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居住的房屋是几十年前造的老房子,现墙面已多处出现裂缝,林先生一家很担心住在这种房子里会发生危险,便去找房管所,但他们说没有办法解决。林先生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住户承租的公有住房发生毁损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该租赁关系应当终止,出租人应另行安置承租人。林先生可以先请有关部门对他所居住的老房子是否属于危险房屋作一个鉴定,如果确属危房,可以要求房管所换房;如果不属危房,就可以放心地住下去。
被花盆砸伤该不该索赔
那天李先生真是倒霉。出门上班的他刚走到屋外,一个花盆从天而降,正好砸在他头上,顿时,鲜血顺着脸颊往下淌。李先生赶紧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多元,因误工又损失了200多元。后来,李先生了解到花盆是二楼老王家的。那么,他能不能要求老王赔偿他呢?
《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或者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伤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因此,李先生有理由要求老王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收取求职押金合理吗
于小姐与用人单位签合同时,用人单位要她交200块钱的押金。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所以,于小姐有权利不交这笔押金。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冯先生退休后,单位一次性付给他养老保险金28900余元,冯先生将这笔钱存入了银行。后来,冯先生的老伴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冯先生的养老保险金。她的这种要求合理吗?
劳动法规定,养老保险金是指国家和社会在劳动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为使其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而给予劳动者本人的经济帮助和保障。关于公民个人养老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尚无明文规定,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养老保险金应视为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所以冯先生的老伴不能分割他的养老保险金。
口头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钱女士在某家具厂订购了一套价值5万元的家具,式样参照该厂同等价值的现货家具略作修改,价款不变。钱女士当时交付了8000元定金,对方给她开具了“今收到某人交来家具定金8000元”的收条,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书面协议。到了交货日期,钱女士去提货,对方却说因为式样改变,须提高价格。对此,钱女士十分气愤,认为这是违约行为,拒绝收货,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钱女士的要求合法吗?
定金是为了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我国法律规定: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钱女士与家具厂订立的口头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是如果对方否认双方口头约定的内容,这个口头约定将难以得到确认,当然也就无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所以钱女士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