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三个“地质队员”
2003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河南省邓州市桑庄镇柳营村的尹有发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发现田埂上蹲着三个人,30岁左右,穿着工作服,其中一个人手持一根测量用的标杆,另外两个人都背着个帆布大挎包,像是“地质队员”。
这三个人见尹有发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人说:“我们是河南省石油勘探局的,刚到你的地头,我们带的‘仪器显示你这责任田地下埋有贵重物品,你如果能帮助我们勘查、挖掘出来,我们可以分给你一部分。”
尹有发今年45岁了,是农村的能人,每年收入都在万元以上。
尹有发心想,不通过地质勘查队用仪器检测,自己便无法找到地下的贵重物品。于是他说:“行啊,就按你们的意思办。”那三个人便会意地互相望了望。其实,这三人均来自距桑庄镇不远的湖北省襄樊市黄集镇黄集村。他们三个分别叫何永明、王德典、王保安,年龄都在30岁左右,常做些鸡鸣狗盗的事情。
责任田里挖出了“金砖”
这时,小个子王保安拿出两个东西,一个东西像收音机大小,拿在自己手中,把另一个像钢笔一样的东西交给尹有发,对尹有发说:“大哥,你拿住,它准能测出那贵重物品在哪个地方。
尹有发,依言在地里来回走动,当尹有发走到了他们事先已埋藏好的假“金砖”的地方时,小个子王保安便按下他手里拿着的无线电传感器的按钮,此时拿在尹有发手里的那东西便鸣叫起来。果然就在那个地方尹有发挖到了一个破烂的黑陶瓷罐,罐底有一个火柴盒大小黄灿灿的东西。高个子何永明假装仔细查看后,很神秘地对尹有发说:“你挖出的是一块清代的“金砖。”尹有发看到那“金砖”上突显“乾隆银库”四个大字。
尹有发拿出了二万元
尹有发紧紧攥住那块“金砖”不放,可真喜坏了这三个人,其中的高个子用手指指尹有发手中的“金砖”说:“它最少在10万元以上,这块金砖在你地里挖出来不错,但是我们勘查出来的,要往单位上交。这样吧,我们给你500元钱,这块‘金砖就让我们带走吧。”尹有发那里肯依,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终于由尹拿出2万元成交。事后,尹有发到金店做鉴定。金店的检验人员告诉他说:“这块‘金砖是假的,它的主要成分是铅,外面镀上一层铜水。”
尹有发差点没有晕倒在金店里。第二天,他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再次行骗终落法网
无独有偶,2003年12月16日,当三个骗子再次采用同样的手法到河南省张村镇王庄村一种植专业户王同亮家骗钱时,精明的王同亮感到“金砖”质地太软,偷偷用刀片在那“金砖”上刮了两下,刮出的颜色是白色的,他肯定这是块假“金砖”。接着,他以借钱的名义到邻居家拨了“110”。
2004年3月27日上午,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三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永明、王德典、王保安先后两次诈骗,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且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第二次诈骗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永明、王清典、王保安每人有期徒刑二年,并每人处罚金5000元。(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张玉敏 邮编:电话:0377-2126982 手机:1384971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