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飚
今年2月7日,《江淮晨报》独家报道:2月4日下午,安徽省阜阳市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惨剧:阜阳籍上海同济大学2000级社会科学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亓培玉被几名歹徒追打进河中,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而歹徒乘坐的是一辆带有“公安”标志的汽车,身着制服。一时舆论哗然。
我接到采访任务,就有如履薄冰之感。为什么呢?因为此案当时已经引起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加上案情还在不断发展中。作为《人民日报》的记者,首先想到的就是必须把案件调查清楚,然后客观公正地将事实真相公之于众。
越是重大新闻,越是需要冷静
“研究生遇害案”被媒体炒得最热闹的时候,我和本报摄影记者周寅杰正好在安徽蒙城调查一农民因举报干部问题被殴打两次、烧家10余次的案情。2月12日下午,我们接到采访任务后,就急忙赶往离蒙城约1小时车程的阜阳市。
当晚,我就上网搜寻了所有相关资料,先做到心中有数。网上对“研究生遇害案”的报道非常之多,有消息、通讯,还有评论和网友的议论。对网络新闻,首先要做的就是梳理新闻来源:一看发布消息的是哪家媒体,二看作者是谁,三看文章叙述的方法,从而大致判断其真实性如何。同时,对整个事件也就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可以从全局作出判断。然后,就是细读一些自己认为比较可靠的报道,并通过各种消息的互相比较,最终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样也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自己的采访计划。
刚开始,我很快就被一些消息的渲染煽动得有些义愤填膺:这4个歹徒实在是太凶残了,仅仅因为亓培玉说了一句“没修养”,便穷追不舍,致人于死地。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应该对案犯加以口诛笔伐。
第二天,坐上车前去采访时,我逐渐恢复了平静。我告诫自己:采访之前决不能心存偏见,而是应该思考如何搞好报道。因为:第一,报道时间上我们已经落后,而且报社领导一再关照不能出错,因此已不可能即时发回报道;第二,该事件已经告一段落,目前只有一名案犯还没有被抓获,同时案情尚没有最后定论。在这种情况下,要出色地完成报道任务,只能后发制人。于是,我在车上与部主任打电话商量,确定了本次报道的重点:一是弄清案情,亓培玉到底是如何落水致死的;二是弄清犯罪嫌疑人乘坐的是什么车,车又是怎么搞来的;三是要说明这是不是个别现象。
出外采访,全靠朋友帮忙
接下来,就是要考虑怎么采访了。当时,有消息说,很多新闻单位的记者已经驻扎在阜阳市政府对面的清河宾馆。并且,当地有关部门已经明令当地媒介一律停止报道此事,由新华社统一发稿。我虽然不能确定该消息是否准确,但能肯定,接下来的采访会有很大的难度。我们初步定下采访的三个要点:一是采访公安局,了解调查的最新结果;二是采访投案自首的三个嫌犯;三是现场采访亓培玉妻子杨雪等。但我们估计,如按常规直接采访宣传部和公安局,肯定行不通。
说来也巧,负责此案的一位公安局领导正好是我的一位好朋友。真是天无绝人之路,这下心里有底了。当晚,在这位老朋友的安排下,我们没有入住记者云集的清河宾馆,而是住进了另一家宾馆。见面后,公安局的朋友便把他对此案的判断向我们透了底。但同时一再关照我们,必须全面、冷静、客观地予以报道,否则的话,有可能会引起矛盾的激化。据他反映,阜阳市公安局的压力非常大,因为媒体的先期报道令他们非常被动。一方面是因为消息的走漏,不利于案情的侦破;另一方面,上面的压力让他们负担很重。因为媒体的报道,此案已经惊动了公安部,安徽省委、省政府要求阜阳每天汇报案情的进展。阜阳市委书记也专门批示,要求尽快破案。我的这位朋友这几天都很少回家,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其他刑警的辛苦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我们再三表示,《人民日报》的报道一定会做到客观公正,决不会影响案情的侦破,并会用正确的舆论来引导人。好说歹说,朋友才答应了我们的要求,让我们采访3个犯罪嫌疑人。
13日一早,我们就会同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的记者,一起赶到了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分局刑侦队队长王尧的一番话更是让我们体会到了这次采访安排的确来之不易。尽管上级领导已有安排,要求配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但我们在公安局坐了1个多小时,办完了很多手续,才采访到其中的两个犯罪嫌疑人。到阜阳市看守所采访另一个犯罪嫌疑人时,难度就更大了。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就站在旁边,采访时问什么问题,什么可以问,什么不可以问,都必须事先征求他的同意。有时记者问多了,他就会毫不客气地打断。为什么?生怕疑犯串供,影响案情侦破。因为现在的报纸都送进监狱,犯罪嫌疑人看了报纸,就什么都明白了。所以,记者实际上只能问一些最简单的问题,来帮助判断事件的真实情形。采访完3个犯罪嫌疑人后,记者对案情的判断更加心中有数了。
同行们的鼻子是最灵的。听说我们受到了公安局的特殊礼遇,不少同行有些生气,认为我们一定会偏袒公安局,不可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闻听此言,我们也只好苦笑了。但我们坚信,只要做到深入采访,客观报道,至于是走大路还是过独木桥,过程就不是最重要的了。
广泛听取民意,全面了解情况
现在想来,此案之所以能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除了事件本身离奇外,最重要的恐怕还得归功于媒体的报道。经过几天的采访,使我们深信不疑:如果没有媒体的大量报道,亓培玉很有可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因为按很多人的说法,当地破不了的案子多的是。
我们乘坐的是报社的采访车,挂着《人民日报》的牌子。因此无论车子开到哪里,就能听到类似的话:“肯定是来采访遇害的研究生案的!《人民日报》都来人了,看样子,事情闹大了。”在我们吃饭的饭店门口,我与一位50多岁的老人攀谈了一会儿。老人听说我们是来采访亓培玉案的,很热情。他说,如果不是新闻界介入及时、从而引起了有关领导关注的话,这桩案件有可能大事化小,甚至不了了之。他说,在阜阳,经常听说有人无缘无故被打了,甚至被打死了,最后不是破不了案,就是不了了之。普通老百姓谁敢惹那些穿制服的?他请求新闻界要多到阜阳搞舆论监督,要把亓培玉案追踪到底,直到依法、公正判决为止。我们在所住宾馆与当地司机闲聊,并采访了不少市民、村民,他们都表达了与这位老人相同的愿望。可以说,“研究生遇害案”在阜阳绝不是一个偶然事件。
2月16日《人民日报·华东版》一版发表了我们采写的报道《追踪“研究生遇害案”》,客观地指出:基本案情已有定论。但遇害人到底是被殴落水还是被逼跳水,尚待查证。文中还提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不穿制服、不开假警车,歹徒敢这么专横跋扈吗?
案情真相大白,与我们的报道吻合
2月22日,公安部通报了案情:案发后,安徽省委、省政府及公安部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此案。在省、市公安机关的努力下,4名犯罪嫌疑人在10天内全部归案。经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济大学阜阳籍研究生亓培玉遭殴打被迫跳河致死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韩永臣、穆学文、张杰、赵苏安被依法执行逮捕。
同时,公安机关还通报了这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的侦查、处理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2月4日16时许,同济大学研究生亓培玉与妻子杨雪在散步时,犯罪嫌疑人韩永臣酒后驾驶一辆车门处喷有“法院”字样、车号为皖K-01968的蓝白色“通工”牌小汽车,在距亓培玉夫妇4至5米处停车,韩永臣等4人下车,在路边小便,遇到亓培玉的斥责。韩永臣、穆学文等人即对亓进行殴打。亓培玉为躲避殴打,往新坝子方向跑去。韩永臣仍不罢休,手持汽车摇把,继续追赶,亓被迫跳入河中逃生,最终溺水死亡。
案情真相已经大白,与我们的采访报道没有什么出入,也印证了采访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为此,阜阳当地公安机关向我们表示了感谢,认为我们的报道澄清了事实的真相,减轻了舆论对他们的压力。
事后不断思索,仍有疑虑在胸
在整个事件的采访报道中,有很多疑虑和想法一直困扰着我,挥之不去。
其一,这样的采访是否人道?
13日下午,我们开车前往亓培玉家———阜阳市颖州区西湖镇汤庄村。亓家其实离市区并不太远,车程不到半小时。进了村,车就不能开了。因为连日阴雨,路很泥泞,我们的采访车只能停在村里的机耕路上,然后步行去亓家。大约走了300米,来到亓家。亓培玉遇难后,他的父母一夜之间垮了下来。我们到亓家时,亓培玉的父亲亓明生正躺在牛棚里不停地呻吟着。有一家媒体正在杨雪婚房中采访。
从房间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杨雪已经哭得有些呆了,神情恍惚,当时就很有些不忍心。有没有必要让杨雪一遍遍复述当时的情形呢?与周寅杰商量了一会儿,并与另一家媒体协商,最后决定共同采访。这样,可以让杨雪少痛苦一次。后来才知道,自从《江淮晨报》首家报道此事后,每天都有记者上门采访,而每采访一次,无疑就给杨雪的伤口上撒上一把盐,杨雪便大哭一场,到后来只是机械地讲述当时的情形。记者亲临现场,实地采访的精神自然不容置疑,也值得提倡,可这样无休止地采访,一次次揭开伤者的伤疤,是不是有些不人道呢?据亓培玉的大妹说,前后起码来过10多个记者了。
其二,什么是“新闻炒作”?
我们到阜阳采访当天就听同行说,有关部门已经明令本地媒体一律停止采访此事,统一报道口径。到了傍晚,公安局也有说法,不得再私自接受记者采访。当时我们很庆幸,幸亏早来了一步。其后,又听说有些单位和个人将新闻媒体对这一事件的连续报道斥之为“炒作”,并以封锁消息、拒绝采访等方式来进行“回应”。据了解,官方主要是指责因媒体报道有误,影响了案情侦破,并且指责说媒体渲染夸大了一些事实,造成了舆论反应过分激烈,认为是在给地方“添乱”,不利于党和政府在当地群众中的形象。甚至还听说有关部门正打算处分一些擅自报道的记者。
那么,是不是说,当恶性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应当保持沉默,或与当地有关机关和部门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报道口径呢?有位作者的话很有道理:对重大、恶性案件进行公开、连续报道,决不是什么新闻“炒作”,而是新闻媒体在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进行舆论监督,在为人民群众实现自己的知情权提供方便。对那些横行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以权谋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滥用职权,草菅人命的恶性案件,一切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的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理应一如既往地盯住不放,大“炒”特“炒”下去,一直“炒”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炒”到社会正义得到伸张才罢手。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记者的报道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客观公正,不能违反有关法律和法规。同时,作为党报,还应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但这决不意味是三缄其口。
其三,如果亓培玉不是研究生,情况又会如何?
2月18日,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背后的故事》栏目的直播访谈中,华东政法学院一位刑法专家的陈述让我印象深刻:虽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如果亓培玉不是研究生,而只是一个普通农民,那结果又会怎样呢?也许,我们应该把目光投向那些经常受不到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然而,我们的媒体是不是能做到这一点呢?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李尚智在2月16日《人民日报·华东版》上,看到我们撰写的特别报道《追踪“研究生遇害案”》后,认为这一事件新闻性强,而记者的调查非常深入,于是决定在周日(2月18日)的《新闻背后的故事》节目中,请我们走进990直播间进行直播访谈,就这个案件展开话题,向听众介绍案发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并对这一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和评论。直播前,节目组还确定了直播访谈的基调是“悲而不哀、愤而不怒”,用鲜明的事实打动听众,从而引起听众的思考。
经过紧张的前期准备,节目终于顺利播出。据电台反馈,节目播出后,社会反响良好,同济大学的学生还特地打电话到节目组,向节目组和《人民日报》记者表示感谢,认为节目可听性强,同时具有正义感,鞭挞了罪恶、弘扬了正气。闻此,我们感到欣慰,因为这正是我们的追求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