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节能灯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规范市场,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进行了"3.15"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江西等7个省、直辖市54家企业生产的54种产品,合格3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6.7%。其中在生产领域抽查了45家企业生产的45种产品,合格31种,抽样合格率为68.9%;在流通领域抽查了9家企业经销的9种产品,合格5种,抽样合格率为55.6%。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本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多数为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有些产品存在多项不合格现象,产品质量较差。
本次抽查中在安全及性能指标方面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1、预防触电未达标。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该项不合格。
2、机械强度不够。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该项不合格。
3、灯功率偏差大。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中部分企业功率偏差过大,有些企业为了提高售价往往将小功率灯标称大功率灯,使得实测功率与额定功率相差较大,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4、颜色特征的色品容差不合格。
5、谐波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该项不合格。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抽查部分质量较好企业名单
1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
2利胜电光源(厦门)有限公司
3飞利浦电子贸易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5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
6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7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
9中山市国龙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10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抽查部分质量较差企业名单
1上海银锐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温州市球通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3宜兴市石诺照明有限公司
4常州尼德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5宁波市环球制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