业在有利于环境的能源生产方面进行投资以及使用新能源技术。

立法节能

日本在节能方面,有许多和美国异曲同工之处。比如,日本也对节能设备使用者实行退税优惠政策,退的税约占购置成本的7%。此外,以立法形式保障节能,应该是日本在节能方面更为突出的做法。

日本早在1979年就制定了“节约能源法”,对能源消耗标准做了严格的规定,并有奖惩措施。该法对办公楼、住宅等建筑物提出了明确的节能要求,制定了建筑物的隔热标准。1998年,日本修改了“节能法”,导入“领先原则”,要求企业开发最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对全社会的节能产生“领先效果”。具体说,就像跑步时找个跑得快的领跑,日本的产品标准按照当下最先进的水平制定,5年后这个标准就将变为强制性标准,如果普通产品在5年内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就不许再投产。

2003年4月,日本再次修改“节能法”,并做出新的规定:有一定规模、耗电量达到一定程度的工厂、商务楼、学校和民间设施均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能源的使用量,并且邀请专家研究制定节能计划和方案,向政府提交节能报告,而且每年都要将方案落实情况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

今年以来,日本人的工作习惯悄然发生了变化,上班时候会看到很多人穿西装而不打领带,或上身只穿短袖衬衫。在工作单位,空调一般都调高到28摄氏度。有的办公室由于通风隔热效果好,干脆不用空调。日本节能中心的预计结果显示,如果工作人员都穿便装,仅此一项就能让办公室节能17%,如果换算成石油,全国在每年7月至9月可通过上述方式节约155万桶原油。

节能从住房开始

在德国,消费者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建筑开发商必须出具一份“能耗证明”,告诉消费者这个住宅每年的能耗,主要包括供暖、通风和热水供应。这得益于2002年2月生效的德国《能源节约法》。按照新法规,新建筑的允许能耗要比2002年前的能耗水平下降30%左右。而早在1978年,德国就修改过一次建筑节能标准,使得其后建设的建筑能耗比老建筑减少60%以上。

《能源节约法》制订了德国建筑保温节能技术新规范,其特点是从控制建筑外墙、外窗和屋顶的最低保温隔热指标,改为控制建筑物的实际能耗。德国还有大批老建筑,没有采用新型保温技术措施。为此,新法规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老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实行强制报废措施。例如,新法规规定,到2006年底,在1978年10月前安装的大约200万个采暖锅炉必须报废,由新型节能锅炉取代。在政府的推动下,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在住宅供暖市场上得到越来越普遍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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