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中国私人资本发展

2003-04-29 00:44
中国经济信息 2003年14期
关键词:私人资本国有经济老百姓

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有三次大规模的社会财富、社会利益构成、社会产权归属的大调整。一次是解放初期的“一化三改”,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由此建立了“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关系。一次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以后个体经济、私人经济以及股份制经济再加上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由此建立了分属不同性质所有者的微观主体。第三次就是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新的改革方向。

十六大提出的新的改革方向并非仅仅是前二十余年中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的简单延续。我们需要讨论的不是将来私企怎么发展,国企怎么发展。我们过去的改革遇到一个政策上的根本矛盾:又要支持、鼓励私企发展壮大,又要搞好国企。政策自己打架。支持此一方就意味着歧视彼一方。政策不知道该向哪一边倾斜。党的十六大精神为走出这个怪圈指明了方向。

很多人在研究民营、私企发展时仍把注意力集中于国家、政府会给私人企业什么样的优惠政策。应当说,这个认识还停留在十六大之前。

一、中国的私人资本将更多地从哪里产生

十六大之前,中国的私人资本主要是靠少数人的利润积累,靠从事个私经济的人投资,就是说主要靠体制外的增量资源。十六大之后,中国私人资本的生成将有一个比以前大得多的来源,这就是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私人财富累积。

十六大的主旨是什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什么是全面的小康社会?在一定意义上说,全面的小康社会就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有产的社会。绝大多数老百姓都将成为私人资本的提供者。非公经济成份发展再也不是少数民营企业家、私人老板的事了。而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共同的事。与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密切联系的是,中国广大人民群众都将成为私人资本的提供者。

十六大报告在关于全面小康社会的描述中用了六个“更加”。其中一个是“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什么是殷实之家?殷实之家就是有家底的家。如果“殷实”的说法还不够明确,那么十六大报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这个自然段中的一句话就更加朴实无误了。这句话是:“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生活更加富足。”

在我国前二十余年的发展中,全国老百姓富裕了,人们生活提高了,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表现在人们的收入上。前二十余年,主要表现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也就是流量和增量上。因为我们从“一穷二白”走来,特别是从财富归属上的“一大二公”走来。那时人们的富裕差别只有收入。但今后二十年人们生活改善,社会富裕程度提高,将主要表现在人们私人财富的存量增加上。全面建设小康就是让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有产的社会。在今后二十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与改革中,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让普通老百姓、让私人、让一般社会成员普遍占有社会财富。这个“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中,不仅包括生活资料的财产普遍增加,而且包括获取收益的资产普遍增加。

由此就有一个重要的推论。十六大报告提出,“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要受到保护”;还提出,不以有没有财产、财产的多少判断、区分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还提出要“按照劳动、资本、技术、知识、管理等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十六大报告反复论证的这些内容,仅仅是针对民营企业家、私人老板而言的吗?不是。尽管论证民营企业家利益的合理性也很重要,但这些话是针对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上述的论断是在证明绝大多数老百姓利益的合理性。

未来二十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不仅是私人财富不断累积、不断增长的过程;是私人资本不断发育、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且是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有机会获取非劳动收入的过程,是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有机会分享按要素收入分配的过程。绝多数老百姓都有产了,我们还需要按照“有无财产、财产多少”来判定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吗?不需要。也不可能。我给大家一个提示:大家可以从网上下载一份十六大报告,检索“无产阶级”这个“关键词”。你可以发现,在我们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中,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没有出现“无产阶级”这个词。一次都没有出现。这个变化显然不可能是起草报告的人的无意疏漏。大多数老百姓有产的社会就是我们要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

新的私人资本产生的源泉,不仅包括我们前期按企业的所有制划分的、职业化的私人老板投资,而且包括非职业化的老百姓投资。就是说,一个受雇于企业、领取工资的雇员同样可以有劳动收入、工资性收入以外的非劳动收入、按要素分配的收入。

二、国有经济改革的方向就是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融合

十六大报告的突破不仅与民营企业、私人经济发展相关,而且和国有经济的改革相关。在十六大报告中,国有经济改革的重心并不在企业层面。

在前二十年的改革中,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改革中,我们在政策资源的配置面临一个两难。一方面要发展民营经济,增强活力,是重要的支柱,要给他们政策支持、政策优惠。另一方面我们要搞好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我们不知道该给谁优惠。因为给一方优惠就是对另一方歧视。结果是国企抱怨说民营企业抢了他们的饭碗,民营企业抱怨说没有享受到国民待遇。双方都说是不平等竞争。

十六大报告的一个变化是,国有经济改革的立足点、政策资源的配置重心并不在企业,不再强调国有企业。或者说,强调企业也只是强调要把企业再造为符合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主体这个问题上。

在历次党的文件中,十六大第一次出现了一个重要概念叫“混合所有制”。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就是企业,企业是组合各种经济要素、独立地进行资本运作并获取收益的微观经济主体。按照公司法规定,除极少数国有独资和个人独资企业等特例外,企业只区分为公募的股份制公司和私募的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在这个微观经济主体的出资人中有自然人,也有法人;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其中一个出资人的名字可能叫“政府“。仅此而已。不存在这个企业是私人,那个企业不是私人。没有私人和非私人之分。除了特例的只许国有经济垄断经营的一些特殊领域之外,对企业的政策不应当按所有制划分。我们唯一的政策就是造就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造就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造就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不论这个企业的出资人是谁,是“公”还是“私”,是“国”还是“民”。

那么私人和国有的区别在哪里?只在资本层面。请注意,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突破何在?在于出资人管理体制改革。十六大提出,要把原来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改变为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行使出资人职能。国家、政府支配的是资产,不是企业;派出的是产权代表,不是直接的经营者。当然国有股占多数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大股东派出经营者。但那是另外一重经济关系。不再是“国营”,也不是“国有”。国有的是资本,不是企业。企业是相对固化的微观经济主体。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资本是一个不断流动,不断优化地重新配置其分布领域的价值量。

在市场经济下,我们没有必要给企业划一个“出身”。出身“贵族”还是“平民”。这种划分在市场经济下没有特别的意义。那些因为是“国企”就可以占据垄断领域,就可以卖高价的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那么国有经济还要不要存在呢?肯定还要。十六大报告同时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国有经济”。但这里“国有”的是资本,不是企业。企业是相对固化的微观经济主体。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资本是一个不断流动,不断优化地重新配置其分布领域的价值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经济的基本存在形式将从国有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国有资本将通过不断交易、不断流动重新优化配置自己的分布领域,而没有必要固化在一个特定的实物资产形式上。怎么重新优化配置?就是通过不断地买和卖,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收缩战线,发挥其优势,行使其应尽的职能,实现其保值增殖。政府对归全社会老百姓所有、由政府代行所有权职能的这一部分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最重要的就是要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

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就是一个产权交易、产权流动、产权市场化的概念。实际上,产权的市场化并不等于把所有企业都拿到证券市场上去卖。产权是需要不断流动,不断优化配置的。一方面,出资人需要在不断流动中为自己有限的“本钱”找到最优的配置领域,另一方面市场通过产权流动不断实现对出资人、要素支配者的优胜劣汰的再选择;一方面产权流动带动的要素跨地区、跨行业流动带来结构升级、规模集中,另一方面在产权流动中我们才能够真正发现产权价格。如果没有产权的反复交易、反复流动,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找到产权的合理价格。

产权及其交易本来就是虚拟经济的组成部分。十六大提出,要正确处理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产权的市场化交易就属于虚拟经济层面。产权什么?产权是一种社会共同约定。产权交易的过程伴随着任何自然属性的变化吗?比如说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变化?都没有。变化的只是财富的归属关系。国有产权和私人产权的交易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私人资本的发育过程。因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个交易过程不仅随着原有体制下的一些转轨成本的清算,例如国有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且伴随着一些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的必要改革,例如建立管理层持股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这不是“化公为私”,这是让中国的企业真正走向市场、走向世界,也是让中国的企业真正成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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