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国政
摘要: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是一套能较好解决公司激励与约束问题的理论。但是,该理论与国有企业的融合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作者根据已有理论成果,提出了一个新的理论命题,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了”依照出资比例分配控制权”的已有结论,突破了“同股、同权、同利”的基本原则。研究结果表明:国有企业与法人治理结构理论融合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关键词: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努力选择;多赢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3)05—0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