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平 王甲山
摘
要:结合东北特点,深入分析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税收障碍,并提出了具体改革建议。认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应尽快实现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制并轨,扩大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使其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这是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前提。探讨了改革中应注意加强东北地区投资环境建设和区域内税收政策协调管理,建议开征协调发展税,以缓解国家因区域税收倾斜而造成的财政压力。
关键词:区域经济;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生产型增值税;协调发展税
中图分类号:F 810.422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