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音乐还给听觉

2004-08-31 09:25车丽丽
中国音乐教育 2004年9期
关键词:序曲音乐课误区

车丽丽

因为热爱音乐,我从事了音乐教育。这就要求我不仅爱它,更要传播它。我常反思我的教学,在课堂中,我是否尊重了学生“听”的权利?是否在乐曲响起时偶尔加入了自己对音乐的讲解而打断学生的思维与想像?是否经常让学生用一些文字语言来描述他们对所听音乐的感受?是否为了帮助学生理解音乐作品而用了大量不适度的图片或资料限定了学生音乐想像的空间?是否为了活跃气氛而牵强地让他们为音乐做表演?是否在学习新《课标》时步入了“学科综合”的误区而不断在音乐课上大讲诗歌、天文、地理、绘画……?我有,这些行为我都有。而我应该检讨反省了,我也想呼吁:跟我一样有这些行为的音乐教师,请把音乐还给我们的学生吧,让学生有完整的音乐感受吧。

第一,讲解与观看要适时、适量、精练、贴切。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欣赏是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和其他辅助手段来体验和领悟音乐,从而得到音乐的愉悦的一种审美活动。显然,在音乐欣赏过程中聆听是主要方式,讲解和其他的资料演示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音乐作为伟大的艺术,它的魅力往往就在于“不能言传”的那种感受。“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有一千个听众,就有一千种对音乐的理解与感受。是否理解音乐,只能相对而言。比如,欣赏《命运交响曲》,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和人生观,所以对该曲的理解是不会相同的。贝多芬有他的理解,学生也可以有自己的体会。再如,欣赏《春江花月夜》,教学时往往配上了怡人的长江美景、优美的诗词歌赋。纵使图画再美,张若虚的诗再贴切,纵使教师不断启发:“皓月凝波,浮云淡雾,寒烟缥缈,忽闻江楼钟鼓……涛音袅袅……”,但我们能说这就完全概括了这首古曲的内涵吗?分析莫扎特的音乐风格时最常用的词汇是:欢快、轻松、平和、典雅、简洁、天真、明朗、清澈、善良……然而这些词语就够了吗?当我们不停地翕动着双唇讲解的时候,其实音乐的美也从这瞬间溜走,因为我们将音乐都变成了嘴巴的“演说”。

我在上完《1812年序曲》一课后,有老师建议我将俄法战争的VCD影片与音乐粘到一起,我感谢他的建议,但不赞同。因为战争场面单独播放可以给学生的欣赏提供帮助,而生硬地将它们粘到一起,就像砍断了学生心灵想像的翅膀一样,因为播放这样的画面,其实是将音乐交给了眼睛。

那么,“将音乐还给听觉”真的不需要讲,不需要看了吗?也不是。“讲”要做到:适时、精炼、严谨、动情。比如,必要的乐曲作者、背景介绍等。“看”要做到:适时、贴切。

第二,动作表演要自然,不牵强。现在的音乐教育逐步摆脱了呆板的教育模式,但又容易步入另一个误区,即为了活跃气氛让学生就某段音乐表演,这些动作往往是规定好的,有的甚至是课前排练好的,让人看了觉得不真实、花哨,说得更严重些,是在扼杀学生对音乐的想像力、理解力、创造力、表现力。我曾看过一个老师上的《卡门》序曲一课,老师让学生表演斗牛场面,学生不会做,在上面“乱舞”,下面的学生大笑,课堂是“活跃”了,但毫无意义。表演应是对音乐理解后情感自然的流露、动作自发的表现,不能牵强。

第三,步出“学科综合”的误区。新课改形势下,“学科综合”要求教师素质要全面,但不可以把音乐课上成历史课、语文课、美术课、地理课等等。音乐与其他学科的关联是有机的,综合要有“度”。例如《1812年序曲》的历史介绍要适度,《梁祝》的故事情节介绍要适度等。超过了这个“度”就与画蛇添足无异。

总之,音乐是用耳朵聆听、用心灵去感受的艺术。罗曼·罗兰曾说过“音乐来自真的自然与真的生命”。我感谢我的耳朵,它让我感受到了音乐所包含的真的情感、美的事物、善的心灵。请把音乐还给我们的听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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