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稚颖
记得上学的时候,有一门课程叫做《情绪心理学》,有一章讲的是情绪分类,它将快乐与其他种类的情绪混在一起一笔带过,并没有给我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工作之后,包括在生活当中,总是有很多人问我,“什么是真正的快乐?怎样才能快乐地生活?”于是我不得不把快乐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因为它的确比其他的情绪更能影响人的一生。
快乐是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内心体验。
人生来就有各种各样的需要,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基本生理需要得到满足后,才会追求更高的精神需要,如安全感、爱与尊重的需要、交往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需要的产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先有需要,后有需要的满足。如果某种需要还没有出现,即使提供满足的条件,也不会使人感到快乐。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家长们经常抱怨孩子不好好吃饭,一到吃饭时间,孩子满地跑,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端着饭碗在后面追。在孩子不感到饥饿的时候,硬往他嘴里塞,不但不会使孩子感到快乐,反而会讨厌吃饭。再看另一个现象。当孩子开始接触周围环境时,先得有充分的安全感(逐步熟悉环境或有可信赖的人陪伴),然后才敢去探索未知事物、接触陌生人。安全感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就要求孩子与陌生的伙伴交往,只能使他感到恐惧。在需要自然产生之前人为地提供超前的满足,无异于剥夺孩子的需要,也就是剥夺了他们获得快乐的基础。
快乐是一种非常个性化的主观感受和体验。
同样一件事,对某人是快乐,对另一个人可能就是痛苦,到底快乐不快乐,自己最有发言权。而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常常忽略了这一点,总以为孩子是否快乐,父母说了算。我们经常看到大人教训孩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给你好吃好喝,买最好的玩具,上最贵的学校,你还老是不高兴。”岂知,父母认为好的东西,孩子不一定就喜欢、就想要;更何况有的时候,那东西原本是父母自己想要的,比如希望孩子有出息,被他人所称赞,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社会上普遍认可的价值观,也要经由孩子的主观体验过程,才能真正被他们所接受,光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快乐不是父母和社会强加孩子的价值观,更不能以满足父母的需要为代价。
快乐并非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真正的快乐应该是真实的、自然的。
我们都知道,人可以有各种需要,但并非都能无条件地得到满足,否则这世界上就不需要“挫折”这个词。但是我们的孩子,很多人不曾经历过生活的艰辛,甚至从未有机会了解到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因为他们的需要太容易得到满足,因而误认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他们终于长大,接触真实的社会时,其失望和挫折感可想而知。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则矿泉水的广告,一枝笔、一副球拍、一根跳绳,对贫困地区的孩子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东西,而城里的孩子可能对此不屑一顾。让孩子们体会快乐的来之不易,才能使他们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一切。
快乐是主动创造后获得的成功体验。
也许在刚出生时,孩子的快乐主要依赖父母所提供的条件。但是不久,孩子就要学习自己去寻找和体验快乐,更重要的,他们需要学习怎样努力去创造条件,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如果离开父母,自己的需要就无法获得满足,那这个人的一生就充满了悲哀。我上大学的时候,自己背着行李就上了火车,一个人高高兴兴地开始新的生活。现在我发现,每年大学新生入校,父母送到学校、帮着安顿已经不是新鲜事,留下来陪读的父母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每次听到有的父母亲充满“爱意”地说“我得跟孩子在一起。如果没有我,孩子怎么能过得好”,我就从心底感到难过,这样的孩子一定不会快乐,因为他们的父母没有教会他们获得快乐的能力,也必定没有对快乐生活的充分自信。
请把快乐的权利还给孩子,让他们自己去寻找和创造人生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