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民间索赔死不认帐

2001-06-13 21:19文/彭玉龙
全国新书目 2001年3期
关键词:慰安妇劳工日本政府

文/彭玉龙

所谓“赔偿性经援”

德国为日本树立了一个认罪的榜样,但日本却视而不见,不予理睬。而对亚洲各国民间要求赔偿的呼声,日本的态度是死不认账。这也难怪,日本连侵略罪行都不承认,怎么能指望他们老老实实掏钱赔偿呢?

美苏冷战开始后,美国为了将日本变为“共产主义的防波堤”和“反共的前进基地”,开始从经济上扶植日本,有意减少了日本应当承担的战争赔偿义务。1951年9月8日,美国率领英、法等48个国家同日本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该和约说:“理应承认,日本应该……对它在这场战争中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提供赔偿。”但又说,鉴于要想维持日本独立的经济,日本的资源目前尚不足以对造成的所有损失和伤害进行赔偿,因而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美国的做法,遭到一些亚洲国家的强烈反对,缅甸拒绝参加和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虽参加和会,但不同意放弃赔偿要求。面对数量不大的赔偿,日本仍缺乏诚意。1953年,日本吉田茂政府开始同东南亚国家商讨赔偿事宜。在谈判中,日本人采取拖延战术,并一再压低赔偿数额。同印度尼西亚的谈判拖了7年之久。

到1995年,日本向亚洲国家提供的赔偿只有37.6亿美元,只及战争受害国要求的1/10,而且不支付现金,仅由日本政府提供劳务和商品。实际上,这种战争赔偿非但无损于日本经济,反而使日本获得了向有关国家出口商品的机会。日本打着“赔偿性经援”的旗号,向这些国家提供了为数有限的资金后,紧跟着是商品的大量倾销。结果,他们赚的钱大大超过了援助数额。一位东南亚国家驻日本大使曾说:“他们并没有白花钱。他们的目标是加强我们的购买力,使我们成为更好的市场。”

中国从未放弃受害赔偿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战败投降书上签字画押,中国国民党政府立即开始了对日索取战争赔偿事宜。1946年底,国民党政府的赔偿委员会拟定《责定日本赔偿损失之说帖》,具体指明了日本的赔偿数额。《说帖》指出,日本侵华战争在1937年“七·七事变”后,造成中国军民伤亡1173万,直接财产损失313亿美元,间接财产损失204亿美元,其中不包括东北、台湾及海外华侨所受的损失、中国的军费损失和1000多万人的伤亡损失。显然这笔账算得还不够清楚,据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较为准确的计算应为:中国财产损失600余亿美元(按1937年美元计算)、战争消耗4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中国军民伤亡总数达3500万人以上。1948年以后,美国出于反苏反共的战略需要,开始扶植日本,策划对日本单独媾和。蒋介石在美日的联合压力下表示:“愿意放弃另提赔偿之要求,惟以其他国家同样办理为条件。”同时向日本索取2亿美元作为象征性的赔偿,但日本连如此少的赔偿也不肯承诺,反倒态度骄横,利用国民党政府的弱点和一些公开声明,把所有的赔偿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蒋介石政府不过是美国的一只应声虫,在索赔问题上惟美国之命是从。在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态度明确而坚定:坚持原则,放眼未来。1972年9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外相大平正芳、官房长官二阶堂进等抵达北京访问,以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两国在战争赔偿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周恩来总理在谈到这个问题时对日本抵赖赔偿的行为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批驳,他严肃指出:“当时蒋介石已逃到台湾,他是在旧金山缔结和约后才签订日台条约,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的。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同时出于对日本人民的同情与友好,为了不给日本人民增加负担,中国政府既表明了有对日本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利,又表示了宽大为怀的态度。9月29日,中日签署联合声明,第5条明确写道:“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体现了中国人的宽阔胸怀和泱泱大国的风范。

但是,放弃战争赔偿的要求,不等于放弃了受害赔偿要求;国家有权放弃战争赔偿,但无权强迫普通公民放弃民间索赔的权利。受害赔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就已成为国际法中的正式条文。1919年协约国在巴黎召开的“和平会议”,通过了《凡尔赛和约》,首次规定了战败国对战胜国的受害赔偿。1972年中国政府虽然放弃了战争赔偿要求,但并没有放弃受害赔偿要求,也就是对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

各国对日民间索赔均无结果

战后几十年来,中国、朝鲜、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加拿大、荷兰等国以及中国台湾省的受害者纷纷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受害赔偿,世界各地华人也积极开展了索赔活动。在中国的台湾、香港以及美国和日本都成立了要求日本赔偿的华人团体。这些国家的国民深受日本法西斯的残害,他们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是天经地义的。也是符合国际法原则的。日本政府理应无条件向这些国家的国民支付赔偿金,以实际行动表示谢罪。这是日本政府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日本政府始终坚持顽固的态度,拒不承认受害赔偿。他们的理由是:鉴于各国已经签订了国际条约,因那场战争而引起的全部要求已得到满足,因此,不论是对“慰安妇”、劳工还是其他受害者,日本都不必进行赔偿。

亚洲国家民间对日索赔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当年被日本侵略者抓到日本充当劳工的幸存者及死难者的遗属,二是被强迫充当日军随军慰安妇的各国妇女。

各国劳工索赔的对象主要是日本企业。1968年,韩国劳工向战争中强制雇佣他们的三菱公司提出控诉,要求发还雇佣期间未支付的工资。三菱公司一再抵赖,不予承认,最后又将责任推给政府,说雇佣是日本政府实施的,因此补偿责任应在政府那一边。而日本政府又将责任推回三菱公司,强调根本不知道与三菱公司这样的私营企业之间的这种责任。这场诉讼至今未有结果。韩国“慰安妇”问题提出后,日本政府先是拒不承认,强调“此事是民间商人所为,与军方无关”,后在韩国政府与民间团体的顽强斗争下,日本不得不承认“战时皇军强征慰安妇的事件是无法否认的”,表示“对朝鲜妇女遭受的无法形容的痛苦真心谢罪,并感到良心的谴责”。但在赔偿问题上,日本政府却不肯前进半步,坚持不予赔偿。日本政府说,日本同韩国在1965年关系正常化时已经解决了“财产清算问题”,因而在法律上已不存在就“慰安妇”再次进行赔偿的问题。后来虽然表示要给“慰安妇”一些补偿,但出面的都是民意救援组织,非“政府行为”。

对“花冈惨案”索赔的无理判决

德国政府和企业决定向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纳粹劳工”及其亲属提供数十亿美元赔偿的消息传出后,同是二战的迫害劳工——“花冈惨案”的幸存者们在心中燃起了一线希望。然而,他们一想起在日本状告同样在二战中残酷压榨中国劳工的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却莫名其妙地败诉时,又感到胜利还是那么的遥远,而他们都已经是七八十岁的人了。

创建于1840年、以拥有150年以上历史而自豪的鹿岛建设公司真正发迹却是在二战时期。不到10年,公司资本便膨胀了4倍。如此飞速的发展,正是以残酷压榨中国劳工为“代价”的。然而,在其详实的公司历史记录中,对强掳中国劳工之事却无一字记载。该公司所属的花冈矿山有986名中国劳工,其中418人死亡一事更是绝口不提。

战后,幸存的劳工回到中国,便开始了讨还公道的漫漫历程。1989年,当年“花冈暴动”的领导人耿谆等4人以“花冈受难者联谊筹备会”的名义首次向鹿岛建设公司提出要其公开谢罪、建立纪念馆和象征性补偿损失三项要求,拉开了战后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序幕,长达6年的谈判,鹿岛建设公司只承认对“花冈事件”负有“企业责任”,除此再无任何表示。199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也是“花冈惨案”50周年。6月28日,忍了又忍、忍无可忍的“花冈惨案”的幸存者及死难者亲属代表组成原告团,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鹿岛建设公司残酷虐待中国劳工的罪行,并提出给予民间赔偿的正当要求。长达38页的起诉书详细叙述了日本企业奴役和残害中国劳工的滔天罪行。这是中国公民向日本法院控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负有罪责的日本企业的首桩民间索赔案。但日本法院马拉松式的审判,一拖就是两年。最令人气愤的是,两年间7次开庭时间累记不到5个小时,第七次开庭仅15分钟,日本法院甚至在还未取证的情况下,就以案件时效期限已过为由,突然宣布中国原告败诉,驳回原告的一切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愤怒的老人们说,这是日本法庭制造的第二起“花冈惨案”。没有丝毫犹豫,他们又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诉。2000年11月,日本公司同意赔偿,中国劳工与日本公司达成庭外和解。

日本法庭对这一历史遗案的判决异常轻率和蛮横无理。明眼人一眼就可看出,这一无理判决是有其深刻背景的。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唐德刚教授说过:“中国人民对日索赔活动,要在鹿岛建设公司迫害中国劳工一案上寻求突破,这是最理想的。”日本官员私下里说,赔偿花冈这个案子容易,但还有许多类似诉讼,还有许许多多的中国人也在战争中受害,还有东亚、东南亚那么多的国家,开了这个先例,以后怎么办?同时,日本政府的暧昧态度也对法院的无理判决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判决结果一经宣布,在世界各国引起了很大反响。日本政府承认有“花冈惨案”,但对判决本身却不置一词。更耐人寻味的是,这一无理判决结果,是在日本右翼势力活动日益猖獗,企图否定侵略战争这个大环境下产生的。日本“重新修订历史教科书委员会”在右翼组织中规模较大,气焰十分嚣张。他们公然要将“南京大屠杀”、“随军慰安妇”、“731细菌部队”等全部删除。在支持它的113个公司和财团名单中,鹿岛建设公司赫然排在第一的醒目位置上,又怎么能相信它的诚意?!

该赔的一定要赔

“相逢一笑泯恩仇”,这是中国人民的传统,但历史却不能忘记,劳工们的血汗必须得到赔偿。1992年3月21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称:日中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

1992年4月1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钓鱼台芳菲园接受日本记者的采访时说:“至于战争赔偿问题,中国政府已经在1972年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中阐述了自己的立场,这一立场没有变化。”谈到民间索赔问题时,江泽民指出:“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对于一些战争遗留问题,我们历来主张本着实事求是、严肃对待的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使这些问题合情合理地妥善解决,这样有利于我们两国人民的友好合作、共同发展和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国领导人的谈话铿锵有力:中国信守诺言,中国作出的最大让步是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世代友好和睦;但同时,对于日本帝国主义所遗留下来的民间赔偿问题,中国政府的态度亦是明朗的,该赔的一定得赔。

在中国,这几年对日要求赔偿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包括“平顶山惨案”、“南京大屠杀”以及中国的“慰安妇”等,声势逐渐增大。2000年,美国、菲律宾等国也有受害者纷纷向日本提出了赔偿要求,并希望能与加拿大、英国、荷兰、中国及东亚、东南亚其他国家的受害者携起手来,向日本政府和企业施加更大的压力。

总之,日本某些人可以常常将“道歉”挂在嘴边,可以连连将腰弯成90度,但就是不肯掏出腰包赔偿。时至今日,日本政府对遭受其残害的亚洲各国国民的受害赔偿还没有零的突破。这说明日本的道歉是不诚实的,是虚伪的。昔日他们可以凶恶地从别人家中抢走财物,如今却将自己的口袋捂得紧紧的,生怕别人取走一厘一毫。这样的国家居然还要做亚洲的代言人,口口声声要发挥大国作用,真是可笑之极。

(本文标题为编者所加)

《谢罪与翻案——德国和日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侵略罪行反省的差异及其根源》彭玉龙著解放军出版社2001.1定价: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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