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海泉 廖焕国
摘要:保单质押贷款能满足广大要保人与保险人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保单质押贷款的标的为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性质为附债权质担保的消费借贷合同。若“资本性”保险的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则其要保人便享有保单质借权;借贷双方对贷款金额可以自由约定,但法律应规定最低额度。保险人及其他金融机构若违约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要保人贷款后应负返还贷款及其利息的义务,但要保人违反此项义务时,保险人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返还。
关键词:保单;质押;贷款;现金价值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4)06—01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