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宁
《人民教育》最近在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的问题上,比较敏锐,能及时抓住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些战略性、根本性的大问题来推进工作。
一、基础教育为什么一定要均衡发展?均衡发展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关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我们要认真领会王湛同志批示的精神。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我觉得主要还不是一个理论问题,因为均衡发展、教育机会平等,在法制层面上,在理论上,已经解决了,但是如何来实践,这是我们面临的挑战。教育均衡发展,更重要的是政策性问题和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性的指导问题。王湛同志的批示非常深刻,我觉得,均衡发展既是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现代教育的本质要求,更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均衡发展的推进,也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还涉及到社会的安定、社会群体之间的融合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要把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提到一个战略性的高度,从政策的层面来全面地思考和推进。世纪之交,在全国实现两基以后,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普及以后,高中阶段教育开始进入一个普及的过程,中国的基础教育的发展应该走什么样的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
另外,我们辛辛苦苦搞了这么多年的教育,一个最直接的刺激是,为什么政府花了这么多的钱,下了这么大的功夫,花了这么大的力气,老百姓还不是十分满意?比如说,窗口学校,择校高收费,公办学校的改制,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等等,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还是相当不满,那么根子在哪里呢?我们怎么去面对老百姓?在这样一个情况下,确实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思考和指导我们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战略性的角度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
我特别收集了最近一段时间有关教育均衡发展的资料。从2001年以来,学术界已经开始对教育的机会均等、教育的均衡发展比过去有更多的关注。我们两基已经普及了,高中也开始进入普及阶段,开始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教师工资由县统一发放,可以说,现在已经初步具备了促进均衡发展的条件和体制上的保证。这可能是该用均衡发展的思想来指导今后基础教育发展的时候了。
我非常赞成今天座谈会的这个题目:“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而没有用均衡化。因为均衡化的话,它的力度、它的绝对性就更强。另外,我想也不是说我们现在就能够全面实施均衡发展,还是先把这个问题提出来,逐步推进。这个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很长的过程。从理解来看,应该是讲均衡发展,而不是讲均衡化。均衡发展包括三个层面:区域之间,有一个地区和城乡之间均衡发展的问题:学校之间,是在一个区域内不同学校之间均衡发展的问题:群体之间,应该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从国家的角度,应该从区域、学校和群体三个层面同时来促进,不是就某一个层面,可以根据不同层面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政策。另外,从促进的对象来看,以义务教育为重点,但是要包括整个基础教育的公立的学校教育,也要考虑到高中,高中阶段的发展思路要从一开始就从均衡发展来设计,这是大的思路,因为到发展完了再去讲均衡,那代价就大了。
二、如何正确理解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
我觉得,首先,均衡发展不是平均主义,而是要缩小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发展的差距。第二,均衡发展不是一个模式、不是“一刀切”,而是要鼓励办出特色。日本、韩国均衡化发展一个重要的教训,就是全国“一刀切”。他们现在也在反思“一刀切”的形式,也在鼓励学校办出特色。所以,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相对均衡的情况下,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这样就为每一个孩子的发展留有他自己的空间。我觉得,均衡发展与办出特色不应该是矛盾的。第三,均衡发展也不是限制发展,把高水平的拉下来。既要鼓励发展快的地区提高质量和水平,又要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把水平不高的提上来。比如北京市,最近就要调整一批学校。关闭的是差的学校,剩下的就是优质资源,我觉得很有启发。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除了布局调整需要保留的要支持之外,其他的就是以多种方式予以调整。要取消低水平的,鼓励优质资源的发展。第四,均衡发展从总的发展情况来讲,不搞“锦上添花”,而是要搞雪中送炭。
三、坚持政府对教育事业的统筹,坚持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公正,努力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从具体政策的层面来看,并不能说均衡发展只是一个理想,我觉得不完全是这样的,我们是能够有所为的。寿光就已经证明了均衡发展是可以有所为的。关键就是要我们从政策上来考虑。均衡发展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政府要在政策上思考定位:
第一,在教育的投入上要坚持向贫困地区、向弱势群体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近年来,国家陆续启动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十五期间250亿中小学教师工资专项转移支付,危房改造,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15个亿的高中发展国债,东西部教育对口支援工程,将来还要启动全国助学活动,政府采取这些倾斜措施,都是为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在办学条件的规范上,要规定出合格的标准,要逐步淡化和取消基础教育学校的等级标准。合格标准可以在原有的标准上适当提高,满足教学的需求,达到这个标准之后,那么对今后进一步的发展就不提出新的规范上的要求。有条件,你也可以进一步地提高,但是不作为评估的一个规定。比如现在示范性高中,有的学校塑胶跑道、游泳池、体育馆可以搞,在将来评估时,不加分,或者分值不高,只要达到合格标准,不再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样来促進学校的均衡发展。
第三,在办学评估上,要逐步取消等级学校,淡化窗口学校。比如说上级领导到某地视察,当地“父母官”总想要拿出一两所窗口学校能让他看,拿不出一所学校来就觉得没面子,这种想法很普遍。如果区域内学校发展相对均衡,看哪一所都可以,这才是好市长、好镇长。只能拿出一所学校,这不是真本事。虽然搞窗口学校比搞广场那样的形象工程要好,但是从教育上来讲,应该处处都是窗口,而不要只有一两个窗口。
在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上,要能够体现均衡发展思想。我们要鼓励撤并薄弱学校,强校带弱校,强校合并弱校。
从高中发展来看,我觉得一开始就要走一条促进均衡发展的路。我们要用好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这个机制,要在示范性高中评估的标准上、对示范性高中的辐射作用上、对当地高中阶段的优质资源所占的比例上,要提出要求。如我们要评估你的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你的優质高中资源没有达到相当的比例,那么你光有一所不行。现在有些地方,竭尽本地的财源去造这样一所学校,千方百计要争一个牌子。对这种情况,我们要说No。如果整体水平都上来了,那么你才有可能拿到示范性高中的牌子。
对示范性高中的评估标准,在硬件上,我们要有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条件要求。谈松华:这个我很赞同,示范性高中的建设,要摆脱原来重点学校建设的思路。示范性高中的硬件建设达到基本标准就可以了,软件上,像寿光搞的网络,我觉得就很有示范意义。像游泳池什么的,我看根本没有必要,或者说别人没有这个能力搞,你示范什么?所以我觉得硬件是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能够保证教学质量就可以了,软件上可以更重视一些。示范学校,我认为不要搞成一个样子,还是要强调多样。我觉得这样才可能真正地推动教育的发展。
第四,在办学体制改革上,要加大规范的力度。一是限制优质学校的转让,限制优质学校的改制。二是对已经改制的学校,甚至依托型的学校,要完全脱钩。目前改制的学校享受着最优厚的政策待遇,又可以高收费,又可以考试择学生。结果,尽管在分离的时候把一个薄弱学校改造了,但是在办学的过程中,实际上又强化了择校风。我们反对公办名校“变”民校,允许依托公办名校“办”民校,但依托名校举办的民校必须限期实现“四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校舍校园、独立经费核算、独立的教学和人事管理。另外,对改制”学校的收费,教育部门还可以确定一定的比例,拿来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因为,你的高收费靠的是公办教育的资源,不是你学校自身的资源,收了以后,应当拿出一定的比例帮助别的学校。
第五,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定不移地取消考试。实际已经证明,小学升初中考试录取,其实弊大于利,尽管表面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每个学生的家庭背景不同,教育资源占有的不同,你有家教、有奥校,它就不公平。最后到了1分之差,有个城市甚至到了0.1分之差,就得交9000元,这个0.1分究竟能反映你比我有多高?小学的那点内容是拉不开区分度的,那么你又要考试选拔,就必然要拉开区分度,考什么?就必然考奥校题,像有个城市,甚至把前几年一道高考题原封不动地拿来考小学升初中。这怎么得了!
另外,高中阶段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山东、辽宁等地多年来一直这么做,效果很好。在智力资源上,公办学校的校长、教师的聘任与合理流动,随着以县为主体制的逐步完善是有可能的。还有,在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要通过向贫困地区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来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
总之,要从全方位、整体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性指导思想,要把它纳入我们的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的一个重要内容。当然,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积极地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在推进的过程中,要加大对这个问题的宣传和讨论,特别是《人民教育》今后要总结和介绍更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典型案例。
我们要确定这样一个方向:通过我们的努力,促进基础教育在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及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为基础教育的发展开辟一个新的局面,真正能够办出一个让老百姓满意的基础教育。这是我们基础教育工作者的新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