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市场散论

2000-06-14 05:12北京/孙铁青
收藏 2000年11期
关键词:仿制品真品复制品

北京/孙铁青

编者按:2000年9月6日,在由本刊主办的“西安首届民间收藏理论研讨会”开幕式上,一直对民间收藏事业给予极大关注和支持的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孙轶青老先生宣讲的一篇论文,在与会专家和代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他主张改革我们国家管理艺术品市场的现行政策,撤销传世文物古玩只能由国营文物商店统一购销的规定和不准入市的三条年限禁令,彻底实行自由贸易,并提出艺术品市场上允许有真有假,不赞成在艺术品市场上打假。孙老这些独到的见解和敏锐的思维振聋发聩,促人猛醒。作为文物战线的老领导,他对我国的文物市场及状况,对现行的文物法规及政策有着比常人最切身的体会和最直接的发言权。诚如此,孙老此篇宏阔高论对于我国的民间收藏而言,其意义的重大和影响的深远是显而易见的。

孙老这篇论文宣讲后,第二天上海《文汇报》即在文化专版以头条显著位置加按发出消息,引起极大反响,一场围绕艺术品市场问题的讨论随即在《文汇报》、《新民晚报》等媒体上展开。近日《中国文物报》亦加按全文发表了孙老这篇讲话,欢迎读者参与讨论,因而讨论有扩展到全国去的趋势。

孙老这篇重要讲话,对本刊目前正在展开的“民间收藏与法”的大讨论,无疑是个巨大的推动和有力的指导。

有人笼统地提议在艺术品市场上打假,我不赞成。

我主张至少在现阶段,在艺术品市场上,可以允许艺术商品有真有假,彻底实行自由贸易。

我所说的艺术商品,主要指传世的历史文物、古玩,诸如青铜器、陶瓷、书画、文房四宝、旧工艺品等。这些艺术商品大都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史料性、科学性、娱乐性,因而可供鉴赏、把玩、研究、收藏。艺术商品的价值有高有低,有的十分珍贵,甚至价值连城。

我所说的艺术品市场,包括国营文物商店、民营文物商店、古玩铺、地摊和大小艺术品拍卖市场。

艺术品中的真品、原作诚然可贵,但往往数量有限,不能满足社会人群广泛的需要。于是,作为真品、原作的补充,往往还需要有复制品、仿制品,甚至伴之出现赝品。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复制品、仿制品、赝品也必然会被投入市场,供人们选购。

常言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社会上一些修养有素又有经济实力的爱好者、研究家和收藏家,当然力求从市场上买到高档次原作、真品,至少是形神兼备的复制品。而另外一些爱好者、研究者和收藏者,因受条件限制,则买低档次的原作真品,甚至从购买复制品、仿制品、赝品中寻求某种满足。

艺术商品向来有真有假,应该自由买卖。这是艺术商品的特点使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不要把复制品、仿制品同赝品混为一谈。

复制品同原作、真品相近,也是一种艺术品。它从用材上、形体上、工艺上、风格上要求同原作、真品保持一致,力求做到形神毕肖,可以乱真。复制品大都不以赢利为目的,其功能在于保护原作,继承传统,提高技艺,扩大影响。如古代书画中的《洛神赋》、《女史箴图》、《韩熙载夜宴图》、《兰亭序》等,就是在原作泯没的情况下靠临摹复制得以保存至今的。到国外展览的敦煌壁画是临摹品。被爱好者竞相收藏的宣德炉,含有14K金成分的最珍品极为罕见,大多是仿制品和赝品。

由于复制品与仿制品具有艺术再创造性质,历来书画家竞以临摹书画名迹为荣,并以此增进素养。陶瓷制作中,仿制古代名瓷的风气则更盛。

所以,不论书画、陶瓷,或其他器物,其复制品、仿制品不论水平高低,历史久暂,均不应打入赝品之列。

赝品中即使一时被视为冒名伪作者,也有的艺术水平较高,作品有收藏价值,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我们知道,元代大书画家赵孟,其书法艺术被誉为“上接二王”,爱好者竞相收藏。然而,赵孟的书法作品也有伪作。明代初期,有个书法家叫詹和的,精于摹仿赵孟书法,而且冒署赵的名款,不加隐讳。由于詹和书法造诣较高,又颇具赵书神韵,几可乱真,故其伪作仍有人收藏。今天,酷爱书法的收藏家如得到詹和署名赵文敏的伪作,未必不引为幸事。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提及,即中国历史上有些著名书画家出于某种需要而请人代笔。这些代笔者大都具有一定水平,代笔作品的题跋、印章、签名,往往又出自书画家本人。这类艺术品虽不全是书画家本人原作,却仍有一定鉴赏、收藏价值,不宜于视同赝品。

复制品和仿制品也有所不同。

复制品由于同真品近似,不仅历来为收藏家所看重,乐于重金收藏,甚至可作为博物馆的陈列品,以之保护真品免遭破坏,或补救真品之遗缺。也因此,一些复制品往往被限量制作,刻有标志,编号销售,谨防假冒。

仿制品同复制品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制作不受材料、大小、多少等限制,但求形神相近,可成批生产,广为销售,较大程度地满足爱好者的需要。

现在,艺术品的收藏热带来了艺术品的仿制热。例如,前不久四川省博物馆与一企业公司合作,以青铜及金银宝石等高贵材料精心仿制了出土文物中的古代吉祥物——“摇钱树”,限量生产,编号发行,得以畅销。故宫博物院与某企业公司合作以金箔仿制的《清明上河图》等,也得到同样好的效果。看来,伴随收藏事业的发展,这类珍贵仿制品会愈来愈多。

赝品就是假品、伪作,是假冒伪劣艺术品的代名词。

艺术品的作假者,目的在于欺骗顾客,牟取暴利。这是一种损人利己,违反社会公德的罪恶行为。然而,这种行为伴随私有制和市场经济而长期存在。为了逐利,差不多许多商品有真就有假,艺术品尤烈。一些作假的艺术品,材料低劣,粗制滥造,明眼人一看便知。也有些赝品由于作假者手法高超,善于伪装,尽管质地低劣,却具有极大的欺骗性。这些作伪者,通常被称作“奸商”。

现在,艺术品市场中,尤其民营文物古玩店铺、地摊中,赝品很多,有人估计约占百分之七八十。相反,名副其实的真品、原作,则非常稀缺。因此,具有慧眼的购买者中流行有“拣漏”之说。赝品充斥艺术品市场是个令人焦虑的问题,因为它极大地损害着艺术家和收藏家的正当权益,损害着广大顾客的情感、利益和市场声誉。

我不赞成在艺术品市场上打假,绝不是说我赞成作假。事实上,一些属于假冒伪劣的赝品令人作呕,毫无欣赏、研究和收藏价值,有害于人们正常的精神生活和物质利益;作伪者损人利己的欺骗行为和恶劣品质则更加令人憎恨。我们国家应当制定必要法规,保护艺术家和收藏家的正当权益。我之所以不赞成在艺术品市场上打假,如上所述,是因为这是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产物。这种造假现象不但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不是单靠行政命令可以解决得了的。因而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只能允许真假并存,由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去解决,由顾客日益聪明的慧眼去鉴别。今天,我们如果违反规律,强行打假,必然会打不胜打,甚至真假难辨,徒自搅乱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

艺术商品不同于其他商品,艺术商品中的伪劣,也不同于其他商品中的伪劣,其真伪、优劣,都是以艺术品的必要特征为前提的。根本地说来,衡量艺术品质量的最高标准是其艺术水平的高低。当代杂文家刘征先生说得好:“一般说来, 真优而假劣,可是也不尽然。假而优,真而劣,也往往有之。”这是艺术商品的特殊性。所以,我们不能见假就打,以打为快,应实事求是,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一般商品中的打假,是指严禁作假,见假就打,轻则罚没、销毁,重则对作假者绳之以法。为保护人民正当的消费和安全,这完全必要。但我认为,鉴于艺术商品的特殊性,这种靠行政命令的打假做法,基本上不适用于艺术商品市场。对艺术商品中的做假行为,当然应该反对,对一般作假者应当加强教育,实行劝止,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只有对少数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作假者应坚决依法惩处。至于高档次的艺术品拍卖市场,经过鉴定,将赝品排除于市场之外,以维护其崇高信誉,完全必要。但对赝品,仍应允许其所有者继续保存,不宜加以罚没、销毁。

艺术品市场中赝品充斥的现状必须改变。这是广大人民尤其收藏者的强烈愿望,应当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健全法制等方面逐步解决。

改变赝品充斥的一个最现实、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是必须改革我们国家管理艺术品市场极不合理的现行政策,让流散民间的艺术真品源源不断输艺术品市场。艺术真品,是鉴别艺术品真伪的标尺和“照妖镜”。真品多了,人们的眼睛亮了,选择的余地大了,伪品的市场自然会大大缩小。

中国是地大物博、历史悠久的文化大国,其艺术品遗产、艺术品资源,都非常丰富,简直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目前艺术品市场上这种真品奇缺、赝品充斥的状况,在颇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由我们现行政策的失当造成的。

据我看,我们的现行政策,有两条必须改革。一是规定民间所有的传世文物、古玩,只能由国营文物商店统一购销,不得自由买卖。二是文物、古玩不准投入市场作为商品交换的,有三条年限的禁令,即乾隆六十年以前的,或是民国元年以前的,或是建国以前的。

这两项政策规定严重脱离客观实际,把文物、古玩的市场贸易约束在极其狭小的范围内,极端不利于艺术品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首先,民间艺术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这些艺术品是人民手中的私有财物,应受宪法保护,由所有者根据个人意志自由处理,包括投入市场,自由买卖。况且,国营文物商店因要严守现行政策规定,并受到资金、库房、销路等多种限制,其购销量非常有限。这就实际上堵塞了民间大量艺术品的正常出路,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收益。

其次,禁止投入市场的三条时限也极不合理。这三条时限,原是为防止珍贵文物外流而制定,供文物出口把关用的。其出发点可以理解,对防止珍贵文物外流也起了一定作用。但即使从防止珍贵文物外流看,也不尽科学。因为三条时限以上,并非都是不适于出口的珍贵文物,数量巨大的非珍贵文物,是可以出口促进文化交流和换取外汇的。把三条时限禁令用于国内的艺术品市场则更为荒谬。本来,中国人

民有权享有自己祖国的文化遗产,有权购销、收藏、鉴赏、把玩自己祖国的艺术商品。然而,按照三条时限禁令,中国人民这方面的许多合法权利都毫无道理地被剥夺了。

正是这种极不合理的政策规定,斩断了艺术品市场极其丰富的货源,给“奸商”牟取暴利提供了作假行骗的机遇和条件。

也正是这种极不合理的政策规定,迫使大量民间艺术品只得自找出路。于是,所谓的“文物黑市”、“古玩地摊”屡禁不止,“按下葫芦起来瓢”。即使现在按合法手续办起的一些民间艺术品市场,仍存在着严重的蒙骗和虚假现象。如属于禁令范围的艺术珍品大都不上货架,背后成交,让文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抓不到“把柄”。这大概也是表面看来艺术珍品奇缺的一个原因。

“自由贸易会造成珍贵文物外流。”有些人这么说。我认为,这是过虑。因为如果没有了禁令,民间的艺术珍品可以合法进入市场了,那些所谓“黑市”和不上货架背后成交的隐蔽行为自会消失,转向公开的自由贸易。而这么一来,深藏民间的珍贵艺术品自会随时进入市场流通的公开渠道,任人选购。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国家文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博物馆,和有政治头脑与经济实力的爱国收藏家,则可依赖慧眼,及时发现这些珍贵艺术品,并以公道价格收藏这些珍贵艺术品。应当说,这是防止珍贵艺术品外流的积极措施。前不久,一件深藏民间的宋代珍稀绘画作品《十咏图》被故宫博物院从拍卖市场以合理价格购得,归国家所有,便是明证。至于真正的黑市和走私行为,应当用加强缉私的措施去解决。因防止黑市、走私,而禁止自由贸易,这是因噎废食,因小失大。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实行“藏宝于民”,以之充分发挥文物、古玩的社会效益,不要什么艺术品都集中到国家手上。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撤销禁令后,大量散存民间的艺术珍品将源源不断地进入艺术品市场,造成市场繁荣的新局面。这种新的局面,有利于物畅其流,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有利于促进行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基于以上理由,我恳切地呼吁有关决策部门撤销上述禁令,让艺术品市场繁荣起来。

艺术品市场要养成良好的商业道德。

商业道德的最低标准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

艺术商品的销售者要遵纪守法,既不作假,也不贩假。

艺术商品市场经营者要坚守诚信原则。艺术商品不论档次高低,都应该鉴别真伪、优劣,按质论价。凡属真品,应作为真品购销;凡属复制品、仿制品,应作为复制品、仿制品购销;凡属赝品,应拒绝购销,或至少对买卖双方以诚相告。不得扯谎、欺骗。这样的商业道德,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20世纪50年代,北京东安市场发生过一件买卖翠镯的动人故事。卖者的一副翠镯是真品,很珍贵,凭公而论,价值应不少于人民币4000元。由于买卖双方无知,竟以5元成交。但摊主是正直人,当经过鉴定,得知此镯之珍贵和合理价格后,他硬是经过查询,找到卖主,如数补交了4000元。这件事,当时传为美谈,也大大提高了商场的信誉。我们社会主义的艺术品市场应当发扬这种优良传统。

艺术品拍卖场中,允许竞价购买,但不应当有“托”,任意哄抬价格。须知保持信誉是一种极可珍贵的无形资产,往往花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的。

必须看重鉴定工作,它是遵守诚信原则的重要依据。但是,现在许多艺术品的鉴定主要凭经验,凭眼力,还缺乏准确无误的科学仪器,再高明的鉴定家也会有“走眼”的时候。而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鉴定家之间发生不同意见也是常有的事。因此,对鉴定中难以确定真假、优劣的艺术品,要力戒虚夸或随意承诺,以赢利为目的骗取成交;是否成交,应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对于买者来说,选购艺术商品,主要凭靠自己的知识、经验和眼力,要多多留心观察、学习、鉴别。初搞收藏者由于缺乏经验,出点学费是必要的,但要保持警觉,力戒上当受骗。

从小地摊到大商店,每个艺术品市场都在吸引着大量人流。千姿百态的传世文物、古玩、旧工艺品等,供人们任意选购、鉴赏、咨询和评议。从某种意义上说,艺术品市场是容纳千百万人的艺术学校、艺术陈列馆,是可供参考、浏览、研究的百科全书。艺术品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对于充分发掘、利用民间散存的艺术品资源,对于大力发展民间收藏事业;对于健康休闲、陶冶情操、增进国民文化素质;对于国家征集和保护最珍贵文物等,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有鉴于此,希望我们的党、政府和广大人民,看重艺术品市场,对其存在、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

艺术品市场的经营者,同时也是文化工作者。艺术品市场的业务特点,要求他们具有爱国情怀、渊博知识、宽大眼界和艺术修养。他们自身的水平越高,他们对艺术品市场的经营管理便愈有成效。只要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善于总结经验,久而久之,许多人会成为出色的经营管理者,成为某些艺术门类的内行和专家。为此,建议有关行政领导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艺术品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工作。

现在,在市场经济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面前,艺术品市场的形势已越来越好。一家垄断经营的局面已经突破,官营与民营并存的局面开始形成。许多城市中办起了或大或小的拍卖市场,在公开、自由、机会均等的原则下竞价拍卖,使得艺术品购销价格日趋合理。古玩地摊几乎遍及大中小城镇,具有较大规模、品类齐全的古玩城,在全国已建成20多个。艺术品市场的经营管理,在国营民营之间,大、中、小之间,以及买卖双方之间,已开始形成了竞争机制,并日益显现出这种竞争机制的优势性。伴随日趋活跃的艺术品市场,民间收藏事业在迅猛发展,收藏报刊争相问世。尤其可贵的是,一些深藏民间的国宝级文物自动浮现于世,可以为国家博物馆及爱国收藏家购得,加以保护,永久珍藏。

由此不难设想,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路线的指引下,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艺术品市场的大繁荣局面一定会到来的。

责编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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