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 进
转基因技术突破了自然资源的限制,大幅度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带来了全球农业的深刻革命,但转基因技术也因此在全球贸易格局中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围绕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欧美两方长期以来争执不下。长期以来,在欧盟转基因作物受到严格的控制。欧盟国家在转基因作物研究和栽培方面处于弱势,种植面积仅占世界总面积的0.3%,在产量高、价格低的美国转基因作物面前,欧盟处于弱势。1998年10月以来,欧盟以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不能得到科学证明为由,冻结了新的转基因产品的上市。直到2002年12月初,欧盟各国环境部长同意新的转基因标识和追溯条例,这可能就意味着欧盟向转基因产品敞开了大门。2003年7月22日,欧盟农业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新的转基因产品条例,为取消欧盟4年多来对转基因产品“事实上的禁令”铺平了道路。
美国是在转基因技术研究方面投资最多的国家,近几年有50%以上的专利与此相关。同时,美国也是世界上转基因作物播种最广泛的国家,占世界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的70%,达到5300万公顷。美国国内70%的大豆、75%的棉花和30%的玉米都是转基因作物,利用转基因技术,美国每年可增加15亿美元的农业收入。美国较注重转基因产品的监管,2001年1月出台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强制性地要求制造商必须在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前至少120天,向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署(FDA)提出申请,以确认此类食品与相应的传统产品相比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转基因作物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优质高产,对解决吃饭问题和提高农业收益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我国也受到高度重视。据报道,每年进入我国居民食物链的转基因食品已经超过2000万吨,主要集中于进口的大豆、玉米和油菜等品种。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出台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5日,我国农业部签发了三个农业法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要求从2002年3月20日起,含有转基因成份的大豆、番茄、棉花、玉米、油菜等5种农作物及其产品(如大豆油)需要标明转基因成份才能加工和销售。卫生部针对“转基因加工食品”的标识问题,2002年4月8日出台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对“以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直接加工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进行标识。
2001年6月农业部颁布《转基因条例细则》,规定对进口的转基因产品需要进行安全测试,但相关安全测试需要较长周期,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大豆贸易,2002年3月11日,农业部发布《转基因安全管理临时措施公告》,规定临时措施有效期截止到2002年12月20日,在到期日之前,对有关转基因农产品的贸易问题实行《临时措施》,保证贸易的持续性。由于技术问题,在临时措施到期之前两个月,农业部又发文决定延期9个月至2003年9月20日。按照此公告的规定,还制定了进出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措施管理程序。2003年7月16日,中国农业部又宣布延长到2004年4月20日。
这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出台,对转基因大豆的进口造成了重要的影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出台后的实施过程中,大豆供给出现了新的变化,行情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在2002年4月以后,我国大豆进口曾出现了80天的停顿期。2002年1至6月份,我国大豆进口数量为325.8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5.4%。
中国作为世界上主要的大豆进口国,依赖海外供应来满足国内一半的大豆需求。国内许多大豆厂家依赖进口大豆进行加工,“洋大豆”基本上来自美国、阿根廷和巴西三国,我国从这些国家进口的大豆几乎占进口总量的99%,而这些“洋大豆”以转基因大豆居多,如果对进口大豆限制过严,可能会导致国内大豆供给不足。
2002年我国转基因食品有关法令颁布后,大豆进口量相对减少。2001年我国大豆产量为1540万吨,2001年~2002年度我国大豆进口量为1038万吨,比上年度减少22%,因原料短缺,导致大豆市场剧烈波动,库存量仅为当年消费量为6.31%。2002年我国大豆产量为1690万吨,2002年~2003年度我国大豆进口量为1131.5万吨,同比下降19%,但仍是历史上第二个进口最多的年份,大豆及其制品市场价格剧烈变动。
2003年1月~6月,我国进口大豆达1015万吨,接近上年全年水平。
我们可以看出,当前转基因产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转基因大豆进口方面,而我国转基因政策的效应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控制转基因大豆的进口量,二是提高国内非转基因大豆的消费需求量。但由于我国是世界上大豆的生产大国(年均在1500~1700万吨)、进口大国(年均1000~1300万吨)、消费大国(年均3000~3400万吨)、压榨大国(年均2200万吨左右,实际能力5000万吨),因此转基因政策可能产生一些负作用。其主要表现为容易损害国内大豆压榨厂的利益,导致其加工不足;由于国内对畜禽和食油需求的提高,易导致国外大豆加工品豆粕(饲料)、豆油大量涌入;容易诱发国家之间新的贸易纠纷和冲突。随着欧盟对转基因产品解禁,中国的转基因政策也应相应作一些调整,但转基因标识制度不应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