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慧
如果有朋友告诉你,她常遭丈夫殴打,你一定会劝她离婚,但是,如果你常打你的孩子,你可能不会想到孩子遭到了伤害。你为什么只同情你的朋友而不同情孩子呢?很简单,这是传统的观念使然:拳棒之下出孝子。
但事实告诉我们,体罚只能“造就”两类不正常的人。
一是罪犯。暴虐、暴政和极权主义诞生于幼儿期。对“坏孩子”施以暴力,可能会造就一个真正的坏蛋,使他们崇拜暴力,视暴力为正常和合法。他毫无愧意所干出来的一些暴行,往往是他少儿时遭遇的翻版。研究证实,青少年暴力犯罪,特别是强奸罪,与他孩提时代受到的待遇有关,这包括蛮横的对待和情感上的忽略,是他们的父母在他身上种下了暴戾的种子。
二是“孝子”,英国精神分析学专家米勒的成长历程,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米靳出生于波兰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爸爸是银行家,妈妈是家庭主妇。父母想要米勒成为最好的孩子。但那个时代的许多父母不知道人在婴儿时期就有情感维系、体肤相亲和个性发展的需要。她母亲唯一关注的是让米勒尽可能地顺从他们。米勒在经常性的体罚下成长为父母所期盼的好女孩,一个“孝女”,她妈妈成功了。如果不是因为米勒在50岁时拿起画笔的话,她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自己所受伤害之深重与隐秘:“父母为我安排好了一切,然而,我是在厌恶这种安排的情绪中成长起来的。我父母的这种拳棒式教育让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自己对艺术的感受力和需要被抑制了,因为无人在这方面关注和理解我。”这是一个精神分析学家的自我发现,也是对拳棒式教育的最好总结。
然而,要父母们决不打孩子似乎困难重重,障碍来自几种错误的观念:
体罚可以教训孩子体罚的确可带来短期的回报:顺从。于是,这些被打的孩子自己成为父母后,他们会忘却身心的痛苦,继续“该出手时就出手”,使体罚成为一种正当的“教育手段”。
轻体罚不会造成伤害“偶而打一下不会有什么伤害”,这是我们父母说的,父母又是从上一代那儿听说的。但是长期以来,有谁对这种假设作出过考证?只是认为“对我没造成伤害,也就不会伤害我的孩子”。正是这一信念,使一代又一代人都成了体罚的承受者和执行者。
打孩子纯属私事,与他人无关的确,法律无法进入神圣的私人领地——家庭。但是如同核武器拥有者一样,他总不能说“这是我自己的领土,所以我可以自由使用核武器”。孩子最终也会成为社会人,他们得对社会负责,当他们成为暴力少年犯或吸毒者时,说这话的父母往往就会将问题归罪于社会。
有那么多孩子被打,但他们并未成为暴君事实的确如此,原因是幸亏有人充当了保护人,才使这些孩子长大后不再重复这些错误。这样的保护人可以是孩子的亲友、他的隔代亲人、教师甚至是邻人。
神经生物学研究已经证实,在孩童期,尤其大脑发育影响最大的0~3岁,孩子遭受的精神压抑或创伤可在体内暂时“贮存”起来,进入潜意识,成人后,它们会悄悄地施加影响,参与行为和思想的控制。有一项测试还证实,早在妈妈的肚子里时,胎儿的这类反应就已孕育形成。
当见到欲对孩子出手的家长时,我们每个人看来都有责任喝一声:放下你的拳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