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璧生
我们生活在一个悲剧爆炸而悲剧意识还没有生成、罪恶每天都在发生而罪感意识还没有形成的时代,爆炸案、投毒案、矿山倒塌案通过各种公开或半公开的信息传播渠道进入我们的视野,却不能引起与悲剧的惨烈程度相应的注意。一个生命、一群生命的存在与消失仿佛无足重轻。在大洋彼岸那个人人都可以合法拥有枪支的国度,只要一桩枪杀案发生,全世界便几乎调动最大的新闻能量进行披露曝光。甚至在香港电视台上,一次无死亡的撞车事故也被郑重其事地与国家大事放到一起报道。悲悯、爱极度匮乏而麻木。一个悲剧时代的悲剧特征在于这个时代的人认识到悲剧并着力去追究、思考、挽救、清算悲剧,而我所谓的“后悲剧时代”,则是一个对悲剧的发生已经麻木不仁,对罪恶的发生宁愿袖手旁观,对仇恨的意识已经安之若素的时代。后悲剧时代是悲剧时代中的麻木,而且悲剧不再被认为是悲剧——于是喜剧便出现了,而这恰恰是双重悲剧。
我不止一次地在马路上,广场上,江边遇到卖鲜花的小男孩小女孩。他们的年龄从五六岁到十一二岁不等,在这个本来应该走进学校,接受教育的年龄,他们每人手中拿着一簇玫瑰花,而且通常是半萎的玫瑰花——大概有时是花店中的清理货,当看到青年男女成对出现的时候,他们便拿着花一路乞求着:“哥哥,买一朵花送给姐姐嘛,买一朵花送给姐姐嘛。”如果人们不买,他们一直跟着,突然把花塞到人们的手里,等你拿住了便再次央求:“哥哥,可不可以还给我两块钱。”于是他的一朵在花店五毛钱的花就卖了两元。当我面对这些小孩的时候往往陷入了困境。他们背后显然有一个操纵的团伙,而且真正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叫、雇、逼这些按照义务教育法应该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出来乞讨般卖花的人。每一个顾客的钱最后必然不是由小孩所得,而是落入那幕后黑手的口袋。他们这样的年龄,本来应该享受国家、社会、家庭的保护,但是他们什么也得不到。他们在认识尊严之前便剥夺了他们的尊严,在品尝幸福之前就剥夺了他们的幸福,在体味爱之前已被剥夺了享受爱的权力。用国家、社会、家庭这样大而无当的名词作为谴责的对象明显是不够的,该受谴责的是我们每一个个体。当每一个个体都以麻木、冷漠的心态来对待我们的社会共同体,当悲悯、爱在每一个个体身上消失而后最终在社会上消失,这样的社会便变成一个麻木、冷漠,制造恶与不义的社会。,悲悯、爱在社会的消失以在每一个个体身上,在每一个“我”的身上的丧失为前提,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对这个社会一切悲剧一切苦难的责任。面对这群苦难的孩子我们如果不再有爱与悲悯,让他们这样在冷漠、麻木的环境中成长,让他们在丧失尊严的环境中成长,实在想象不出除了更麻木、冷漠甚至残酷地报复这个社会之外他们还能有什么选择。
随着人们想象能力地增强,那些以前人们想也想不到,做也做不出的惨剧纷纷以各式各样的情状搬上这人间舞台。我在南方这个号称大都市的富庶城市里见到的在光天化日之下最惨无人道的一幕,是怀抱婴儿,利用婴儿上街乞讨。一个年青少女或年轻的女人,抱着一个哭得几乎没有了声音,几个月到一两岁不等的婴儿,坐、跪在行人如怒潮的马路旁求乞。苍蝇一群又一群地在婴儿四周盘旋,婴儿的跟前放着一个乞讨用的大碗。有时一段不长的马路便同时有不止有一摊抱婴跪乞者。很明显,婴儿的作用和大碗一样,仅仅是乞讨的道具。大碗中零零星星的纸币与硬币,正在赎买这个婴儿的生命,正在夺取这个婴儿的生命!一些有良知的记者在报纸上披露,这些在烈日中暴晒的婴儿通常来自一个集中的地方,大多为人们遗弃的女婴,这些婴儿每天在烈日下暴晒,极少能够存活下来,并且有的死后被扔到垃圾堆中!我不知道该谴责谁,我不知道看着这样的暴行我能做什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做什么!我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但是我一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报警?谴责那个女人?谴责麻木的路人?我不知道到底该求助于什么力量谴责什么人。最后我只能谴责我自己,正是我这样冷漠、麻木并且甚至认识到了麻木、冷漠但却没有一丁点挽救麻木冷漠的行为,才造成这种非人的罪恶在这非人间光明正大地发生。
后悲剧时代的一切悲剧和苦难由于麻木而不再被视为悲剧——就如意气风发的青年男女对着向他伸出手的老态龙钟的乞丐呵斥,就如人们对卖花的孩子的满脸不屑与憎恶,就如路人在烈日下啼哭不已的婴儿面前若无其事地走开。是的,对悲剧的麻木与冷漠是快乐的,因为麻木意味着默认悲剧存在的合理性,冷漠意味着对悲剧不负任何责任。没有责任,自然没有痛苦。然而,悲悯、爱与同情,是一个人是否成为人的基本标志。一个社会最大的罪恶就在于对人的生命,人的尊严,人的自由的漠视与剥夺。尊重别人的尊严就是尊重自己的尊严,蹂躏别人的尊严是在亵渎自己的品格,向别人施予爱与悲悯就是向自己渺小的生命施予爱与悲悯,因为在没有爱与悲悯的社会你自己也得不到爱与悲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