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建
似乎得从一幅图片说起。这是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办的一份刊物,《二十一世纪》(1999年6月号),该期第三十和三十一页“百年中国”栏目的底图是一幅摄影,它场面宏大,气势不凡,但落入人们眼帘的,居然是清一色的屁股。只见穿着各色裤子的屁股,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一排又一排,远远近近,又密密麻麻。这些错落有致的屁股动作整齐,朝天开放,不但密布整个画面,而且由于是后视特写,因而形成这样的定格:只见屁股不见人。人呢?原来人头的海拔统统在屁股以下。屁股和人头似这般倒过来的“高开低走”,其姿态分明就是“跪”了。因此,不妨把这幅照片名为“百跪图”——谁有兴趣大略数一下,那些一律朝天的屁股足有数百,并且摄影的取景只是局部,遗落在镜头之外的场面更是大有臀在。一幅由几百只屁股况且还有更多只作为补充的画面自然对我的视觉形成了强烈的冲击,甚至,我的眼睛离开它,它们依然在我眼前晃动。我在想,作者从何找到这样奇崛的场面,那些屁股到底在干什么?
当然不是屁股在干什么,而是人在干什么。人在跪着,但跪并非问题的终结,人缘何而跪?答案可能很多,也可以说就一个,即“拜”。中国人下跪,大凡是为了拜,所以叫“跪拜”。至于所拜者何,那就因人而异了。此刻,可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的而集体跪拜,也可能是借助同一仪式却各有所拜。但不管拜的是什么,以跪的方式去获取,肯定是令人不堪的——当然,有人不这么以为。因此,对于跪,我在态度上向来不恭。俗谚“男儿膝下有黄金”,跪不得也。更何况,像上述那种跪,不但屈膝,而且还把人的脊梁整个弯下去、弯下去,这分明是一种向动物回归的姿态,实在有辱人的尊严。人所以为人,就因为它的脊梁是竖着的。竖着的脊梁乃灵长类中的惟一,是进化、还是造化,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一竖就把人与动物判为两界。记得有国外一位学者论争人与动物的区别,力反劳动说,认为动物如果不劳动,它就存活不下去。因此,在劳动之外他自己另立了一个奇怪的标准,即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或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能够仰面朝天地睡觉(而动物却绝对不能)。姑且不论这是否可以成为人与动物的根本不同,但如果仅仅作为一种现象划分,它倒很别致甚至也很有趣地将人与动物分了开来。但,这位学者可知,人所以能仰面朝天地将自己放下来,首先是因为人的脊梁是竖着的,而动物所以不能像人这样睡觉,也正因为它从来就没有站直过。站起来与跪下去,这是身体的两种姿态,但同时又蕴含着两种不同的人格——人的和非人的。昔孟子有言“视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也”。此话到了今人嘴里,那便是,你所以觉得某人伟大,那是因为你自己在跪着,因此,站起来吧。是的,站起来!面对眼前这幅不明所以的“百跪图”,我在震惊的同时,也想作出这样的断喝。
然而,喝醒的却是我自己。因为与此同时,我便意识到了自己的武断和形而上学。我怎么能如此将“站”与“跪”作这么简单的二元对立?虽然我族某些同胞善跪,甚至有着贾桂似的奴性,但跪的含义却非仅限于贾桂一途,它未必不可能有着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人的自觉。如果人是在对人性的某种体悟和反省上自觉地跪了下去,那么,他跪下去时便是站着了。站的本义就是用竖着的脊梁支撑着人的思考。反之,他尚缺这颗思考的大脑时,他站着,尤其是被别人宣称为站起来时,这种站不但是徒然的,并且未必不是跪的另一形式(主子叫贾桂站起来,与跪有什么不同)。当站与跪因其各自的内涵而仅仅成为一种形式表述时,我就不能再向其上那样把它们解释为两种凝固的对立人格了。我必须这样更正,正像有的站未必是人的一样,而有的跪则可以是人的。因为我想起了勃兰特。
还是在多年以前就读过一则七十年代的报道,我至今还能忆味当时的感动。那是七十年代初,当时的西德总理勃兰特造访波兰,当他在主人的陪同下前去凭吊二战期间被纳粹屠杀的犹太人的陵墓时,在几百万无辜的亡灵前,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站立的身躯出人意料地跪了下去。他的举止使整个在场的人,无论主宾,都吃惊不已,但又不知所措,因为这不是出于事前的安排。安排是有的,如献花、默哀、鞠躬,但这都是礼仪性的,勃兰特显然超出了礼仪之外。他居然不顾自己的总理身份——此时的他一举一动都代表着他的国家——却在异国的领土上、也是在睽睽的众目下突如其来地跪了下去。整个场面爆出窒息般的静寂。没有人过去搀扶,也许人们还未从惊讶中回过味来,当然首先回过味来的肯定是记者,优秀的职业敏感提醒他们这是千载难遇的镜头。于是,全世界都为勃兰特下跪的镜头所动容。九十年代初,我是在看过报道的若干年后又无意碰上了一幅有关的照片,报纸上的照片当然是模糊不清,我看不清他的神情,尽管我很想看清。但我却能记得那个场面的格局,勃兰特跪之于前,众人立之于后。尤其让我至今未忘的是,跪着的勃兰特,他的脊梁是挺直的,也就是说,他是以人的形状跪下去的,并且跪出了一种内深的人性。因此,这一跪反而使他作为人的形象高大起来。相信我,如果你有幸目睹那幅照片,你也会觉得那跪着的身形分明高大于身边站着的所有的人。
我所以把这几乎是颂赞性的笔墨对准勃兰特,并非因为他是一国总理,而是因为他是一个人。我相信,他的下跪与总理无关,他与其是以总理的身份,毋宁是以人的身份。面对无数亡去的冤魂,他很难不为自己的民族和同胞曾经有过的历史而负疚。因此,他选择了下跪,或者说,他无可选择地以下跪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忏悔,跪的忏悔。我以为,这是人类下跪行为中最可贵的一份人文内涵。而我所以对之激赏,也许是出于我的某种误解或偏见。我始终以为,和基督语境中的忏悔习惯相比,吾族吾民恰恰乏于这种属于自赎的内省行为。因此,同样是跪,国人更多是为了拜。但,出于功利而跪,和出于忏悔而跪,是大不一样的。后者跪下去依然是个人,前者却无论如何跪不出一个人样。有“百跪图”为证,尽管那上面有好几百号人,而人却成了屁股——人类永远甩不掉的动物特征。但愿不至于有人认为我这样说是“月亮都是外国的圆”,但仅仅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得不说,“月亮却是外国的亮”(不同的生态环境所致)。不是吗,在基督文化传统中,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因此,原罪使基督徒们需要不断地向上帝忏悔。吾土不然,吾土的文化传统中没有宗教的成份,它对人性的体认非但不是罪的,而且是善的,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可以证诸。既为尧舜,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忏悔,再说,又向谁忏悔呢?这里我无意比较两种文化的价值优劣,我只是想说,面对基督这样一种异质文化,如果我们试图有所鉴取的话,那么,忏悔应该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宗。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人性中有着难以避免的恶。知恶而不悔恶,恶何如哉。然而,吾民的策略更多的是蔽恶。一个文革,多少人成了打手,可是,文革过后,人人又都成了受害者。于是,从电脑中看到的一段文字电一般击中了我:“当灾难来临时,只有跪下来顺服的没有站起来抗争的;当一个灾难过去后,只有站起来控诉的没有跪下来忏悔的。这大概也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特点吧。”该站起来时,我们却跪着,该跪下来时,我们却站着——这肯定是我所见到的关于我们这个民族跪与站之错舛最痛切的剖白。
然而,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忏悔,如果视其为消弥人性之恶的某种解毒,或者是对人性的一种提醒,那么,不懂忏悔,很有可能为恶而不知其恶,甚至,以恶为美,且目己为尧舜,也未可知。这并不是妄言。一九九六年以来,回顾文革三十周年,当年的一些红卫兵不是发出一种很强劲的声音“青春无悔”吗?这不仅是针对自己当年所受到的磨难,而且它也是用来解释自己在文革中的所作所为。于前者,我可以不闻不问,毕竟那只牵涉到他们自己。于后者,我就很难不问不闻,因为,他们当年的作为必然涉及那些无辜的受害,包括我。在那段由他们曾经参与的罪恶的历史面前,他们不但没有忏悔,却这样抗辩:“我要说,在红卫兵一代人身上发生的很多事情,其动机其潜力其源泉完全是正常的乃至是美好崇高的。……使我们追随毛泽东的最根本的原因毕竟不是丑陋、不是私利、更不是恐怖。一个红卫兵的忠诚和英雄的灵魂,其外在表现是愚昧、盲从、打架、凶暴,可是在他的内心中是正义的烈火、友谊的信念、斯巴达克思的幽灵,是壮美的精神境界和不屈不挠的追求。”是非居然可以这样颠倒,“愚昧、盲从、打架、凶暴”居然可以这样奇迹般的化恶为美。那么,我相信,即使是冲锋队的屠戮,恐怕也不难于找到类似的理由了。面对这段文字我无法不想到老舍、储安平以及许许多多知识分子被红卫兵殴斗毒打的场面,同时也无法不想到少年时切身经历红卫兵抄家时的野蛮情景。我只能说,如果他们当年的作为是美的,那么就是我们活该;如果我们当年是受害,那么他们今天至少应该表示起码的忏悔——这是人性的底线了。然而,那自圣般的堂皇修辞啊,似乎受害人当年承受苦难,今天还得向他们反躬致敬。也许在某种意义上,恶不是不可以容忍的,但难以下咽的是用美来包装恶,就像我本人未必不可以容忍妓女,但却受不了她把自己说成是“献身”。
这是一种比较,一个红卫兵作出了有违人性的事,并造成了相应的后果,但他却诉诸自己那美好的动机,于是他就不必为他所作的一切(包括后果)负责,因为动机可以证明他无辜。但那个勃兰特呢,是他参与了对犹太人的屠杀吗?或者,他有过这样的动机?没有,都没有。可是,他却下跪了。两相比较,明明与红卫兵有关的,但经过一番修辞转换,有关变成了无关;明明与勃兰特无关的,经由他这么一跪,无关却变成了有关。那么,到底是有关还是无关?我揣度着勃兰特的内心,想起了吾土的一则典故,“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也许,恕我寡陋,这是忏悔意识匮乏的文化传统中极为罕见的忏悔闪光了,尽管只那么一下。但我很想用它与当今的老红卫兵们共勉,而且更想将这一汉语辞条赠与那个基督徒(?)勃兰特,它与他是多么地吻合。同时我还禁不住为我们祖先偶然达到的这样高度自责的忏悔境界(甚至包括它的表述)而感动。然而当我不放心地去翻书,看看自己的记忆是否有误时,我失望了。它不像我想象的那样闪光,同样,也并不那么适合勃兰特。典故的主人公是晋时的王导,王导的堂兄谋反时以旧怨杀了王导的朋友伯仁。杀前他曾将此打算告之王导,但王导却暧昧地不作表态。事后,王导得知伯仁曾在朝廷上多次为自己辩护时,良知感撼,痛哭流涕之下,故出上言。显然,我的失望是,如果没有伯仁辩护于前,王导能否有愧于心其后?答案看样是否定的,否则当初就该援之以手。在严格的意义上,伯仁之死,王导非但无辜,而且还是同谋。但王导是,勃兰特却不是。他既没有参与屠杀犹太人,犹太人亦非由他而死。相反,二战期间他本人还是反纳粹的地下抵抗组织的成员。在任何意义上,勃兰特都与那场大屠杀无关,他不必有任何意义上的自谴。可是,正如世人所见,他下跪了,跪成一个特写,那笔直的身躯和低垂的头不妨是示给我们的问号:勃兰特为什么下跪?
无辜负疚。当我在自己的文化传统中未能圆满地解释这个问题时(恕我无能),依然是基督文化给了我启示,似乎它能够使我有效地破译出这举世一跪之后更内深的人性密码。惭愧的是,我对“无辜负疚”并不熟悉,比如我不知道它是否有一个相应的典故,而这个典故是否深藏在《旧约》或者《新约》某个纸页发黄的地方。我只是三年前在报纸上的一篇短文中匆匆地接触过它,但这四个字定格一样让我难忘,以至在这篇文章的写作中,不期然而然就跃上了我的键盘。那么,什么是无辜负疚呢?既然我不能找出书证,不妨就发表自己的理解。在这之前,我想引用刘小枫博士一本书中的一位天主教徒的忏悔,她说:“负疚是个人对自己生命的欠缺的道德承负。负疚出于如果我当初……那么就……的假设心愿,一种修改自己的生命痕迹的愿望。如果不是因为一个人心中有与自己实际有过的生活不同的生活想象,就不会有这样的心愿,也就不会有负疚。”显然,这里说的负疚还不是无辜负疚。事实上,说这话的主人公曾因胆怯而未能救助一个有可能受到纳粹迫害的小女孩,此后她便固执地认为是自己使一个生命受过伤。尽管那个女孩最后并未落入纳粹之手,但,她在她那近乎严苛的理解中,那个受伤的生命与自己有关。无辜负疚不然,它的直接前提却是与己无关。把无关的变成有关,乃是自延其“罪”,它所蕴含的哲学毋宁是,在人类生存的终极层面上,个人并不是个人,而是人类。正如荣格所说“我们已不再是个人,而是全体,整个人类的声音在我们心中回响”。因此,他人受难,我亦有份,他人有罪,我亦担当。在这里,他不仅是他,而且是我的又一个生命。诗人西川曾有一短文,命题为“个我、他我、一切我”,我曾在自己的文章中表示过我对这种个人中心主义——这是知识分子通常有的毛病——的异议,但在此刻的语境中,我很愿意反向援引这个受启于《草叶集》中惠特曼思想的句子。个我从来就不是单纯的,他我是个我的叠加,因此,在最宽泛的人道意义上,每一个个我应该自觉有一种“一切我”的担待(而非支配“一切我”的权力)。惠特曼说“我包容一切”,逻辑上也就包容他人的罪过(但却不要去包容他人的功绩),这样,有谁还能说他所发生的一切与我无关呢。直接层面上的无关,转至人类自省的内深层面上却是有关。在有关与无关之间,准确的说法则是人类在其生存上的“息息相关”。正是出于人类在自己生活中的这种相关性,所以,中国的士大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把酒临风,忧天下之忧而忧,而在基督语境中,这种人文风骨似乎更有所延进,罪天下之罪而自罪。
我以基督文化中的无辜负疚以及我对它的理解来诠释勃兰特的跪,到此应该收笔了,否则我自己就以为涉嫌成了这位前西德总理的颂赞者,而这是让我十分难堪的,它有违我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执笔原则。一个站在体制之外以批判为务的知识分子宁可把赞辞献给女性,也不会留给官员,尽管正如我说过,我是把勃兰特作为一个人来剖析,他的下跪,与总理无干。然而,现在,我依然需要走出这个“彼得堡”,因为,就无辜负疚这一体现了人性某种品质的基督精神而言,勃兰特是个案但不是孤例。这里,我很想叙述一下前俄国的犹太裔哲学家弗兰克,一位真正的知识分子,早期马克思主义的信徒,后来成了东正教的传播者。从他的身上可以使人感知无辜负疚精神的另一侧面。同时,我觉得,弗兰克早年的经历和中国的红卫兵理想主义者们比较接近,因而在性质上两者更容易构成比较——如何面对自己早年的理想与激情。同时在我的潜意识里,也暗暗地希望中国的红卫兵们能够从这位同路人的身上获致某种反思,当然如果他们愿意的话。这是刘小枫博士主编的“二十世纪俄国新精神哲学”系列中的一本书,《俄国知识人与精神偶像》,弗兰克正是在这个由中国人汇编的集子中对他早年所信奉的各种精神偶像作出了深入的批判,其批判本身已使人耳目一新,更令人感佩的是他的批判锋芒竟直指自己,他把真诚的自我批判融入他的忏悔,这种别具弗式色彩的批判性忏悔便使无辜负疚在走向人性之深的同时又泛出极为可贵的思想亮色。
“二十五年前,在俄国青年的一定圈子里充满对献身革命的普遍崇拜。青年大学生无一例外地分为两组:或者是无原则的追求名利地位者和酒鬼——‘贵族阔少爷,或者是献身于进步和拯救人民的‘有理想的人,也就是革命英雄。”弗兰克属于哪一组呢?不言而喻。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弗兰克。“在莫斯科的这样一个‘无辜的大学生‘革命小组里,有一个俄化的德裔贵族出身的青年,性情温和,沉默寡言,很有教养。当小组被捕以后,……这位青年却出乎大家的意料,在监狱里自杀了,而且是用极其残忍的方式,以证明极度的精神失望:先是吞食了大量碎玻璃,然后往自己床上洒了煤油点火自焚。”临死之前,这位青年承认:“使他痛苦的是自己不能成为真正的革命者,自己对这一事业的内在反感,对普通的平静生活的不可克服的愿望。”饶是如此,但当时正处于革命狂热状态中的弗兰克还是忽略了这个青年自杀的真正原因,并将其诿诸敌人。他说:“他的死使我们震惊,但是我们把罪过归于可恨的‘君主专制制度;我们照例在他的葬礼之后举行了反政府的游行,使我们的革命美德意识得以安慰。”事情本来可以到此结束,事实上也结束了,弗兰克后来也脱离了革命,并被苏维埃驱逐出了俄罗斯,从此便浪迹国外,以至终老。可是若干年以后,弗兰克“回想起此事”,这时才“感到自己对这个无辜的牺牲负有责任”。他这样忏悔:“我感到自己是那些为了革命而在特殊状态下发生的杀人和恶行的道义上的同伙。因为正是我们这些理想的牺牲者,用自己追求革命的思想榜样和革命英雄主义的道德强迫,宣判了这个无辜的年轻灵魂的死刑;我们强行给他加上了他所不情愿的献身革命的无情苛求,尽管我们没有发现这一点。”弗兰克当时没有发现,可是后来发现了,就像那个自杀的青年是无辜的,其实弗兰克也是无辜的,但他却作出了负疚的反省——此可谓俄文版的“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但它毫无王导式的个人利害关系在内。相形之下,中国的红卫兵对其受害应该是负有一定责任的,正如弗兰克对那个青年并没有责任一样;遗憾的是,他们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当时没有发现,尔后也没有发现,甚至直到今天。如果说普通的人性比高贵的理想更重要,那么,到底是什么遮蔽了他们本应发现并且也不难于发现的双眼?
在无数犹太人的亡灵前,勃兰特长跪无言;而面对一个人的死亡,弗兰克却自忏如剑。两人一个用行动,一个用语言,从不同的侧面给无辜负疚注入了沉重的人道内涵。但,仅此而已吗?所谓“逝者长已矣”,可是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而非“存者且偷生”。那么,如何活?如何才能不偷生?这是个问题。负疚是“一种修改自己的生命痕迹的愿望”,忏悔既是告慰亡去的灵魂,也是自新人类生命的祷告。因为他人的死,已使人类的生存亦即我的生存产生了病变。当南美原始森林中的蝴蝶煽动一下翅膀,非洲大陆的草原上便降下一场漫天大雨,大自然尚有此不可思议的“蝴蝶效应”,况乎地球在“村化”中原本就息息相关的人呢。此前,对无辜负疚的理解更多是落实在人道的或道德的层次上,看来是不很够的,在这个层次上,它仅仅是一个有关人类“良知”的问题。可是,它为什么不同时也是有关人类自身“生存”的问题呢。在生存论的层次上,忏悔的意义可以重估,它未必不意味着生者对自己所面临的生活的一种责任。因为几百万犹太人的鲜血并未涤尽人世间普遍的恶,奥斯维辛之后,还有古拉格、文革、波尔布特、太阳王朝……血流成河的世纪啊,历史没有终结。人类的每一次被屠戮,都是我自己的死亡。当死亡的阴影依然在眼前晃动的时候,忏悔就不仅仅是自责,它也是人类一种发自本能的惕惕然的自警。一九三六年,带有法西斯性质的西班牙内战爆发后,分明写过《永别了,武器》以示自己反战立场的海明威为什么又重执武器回到马德里?这从他的另一长篇《丧钟为谁而鸣》——正是反映西班牙内战的小说——的扉页中可以找到答案。全书的扉页是一段意味隽永的题辞,它录自十六世纪英国宗教诗人约翰·堂恩的布道辞,这段文字这样叙述了他人之死与我在生存上的关系:“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欧洲就少了一点;如果一个海角,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所以别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这样的句子读来是够让人惊心的,它显然惊动了海明威。我不知道勃兰特和弗兰克在忏悔时心里是否有着这样的钟声,但我宁可相信是这样。无辜负疚并非无缘无故,它在潜意识里是祈祷人类在今后的生存中不要再听到这可怕的钟声。
遗憾的是,这样的钟声并非因人感到可怕而绝迹,相反,只要人类自身还存在,钟声就是一种注定。现在我的耳边就未必没有这样的钟声,而且,一九九九,这样的钟声不止一次于无声处响起,想想这个世界和我的身边所发生的一切吧。而这一切尽管不需要我直接负责,但未必不需要我忏悔,如果我愿意这样要求自己的话。因为,面对罪恶,假如我没有尽到一个人的责任,那么,我也就无形中伤害了自己。这是一则印度小说的大意,我很愿意在此援引。一位音乐家死在大剧院的门口,但他的灵魂却迟迟不肯回归天国。因为他看到这一点,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因饥饿而死亡,每个人就都有死亡的可能。正如世界上还有一个奴隶,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奴隶。因为让人饿死、成为奴隶的制度还存在。所以,他说“我不能死”——这也是小说的题目。这位音乐家的话可以引申,只要你身边还有一个人受迫害,那么,你也在劫难逃。也许再行叙述一个反弹琵琶的故事是饶有意味的,它发生在遥远的太平洋东岸,源于美国的一部电视剧。斯考基是美国芝加哥的一个犹太人居住区,但芝加哥也是美国纳粹总部所在地。作为一个结社自由的国家,只要守法,组党和信仰是公民自己的自由。因此,美国有共产党,也有纳粹党。犹太人与纳粹党自然是对头。但这一次,纳粹要到斯考基去游行,宣扬他们的主义。犹太人告上法院,要求禁止游行。于是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论辩。令人惊异的是,为纳粹辩护其游行权利的律师,居然是个犹太人。因此,这位律师理所当然地被犹太社区骂为叛徒。然而,他这样说,他的上辈也被纳粹杀害过,他当然痛恨纳粹。可是,为什么当时纳粹能够杀死那么多犹太人,因为犹太人是少数,而少数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今天,在美国,纳粹也是少数,他们的主张固然荒唐,但是,主张是一回事,而他们的权利却是另一回事。我为之辩护的不是他们的主张,而是他们的权利。游行正是这样的权利之一,这是宪法所保障的。如果我们剥夺了他们的权利,就等于践踏了宪法,也等于把我们自己的权利置于不被保护之地。那么,总有一天,我们犹太人会自食其果,再次遭到迫害。结果,纳粹的游行如期举行,而犹太人却谅解了这位律师。
这样一个陌生的美国故事肯定会让我的很多同胞感到不可思议,我读它的感佩是,人类终于学会从苦难的生存中接受其教训。这位律师在某种意义上未必不是为自己和自己的族类辩护,他根据的正是人类生存的相关原则。在美国的宪政语境中,对“国家社会主义”即纳粹的信仰,如果只是在自己的信仰层面而非有伤别人的行为层面上,它是一种权利。但由于纳粹的臭名昭著,它也只能是极少数,谁会相信它呢。问题是,极少数也有它自己的应有的权利,如果多数以多凌少,这就是不义。这位律师不是为纳粹,而是为这种不义挺身而出,因为他知道,这次不义是针对别人,下次不义就可能轮到自己。因此,为了自己,也要抵抗不义。这是血的教训,当年,面对纳粹的迫害与罪恶,不正是很多人认为与己无关,以至最终酿成巨大的灾变吗?这是当年一位宗教领袖在纳粹集中营的忏悔,现在它被铭刻在美国犹太人大屠杀纪念馆门前的石碑上,我无缘亲睹,但却读到它所流传的不同版本,这里不妨摘录其一:“在左派人士被镇压时,我们说与我们无关。在工会被镇压时,我们说与我们无关。在其他犹太人被镇压时,我们还说与我们无关。现在,我们自己遭到了镇压,但已没有人为我们说话了。”何其痛切的忏悔,但悔之晚矣,人已经陷落集中营。以前所有的无关,残酷地变成了有关,有谁能够摆脱这致命的有关呢?丧钟终于为自己敲响。读及这段文字,真正地心手俱颤。它是说给每一个人听的,每一个人都会碰到类似的情况。面对不义乃至迫害却认为与己无关,那么,犹太人的昨天总有一天就会成为我们的明天。因此,在激烈的萨特看来,当别人承受不义、迫害与暴力,一个人如果是旁观而不予抗议,那就不是一个忏悔的问题,更不是什么无辜,而是罪人,要送上道德法庭。他曾经愤怒地抨击一位知识分子没有投入支持黑人反种族歧视的抵抗行为,指责他“犯了谋杀黑人的罪恶”,甚至,“那些被警察、被制度所杀死的黑豹党徒好像就是他扣动扳机的”。萨特果然不同凡响,但惜“其责人也重与周”,与恕道不吻。如果这样的道德枪口反转过来,对准自己,那么,至少是我,愿意引颈。因为,一九九九,在这个世界上,从东到西,从北到南,因其表达上的无奈,与我无关而我又面对与目睹的不义,是那样的违反人权和人性,但,我却无奈地沉默着、苟且着,直至现在。甚至就是眼下的自谴文字,依然像鲁迅所说的那样“抽骨头”。当然,我未必不可以自宽,在不可说的空间中,沉默是无奈。但,至少此刻,我并不想使用任何借口。知识分子原本就是以话语表示自己的立场和担当,我立场何在、担当如何?回答只是一个字“耻”。它刺目地提醒我,一九九九,我是同谋!
跪下去吧,邵建,为你那不义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