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标:一代“标王”廿年徒刑

2003-05-30 10:48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32期
关键词:徒刑爱多一审判决

日前据媒体披露,前VCD巨头、爱多原总经理胡志标于6月19日被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票据诈骗罪等三罪并罚,判处入狱20年,罚款65万元。

立志做“中国松下幸之助”并缔造了爱多神话的胡志标,自2000年4月18日被警方以经济诈骗罪拘捕以来,拘押时间竟长达三年。这一方面足见查案过程之艰苦,另一方面又再次促使人们思考中国法制建设中的程序正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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