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明 朱卫东
安徽省太和县土地局在以张在宾局长为班长的决策层带领下,以清晰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积极推进政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切实保护耕地,各项工作取得骄人成绩。1999年获"全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三五'普法先进集体";2000年,县政府分别为该局和张在宾局长荣记"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授予"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自1998年以来,太和县土地局被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授予各类荣誉高达40余项。如此短的时间,却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绩,得益于太和县土地局抓住了以下工作。
法规宣传,深人人心。县土地局每年都要为县六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负责人赠阅土地报刊、土地法规学习手册等土地法规材料。4年来,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11期,组织了3次新法知识竞赛和闭卷考试,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促进了土地执法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持之以恒地进行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这些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深入人心。
制度改革,成果喜人。一是规范土地资本运作,盘活了城镇土地资产。对城区优等地段的地块或可以营造成黄金地段、具有竞争性的地块,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以拍卖或招标出让的方式把待开发地块推向市场。二是抓好国有土地租赁工作,大力推行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土地供应制度,实行"低档起步,逐步规范"的灵活政策,采取划片包干、上门服务的办法,收取土地租金224万余元,从而打开了土地资产这个"聚宝盆",堵住了土地资产流失的漏洞。三是推行招标挂牌出让等有偿供地制度,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
农田保护,全国先进。一是对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对全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近12.4万公顷,耕地保护率达92.24%,县、乡、村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划定有依据、田间有标志、规划有图纸、审批有程序,成果有资料,管理有制度,真正实现了"保护住,管得好"的目标。2001年6月,县土地局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授予"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土地整理,连上档次。按照"抓土地整理,促占补平衡;抓土地开发,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进行"空心村"改造和退宅还田,不断加大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力度,逐步摸索出一条适合平原农业区的土地整理新路子,初步形成了与"空心村"改造、废弃地开发复垦、窑业治理和修复农田水利工程相结合的土地整理模式。通过整理,新增耕地8320多亩,可养殖水面720亩,连续5年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同时,县土地局积极争取的马集乡土地整理项目被国土资源部列入首批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无偿拨付资金1290万元,项目区通过整理可新增耕地1246.5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市委、市政府于1999年12月在太和县召开全市土地整理现场会,推广这一做法和经验。
执法监察,不断强化。一是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监察网络。在全县31个乡镇832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土地执法信息网络,配备专职土地执法监察员350名,兼职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1432名,并在县城和35个土地所设立了投诉处和举报电话,把执法维权由部门行为上升为社会行为。二是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将土地违法占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5年来,该局共在巡查中发现违法占地案127起,解决在萌芽状态70起,立案查处57起,使涉案560余亩耕地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有效地防止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重点整治砖瓦窑业用地,强化关停无证取土或污染环境的各类窑厂295座,并对保留的257座窑厂,采取了划定取土范围、签订用地复垦合同、收缴土地复垦费等措施,卡住了"吃地虎"的脖子,进一步规范了窑厂用地秩序。四是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处理,增强执法效果。
土地管理,全面加强。在抓好土地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太和县土地局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建设用地管理和违法用地查处的重要依据,维护了土地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对城区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修订。三是解决了县城规划区内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遗留问题。对城区土地进行了重新摸排、核查,共补发集体土地使用证1486宗,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土地权属纠纷。此外,还开展了土地变更登记、房改房发证、财务内部审计等基础性工作,为太和县土地管理工作步人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