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臻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南部,面积2.6万平方公里,人口379万,其中以布依、苗、水等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6.8%。多年来,黔南州民族工作部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①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全州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增强自治州的团结稳定。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全州涌现出来大批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③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矛盾,使我州社会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州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09.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2000年增长8%;财政总收入完成11.21亿元,增长8.18%。
二、 积极参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加快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①建立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基地。1983年成立了黔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按照“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山区、面向少数民族”的办学方针,先后培养了5129名学生,并分配到全州235个乡镇,为基层输送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干部和人才。②积极配合组织、人事、妇联等部门,采取举办中青班、民干班和妇干班,安排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到各级党校、民族学院和各类干部学院进修,进行学历培养和在职岗位轮训以及选送到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学习、到基层挂职锻炼等形式,做好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③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确保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目前,在我州四大班子36名领导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有15名,占四大班子干部的41.6%;历届的州长均由人大代表选举布依族或苗族领导干部担任。在2001年乡级人大选举中,实选人大代表共9260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6090名,占人大代表的63.2%。
三、 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多年来,我局始终把扶贫攻坚和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作为民族工作的重心,把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贫困程度较深的“两山”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四、 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体等各项事业,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我局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努力致力于少数民族科教文卫体事业的发展。“九五”期间,我局共投入资金1454.5万元。
五、 坚持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委工作水平。自治州建立以来,我们根据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的特点,紧密联系我州实际,把加强培养、全面提高民族工作部门干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少数民族贫困山区进行调查研究;二是加强对贫困乡的帮扶工作;三是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