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制度性的漏洞,加上隐身人的作为,其中种种腐败从荦荦大者到小小不言,不一而足。
一元之始,总含未来勃兴之象。
20年前,我在学校里读到美国伟大戏剧《推销员之死》的剧本时,实在无法想象推销员命运何以就如此悲惨——在中国短缺经济的年代,人们普遍难以理解,很多东西都得凭票供应,实在只有采购员之困,何来推销员之难?
邻家便有一单位采购员,整日里走东跑西,实在辛苦得很。据说还常常空手而归,常惹单位上司生气,街坊四舍十分同情。
时光流逝20年,如今中国也步入了推销员遍地的时代,从保险到汽车、从大商场到展览会。也有一种推销员是市面上见不到的,他们仿佛有隐身术,谈笑往来间生意搞定。随着外资的大举进入,模仿着美国的“院外活动家”,一个叫“政府公关人”的新词逐渐在那些白领云集的地方流行起来。
某著名外资电脑公司就曾做过类似的努力,希望向中国一产业部门推销其计算机集合式处理系统和“解决方案”,一俟游说成功,大陆市场便可搞定。幸亏有明眼人指出其中网络安全生产序列号等技术关乎国家行政安全,此单生意才算寿终正寝。
此种生意中,买家自然是政府。按照过去的惯例,称得上是“一人请客,百人买单”,各部门都可决策采购意向,则财政账单如流水。既有制度性的漏洞,加上隐身人的作为,其中种种腐败从荦荦大者到小小不言,不一而足。
拜官方改革动力和法制努力之赐,《政府采购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司法救济将有法可依。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强调主要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使之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至于该法内容并不为许多城市公众所熟悉,道理也很简单:想方设法把东西卖给政府,毕竟不是大众消费行为。同样,即使说政府买单的钱都是广大民众纳税的款,则也未必人人关心。只不过,关心政府怎样花钱的人越来越多了。
另一方面,不只外资公司懂得跟政府做生意中“一票生意抵半个市场”的道理,国内档次不一的民营老板们同样晓得其中的“潜规则”。我就曾听一位老总酒后吐真言:“天下谁是最大的老板?政府啊!它给你一个小小订单就能撑死你。天下谁是最大的客户?政府啊!它买单时价格从来就不是问题。”
亦曾有论者指称,政府采购本就是“左兜掏到右兜”,看上去有些道理,惟掏兜之过程就会有手缝较大者有意无意地漏出些许银两,即使仨瓜俩枣也够下狱水平。
后来有了招标,情况为之一变:隐身人只能现身了,幕后生意必须搬到前台。不过,仍是买单者分散为之。谁“点菜”谁“买单”,看上去合理,却令监察机构查不胜查、审不胜审,相当于火车售票权下放到每节车厢,繁琐而又埋藏祸根。
2002年,一个“联合国采购”的议题耸动了国内经济媒体:为何联合国在中国采购量这么小?为何我们很少有大公司去跟联合国做生意?为何现在能卖东西给联合国的差不多都是温州商人?
再看去年,中国经济高增长,但仍有企业抱怨效益极差,年關难过,其实只要与政府的投资行为合上拍,不怕没钱赚!
据财政部统计,中国政府采购金额去年超过1000亿元,2003年将达到1500亿元,而这1500亿元大餐将全部提供给国内企业。因为《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特别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向中小企业倾斜。
显然,政府采购与阳光交易,已成体制改革的一把新利器。中共十六大之后,修宪之建议、民法之审议、财产权之议等等,均是中国制度建设之热点种种。
西方有电影作品名之《阳光下的罪恶》,让人联想到阳光交易并非可使政府采购从此高枕无忧、腐败尽去。
由此又让人想到,如今所做的,仅仅只是一元之始,更当期待的是万木复苏,千里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