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玛莉的故事

2003-04-29 00:44王道还
台港文学选刊 2003年6期
关键词:玛莉公卫卫生局

王道还

一九〇九年六月二十日礼拜天,报业巨子赫斯特旗下的《纽约美国人报》刊出了一则令人动容的新闻,揭露了“伤寒玛莉”的身分。跨页横栏标题是:

玛莉·马隆的非凡故事:她给关在纽约市的隔离医院中,不是因为她得了传染病,而是因为她身上有伤寒菌,到处散布。

1

“伤寒玛莉”(Typhoid Mɑry)是爱尔兰人,一八六九年九月出生于爱尔兰,一八八三年移民美国。在第一次成为新闻人物的时候,她是受雇于有钱人家的厨娘。一九〇六年夏,纽约市的银行家华伦(Charles Henry Warren)带家人到长岛避暑,租了一栋别墅,雇用了玛莉。八月二十七日,华伦的一位女儿感染了伤寒,不久,华伦夫人与两位女佣也感染了,接着是园丁、另一位华伦的女儿。屋里十一人,共有六人感染伤寒。

由于伤寒病媒是一种沙门杆菌,通常透过饮水或食物传染人间,别墅主人担心这个消息传出后,房子就不容易再租出去了。于是他们就雇人调查。第一次受雇的调查员并没有查出任何头绪,于是他们雇用了梭佩(George Soper),他是公共工程专家,也有处理伤寒疫情的经验。

梭佩查出,从一九〇〇年到一九〇七年,七个雇用过玛莉的家庭都出现了伤寒病患,共有二十二人患病,其中一个女孩死亡。因此他怀疑玛莉可能是传染源。但是他得采取玛莉的粪便与血液样本,才能证实他的推论。

一九〇七年三月,梭佩找到了玛莉,说明来意。他自认为态度极为客气,因为他等于在当面指控玛莉散播病媒。玛莉的反应很快,她抓起一根叉子,朝梭佩走去……梭佩只好脚底抹油,逃出玛莉雇主的家门,还暗自庆幸。但是梭佩并没有放弃,他跟踪玛莉回家,再带了一位医生助手上门,做同样的要求,还是给玛莉轰走了。

梭佩只好将他的调查报告移交纽约市卫生局。伤寒在纽约市,的确是个公卫问题,光是这一年,官方统计的病例数就超过四千人,直到一九一〇年前后,每年病例数仍接近三千五百人。梭佩的流行病学调查说服了卫生局官员,他们派出贝克医师劝说玛莉,采取检体。这时玛莉已经对卫生官员极为怀疑,拒绝合作。于是贝克找了五名警察一起再度拜访玛莉。玛莉已有戒心,她一看清楚来人,就抓起一柄长叉子当剑使,冲向领头的贝克。贝克猛地朝后躲闪,身子撞倒了后面的警察,忽地玛莉就不见了。警察爬起,搜索屋子,从屋里其他人口中也问不出名堂。好在玛莉留下的脚印显示她翻墙逃走了。贝克等人花了五个小时才找到她的藏身之处。

结果玛莉给带到纽约市一家医院采取检体,实验室在她的粪便里找到了伤寒杆菌。于是卫生局就将玛莉移送到一家隔离医院去 —— 位于东河里的北哥岛(North Brother Island)上。卫生官员的动机至今仍不十分清楚。对于伤寒之类的传染病,当时他们已有足够知识,知道应该采取断然措施,可是还没有明确的防疫政策。例如玛莉该隔离多久?她日后的生活问题该如何解决?玛莉关到隔离医院十六个月之后,纽约市防疫实验室主管派克医师仍在挣扎:

市政府有权剥夺她的自由吗?说不定要她在里面待一辈子?不然,就得将她释放,而我们已经知道她至少感染了二十八人。

玛莉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失去了自由,迫使二十世纪初的卫生面对防疫政策的基本问题。单位有没有资格与权力隔离每一个传染病带原者?何况玛莉还是美国“健康带原者”的首例。

玛莉不服卫生局的处置,是可以想见的。她自认为从未感染伤寒,身体一直很好,却得像麻疯病患一样给放逐到小岛上,被迫过着独居生活,只有一条狗为伴。

玛莉在隔离期间,卫生局一星期检验她的粪便一次。根据官方记录,一百六十三份检体里,一百二十份发现了伤寒杆菌。可是,没有人向她解释:感染了伤寒之后,每个人的症状都可能不同;有的人也许只觉得发烧,像得了感冒似的。

2

也许是心虚吧,在《纽约美国人报》披露玛莉的真实身分之前,卫生官员一直小心地不让她的姓名曝光。梭佩与派克都在学术会议中报告过她的案例,但是从未透露她的身分。

这篇报道刊出时,玛莉已被隔离了两年三个月,她立即采取了法律行动,委任律师向纽约州最高法院请求人身保护令。根据这条法律,任何人遭到公家机关扣留后,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保障自身权利的主张。法院受理后,会立即开庭,拘留单位必须将告诉人提交法庭,由法庭判定告诉人是否遭到合法处置。

玛莉这么做,显然蓄意已久。一九〇八年夏,也就是在她被隔离了一年三个月后,就开始将粪尿定期送给私人实验室检验。一九〇八年四月,玛莉又连续送出七份检体。她得到的检验结果是青一色 —— 阴性。

有意思的是,《纽约美国人报》的报道并不煽情,似乎不符合我们对赫斯特的报人印象。记者并没有质疑市政府隔离玛莉的权力,他还引述了派克的话:“很明显,她会囚在北哥岛上很长一段时间,说不定得在那里终老。”这篇报道使许多人同情玛莉,根据跑这条新闻的记者所述,玛莉聘请律师的花费,是“一些有钱的纽约市民”捐助的。有人猜测赫斯特必然有份。

但是纽约州最高法院却让玛莉失望了。因为这时美国的主流法律见解,仍然停留在强调“公众利益”的层次。一九〇一年,麻州出现天花疫情,剑桥市卫生单位根据麻州议会的授权,通令居民施打天花疫苗,剑桥居民雅可布森认为这个命令侵犯了人权,于是控告麻州政府,案子上诉到美国联邦大法院。一九〇五年,大法官认为,美国宪法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并非毫无限制。若为公众利益着想,就得限制个人自由人权,于是裁决雅可布森败诉。但是,大法官并不认为政府有权强迫国民接受疫苗。要是有人拒绝施打疫苗,政府最多只能强迫他与公众隔离。

尽管如此,“雅可布森”一案注定了玛莉的命运,她必须继续过着与大众隔离的日子,以“伤寒玛莉”留名青史。

3

一九一〇年二月,纽约市的卫生主管换了人。新官上任,似乎特别宽大,与玛莉约法三章,就释放了她 —— 要她换工作,保证遵守卫生守则,以免与她接触过的人感染伤寒。

玛莉出了隔离医院之后,却改名换姓,失踪了。一九一五年,一家医院爆发了二十五名伤寒病例,卫生人员发现玛莉改称布朗太太,在医院担任厨娘。于是玛莉又给送到小岛上隔离,在岛上待了二十三年。好在她可以在医院的实验室工作,不算完全与人世隔离。玛莉在一九三二年中风,左半身瘫痪,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过世。

一九九六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医学史系教授茱迪丝·李维(Judith Walzer Leavitt)将玛莉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她的结论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玛莉·马隆是个公卫俘虏,她以及其他类似的案例,证明我们需要的政策是,一旦维护公共健康的需求与个人权利发生冲突,能保证那些人的生活受到最小的限制。任何预防传染病的措施,只要剥夺个人的权利,或让他们蒙受污名,就是不公、不民主的,因此,也不会成功。保障个人权利与保护公众健康,在实践上,一定会发生冲突,不只过去,未来也一样。但是,我们可以共同努力,使公卫准则不仅认知个别受害者的境遇与观点,还予以尊重。要是公卫官员能使牵连到的个人相信,他们不会受到经济损失,他们会受到公平待遇,他们就更有可能合作。以平等为原则的政策,以及历史知识,应该会使公卫俘虏的数量,降到最低。

(选自2003年4月26日台湾《联合报》)

·责任编辑 马洪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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