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卫华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再婚率不高,城市再婚率不足5%,农村就更低了。即便老年人得以再婚,但婚姻质量普遍差,成功率也比较低。这一方面有传统习惯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与人们的认识偏差有关。所以,老年人再婚要想得到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应该努力避免以下三个方面的偏差。
一是目的偏差。男性老人再婚往往以“有个伴”,能“找个伺候的人”来照顾自己为目的的居多,而女性老人则以贪图男方财产或住房,在一定程度上希望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找个靠山的居多。这样就容易闹出矛盾,一方面女性老人辛苦了一辈子,没想到老来还伺候别人;另一方面男性老人辛苦一辈子得来的钱物,不希望完全与人共享,特别是子女更不会答应。
二是性格偏差。老年人的个性、气质、生活习惯等已经定型,而且相当固执,可塑性几近于零。相对年轻人来说,老年人再婚可选范围小,交往时间短,相互间了解难以深入。见见面,再来往几次,觉得行就结婚,感情基础薄弱,重建家庭难度大,难以找到有共同语言、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又比较接近的配偶。而老年人要求他人认同的意识比较强,容易导致双方矛盾的产生。
三是感情偏差。老年人在处理自己过去的关系上,很难做得恰到好处。毕竟同原配有过长时间的美好时光,有的老人喜欢回忆往事。这样容易令对方产生不满,双方还容易拿对方与原配作比较,想起原配的好处来,令新人不满;如果说原配不如新人,原配子女会十分反感。只要子女反感,再婚的幸福必定大打折扣。
老年人要想提高再婚质量,必须自身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双方一定要有较深入的了解,力求避免这些偏差,再迈入婚姻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