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蔡焕钦
《收藏》2000年第6期发表了廉文煜先生《关于清代印花税征收史的探讨》一文(下称廉文),刊出了2帧贴有美国版印花税票的收税票和佥归税票彩照。笔者认为这2张税票单均系伪品,廉文误将伪品当真品,从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根据有关史料,清代先后5次筹议开征印花税。清光绪十五年(1889)九月二十五日,总理海军事务大臣奕裎筹备海军军费,奏议试办印花税,光绪皇帝批示“下所司议”。光绪二十二年(1896),御史陈璧又奏请仿行印花税,提出了较为周详的实施方案。光绪二十五年(1899),出使大臣伍廷芳再次上奏开征印花税事,引起朝廷重视,降旨总理衙门督促各出使大臣采访各国印花税章程,为试办印花税作准备。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试用道陆树藩上书外务部,由外务部代奏印花税条陈,陈述了开征印花税的理由,光绪皇帝下旨,令外务部和户部详细商议后再奏。外务部和户部在《外务部户部遵议试行印花税并原拟办法七条疏》中,拟出了印花税的具体实施办法。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1902年12月30日),清廷正式批准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试办印花税,同时向日本印刷局订印印花税票一套,面值分别为二文、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五百文、一千文6种。因广大民众对印花税不了解,反对者众,1903年4月21日,户部奉旨从缓办理。到了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因议禁鸦片,恐财政收入减少,重又将开办印花税提上了议事日程,责成度支部研究办理印花税办法。度支部于十一月初四日(1907年12月8日)上奏《度支部为遵旨研究印花税办法并酌拟税则章程事》,拟出《印花税则》15条和《印花税办事章程》12条,当日即奉旨准办。《印花税则》第9条规定了印花税票种类为赫色二十文、绿色一百文、红色一千文。这套税票委托美国纽约邮票公司承印,于1908年6月20日印制完成。原定于1908年8月,先由直隶省试办,后因天津等商会激烈反对,累请缓行。延至宣统元年(1909)2月14日,度支部奏准将制成的印花税票颁发各省试办,但因各省均藉口民众负担过重,纷请延迟办理,“阅时经年,各省阻抗犹然依旧,间有奉行,税收亦鲜,……殊难惹起人民纳税之热诚。”(《户部——度支部全宗》203卷)故终清之世,印花税未能普遍推行。
从以上史实可知,清代第一次试办印花税的时间是1902年12月30日,在1903年印制了日本版印花税票,这套印花税票最终未曾行用。第二次试办印花税的时间是1907年12月8日,在1908年印制了美国版印花税票,这套税票曾在部分地方使用。据《安徽省工商税收大事记(1667~1987)》所载“1909年10月30日,安徽省开征印花税,安庆府属各县本月实行,其余州县11月开办”。《武汉市志·税务志》也有“湖北于当年(1909年)开办印花税,并在武昌、汉口、汉阳设置发卖人”的记录。近年已先后发现了安徽歙县、湖北夏口(汉口)在1909~1911年间贴用美国版印花税票的地契实单。而在集邮界流传的红印花票当时是用来贴在洋货进口税完税凭证上作防伪用。由于其粘贴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交纳印花税,因而不能算是印花税票。至于廉文中的两张税票单,一看就是拙劣的伪品,不过是用清代光绪年间的收税票和佥归税票,贴上美国版一千文税票,盖上伪造的“印花”戳炮制而成。其实这两种税票本身即是完税凭证,根本无须再加贴税票。作伪者大都利用市面上常见的、最便宜的美国版一千文税票制作伪品。近见某税票类书籍误收的光绪二十九年(1903)地契伪品,也是贴美国版一千文税票,加盖这种圆形“印花”戳,足见此类伪品的泛滥,应引起收藏者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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