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超文
一、党报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把好关、把好度
舆论监督报道,是社会公众通过新闻媒体反映社情民意的管道和桥梁。按说,这样的报道应该是受到读者欢迎的。然而,我们的一些舆论监督报道并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这就要求在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中要把好关、把好度,进行有效舆论监督。
1.党报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把好关,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在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等贯彻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不仅影响工作的顺利进展,而且还会引起群众的不满。新闻媒体及时通过舆论监督,提醒帮助有关部门纠正错误,改善工作,从而贯彻好、执行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这是舆论监督的主要职责,与正面宣传报道的作用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的。当前,舆论监督的重点应放在: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党和政府明令禁止的不良行为;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所不容的违法违纪行为;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败坏社会风气,为人民群众所憎恶的种种不良行为等方面。去年,有关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这也是我们把好舆论监督关口的一个重要依据。
《开封日报》在做好舆论监督报道工作中做了很多努力。该报明确要求记者编辑,舆论监督报道要以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为准则,以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准则,要有大局观念,在采访中把握事实;所有的批评稿件要与提出批评者、被批评者、有关部门“见面”,给每个人说话的机会,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重大批评稿件由主管副总编直至总编亲自把关;不宜公开见报的就以内参的形式发表,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严格的制度并不是为了限制舆论监督报道,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该报的舆论监督工作一直做得有声有色,日常监督报道不断,曾获得河南省新闻奖好栏目奖的《潘杨湖》,每周一、三、五固定在一版刊登,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党报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把好度,决不能片面追求轰动效应。
当前,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党报在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要注意把握好度,要以有利于社会稳定为原则,站在对党、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高度,选取一些典型事件、典型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做到适当有度,推动全面工作,推动社会进步。今年2月15日,在开封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盗贼凌晨入室行窃,正独自在家睡觉的刘女士惊醒后躲在被窝里偷偷拨打手机向“110”求助。然而,几经周折,民警没能到达案发现场,天亮以后,窃贼将刘女士家翻了个底朝天,盗走现金和部分物品,而此时刘女士仍未见到民警的身影。群众对这样一件事表现出的气愤是可想而知的。《开封日报》以《“110”的尴尬》为题予以了曝光。然而,记者不是抓住问题进行炒作渲染,而是对刘女士的经历如实报道,同时客观报道民警在接警后不是没有出警,而是未能找到刘女士住所的原因,并把公安部门表示不摆客观理由,对当事人道歉以及补救措施等诸多方面客观报道。之后,《开封日报》又连续刊登《有没有责任心是关键》、《“110”应尽快走出尴尬》、《市公安局6条要求加强“110”接警处警工作》、《“110”,你了解多少》等10篇评论、消息、特别报道,对官僚主义现象进行批判,对公安机关闻过即改,及时加强“110”工作及时报道,受到读者好评,也促进了公安部门改进工作作风。
二、党报新闻舆论监督应讲求艺术性
1.舆论监督要与人为善,切忌“拉偏架”甚至“替人出气”。
舆论监督报道中有许多是批评性报道。现在有些人对待批评报道的目的不明确——为批评而批评或追求“轰动效应”,或为一时痛快,或为渲染而揭露,甚至为某种私利“替人出气”。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各级党委政府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做好舆论监督工作,要与人为善,出于公心,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客观公正。不能得理不饶人,真正做到有利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维护稳定。
2.保持舆论常态,切忌刮风起哄。
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新闻媒体在舆论宣传上爱跟风,一哄而起,一拥而上,每出来一种新精神,部署一项新工作,就连篇累牍地“快速反映”,一忽儿刮“拉动内需风”,一忽儿刮“落实××会议风”。用这种方式去引导舆论,尽管主观动机是好的,但效果却适得其反,容易使读者对舆论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引导舆论要正确掌握报道规模、报道数量与报道频率,保持舆论的常态,防止大起大落,用“常流水,不断线”的渗透方式进行引导,方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3.把握好批评报道的刊发时机。
把握批评报道的刊发时机,就如同烹调要掌握好“火候”一样,“火”大了饭菜易焦糊,“火”小了又夹生,只有恰到好处的“火候”,才能烹制出美味佳肴。批评报道效果如何,与“火候”——刊发时机密切相关。在一种新的舆论尚未出现或刚具雏形的情况下,我们刊发有关的批评报道,就失去了舆论的威慑力,其批评力度一般不会过强,批评效果也不会太好。正确把握报道时机,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对现实生活存在、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党委和政府也正关注着的一些问题,可以及时报道;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群众迫切要求解决,但政策或条件一时不能允许的,就不宜或推迟报道;对一些明显违反政策法律的事,可大胆报道;对一些改革中正在探索的做法或事件,就要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