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忠和
□1、我们知道,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一年多来进展总体顺利,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调动了企业出口积极性,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了外贸出口快速增长。但是,新机制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是地方负担不均衡,部分地区负担较重,个别地方甚至限制外购产品出口、限制引进出口型外资项目等。请问中央政府对此将采取什么新的政策?
答:针对出口退税新机制在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前提下,完善现有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方案是:
一、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 : 7.5的比例共同负担。
二、规范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
三、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2、在最近的新闻报道中,经常会有“自由贸易区”这个提法出现,企业和老百姓也越来越关注有关“自由贸易区”的一些消息。能否请您给我们的网友用简单的语言介绍一下自由贸易区的含义是什么,与WTO相比有什么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关于自由贸易区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两者有很多相同点,最重要的有两个:首先,从目标上看,自由贸易区和多边贸易体制都是要推动贸易自由化,包括降低和取消关税,削减非关税壁垒,都是为了促进一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第二,从谈判所涉及的领域看,两者都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技术贸易壁垒、检疫检验、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知识产权等方面。
商谈自由贸易区和WTO多边贸易谈判所不同的,一是参与方的数量不同,WTO谈判涉及到140多个成员,谈判必须面对所有的成员;而自由贸易区谈判只涉及少数几个国家,可以自主选择谈判对象,避开经济竞争性强、产品对我们冲击大的国家。二是贸易自由化的程度不同,商谈自由贸易区,意味着成员国要在WTO多边承诺,即最惠国待遇税率的基础上,相互再进一步开放市场,它的自由化程度,像关税削减幅度必须比WTO更高。因此,有人把自由贸易区称为WTOPLUS。三是商谈自由贸易区,它的谈判时间通常比较短,谈判形式也比较灵活,降税模式、谈判期限等等,都可以由双方通过谈判来确定。四是自由贸易区谈判通常还涉及投资促进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等内容,这是WTO谈判所不涉及的领域。我个人认为,自由贸易区可以说是少数国家之间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快速道”,而WTO多边贸易谈判,由于谈判对象多,谈判难度大,因此进展往往比较慢,当然,一旦达成协议,则受益的范围也大,涉及140多个成员相互开放市场。
对我国来说,商谈自由贸易区和参与WTO多边贸易谈判,都是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渠道,缺一不可。积极稳妥开展自由贸易区谈判,推动WTO多哈回合谈判早日结束,都可以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3、我国早在加入WTO之前的1997年就发起了第一起反倾销调查。请问到目前为止,我国共发起了多少起反倾销调查,这些案件的结果如何?
答:自1997年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至今年7月底,我国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共39起。在这39起反倾销案件中,已经做出终裁并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件22起;无损害终止调查2起;因倾销幅度小于2%终止调查1起;申请人撤诉1起;正在进行调查的反倾销案件还有13起。这13起案件有的已经作出初裁,正在进行终裁前调查,有的还没有作出初裁。从案件参与企业看,39起案件涉及120多家申请企业,遍布全国23个省区市。其中,沿海省市比较多,江苏、山东、上海三个省市企业参与案件分别为11起、10起和9起。这39起案件涉及化工、钢铁、轻工、纺织、电子等五大行业共38类产品,其中2/3以上的案件集中在化工行业。从涉案金额看,据不完全统计,前30起反倾销案件累计涉案金额约60亿美元,其中,冷轧板卷反倾销案涉案金额达17亿美元,为迄今为止我国反倾销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4、2005年1月1日,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开始实施。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这个计划的降税主要产品和降税模式?中国的消费者和企业能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哪些巴基斯坦产品?降税后中国哪些产品在巴市场上更有竞争力?
答:巴基斯坦不仅是我国的友好邻邦,而且还是一个人口超过1亿、发展非常快的大市场。中巴商谈自由贸易区,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将为我国企业扩大与巴基斯坦的进出口贸易提供一个重要机遇。
根据双方签定的协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分为零关税和优惠关税两个部分,共涉及约3500个8位税目的产品。优惠关税的概念,是指各自削减进口商品的关税,但不是取消关税。
据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这次中巴实施零关税的商品分为三类,包括双方共同降到零关税的商品、我国单方面降到零关税的商品和巴基斯坦单方面降到零关税的商品。其中,双方共同降到零关税的主要是一些农产品和矿产品,农产品主要有芒果、柑橘和大蒜;矿产品主要有大理石和花岗岩。我国单方面降税的产品主要是一些纺织品,巴基斯坦单方面降税的主要是一些机电产品和有机化工品。根据商定,双方将在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和2008年1月1日分期分批对相关产品实施零关税。有关这些降税产品和降税模式的具体信息,大家在商务部网站上都可以查到,建议我们的企业及时上网查询,从中寻找商机。
□5、加入WTO对我国完善商务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请问商务部在这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商务部按照公共财政和WTO的要求,在认真总结过去外贸促进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了各项资金使用方向的调整工作,逐步将对具体企业和产品的支持转到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以及体制建设上来,统筹安排好资金项目,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商务促进体系。根据我国商务发展情况,下一步商务部将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和服务贸易出口、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投资和境外资源开发,及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外经贸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同时,商务部重视改善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一是深入研究政策性金融体系发展和改革问题,加强协调,提出完善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和业务的具体意见。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密切协调金融外汇政策,进一步放宽经常项目和“走出去”外汇管理,为外经贸工作提供便利。三是积极探索完善保单融资业务,帮助中小出口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四是发挥商务部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中的作用,及时研究提出进出口税则的调整意见和建议。
□6、民营企业现在是我国对外贸易的生力军,请问商务部将采取什么措施来加强对民营企业出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答: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商务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精神上来,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便利的环境和提供全面细致的服务。
今年商务部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出口的指导,加大对民营企业宣传力度,营造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出口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外贸中介体系建设,支持各类外贸咨询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出口孵化器工作,支持中介机构为新获权民营企业提供代理服务、业务指导和人才培训。三是用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逐年增加用于民营企业的年度资金总量,加强对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和“走出去”支持力度。四是办好民营企业出口促进网站,将网站建成民营企业的指导和信息窗口。
(供稿人单位:商务部世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