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爱毛
1
天刚麻麻亮,王老汉就急着往瓜田赶。
昨天晚上,老伴的心脏病又犯了,折腾了半宿才安顿住。黑灯瞎火的,他就没再往瓜田里去,圪蹴在老伴的身边睡下了,却一直都没睡踏实。一闭上眼睛就梦见有人偷瓜。偷几个瓜他倒不心疼,怕的是糟踏。
来到瓜田里,借着晨光,他四下里转悠了一圈,没瞅见啥动静,这才把一颗心放进肚里去。猫了腰刚要进瓜棚子,忽然就乜斜见井口那旮旯似乎不大对头。
急步走过去瞅了一番,瓜倒是没丢。让他心疼的是,藤秧子被糟蹋坏了一大片子。他一时间纳了闷,不知道那做下这事的人是居于何心。
呆愣在井口旁,他不经意地往井口里看了一眼,似乎有什么花花绿绿的东西浮在水面上。昨天还清泠泠的水,会有什么呢?他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瞅瞅,确确实实有。花花绿绿的,像是女人的衣裳。他顺手拿起一个土块丢了下去,一下子就明白了,那是一个穿了花衣裳的女人。
他吓得如同遇到了老虎般,往后急退几步,一屁股蹲在地上。醒过神儿来,他就开始跌跌撞撞地往村长家里跑。人还没进门,就急赤白眼地大声叫道:
快!快!出了人命了。出了人命了!
村长闻声出来,好半天才弄明白:瓜田的井里死了人了。
村长毕竟是村长。见过大世面,一点都不着慌,稳稳当当地吩咐老汉道:
你回去守着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闯入,我去报案。
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村长就领着一群大盖帽来了。
把尸体从井里打捞上来,完全不费什么功夫。井里原本就没多深的水,尸体又浮在表面,比钓条鱼上来都容易。
弄清尸体的身份更不费周折,死者身上带着学生证,是离瓜园三里地外的B大学的女学生,名叫王蔻子。
2
王蔻子,女。二十四岁,B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法医检定,已怀有三个月身孕,系溺水而死。
3
王蔻子事件一时间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警方派出了专案组进驻B大学。B大学也组织了以校长和书记为主要成员的临时侦破小组,来配合警方的工作。
双方经过多方调研,对案子初步作出了以下推断:
一、自杀。王蔻子跟人恋爱,怀了身孕后,男友却移情别恋。王蔻子气急之下,对爱情绝望,投井自杀。
二、自杀。王蔻子利用课余时间,到酒吧或舞厅作三陪小姐,不幸怀了身孕,羞愤之下,对社会绝望,投井自杀。
三、他杀。王蔻子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该男人知道王蔻子怀孕后,竭力劝其打胎,王蔻子坚决不允,以肚子相要挟。对方无奈之下,动了杀机。把王蔻子诱骗至瓜园井口,然后趁其不备,把她推下井去。
四、他杀。王蔻子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该夫之妻发现内情后,气愤难平,自己动手或雇人将王蔻子诱骗挟持至瓜园井口旁,推下井去。
总而言之,在王蔻子事件当中一定有一个男人存在。这一点铁定无疑。有王蔻子腹中的胎儿为证。那么,找出那个男人来,便成为此案的焦点和关键。
按理说,找出那个男人,应该不是一件难事。王蔻子作为一个学生,她的活动空间和交际范围有限,只要顺藤摸瓜,问题不难解决。但实际情况是,案子很快就陷入了僵局。
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发现,作为学生的王蔻子未曾与该校任何一个男生发生过恋爱。大学生谈恋爱早已不再躲躲闪闪,更何况王蔻子已是研究生,如果她与谁有恋情的话,应该是有人知道的。但大家都未发现有关她恋情的蛛丝马迹。也就是说:B大学的在校男生已可以被排除在外了。这就有些难办了。学校以外的范围无边无际,能查的线索却只有两条。
一、信件。那男人不管躲在这世界上的哪个角落,他总要与王蔻子联络的。王蔻子作为一个穷学生,既没有传呼,又没有手机,那么就只好写信了。王蔻子的遗物当中倒是有一部分信件,但对案子本身来说没有丝毫价值。
二、电话。那男人既在校外,要与王蔻子联络,总得偶尔挂个电话吧。但,从传达室的电话记录来看,也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另外,大量的事实证明了:王蔻子其人洁身自好,极少去酒吧或是舞厅,更不曾涉足过什么三陪行当。
汇总多方情况,专案组得出结论:兔子就在窝边。具体地说:那神秘男人就在B大学内部。而且这人是有妇之夫。
警方把学校的有妇之夫们摸了个底。研究生中有,但不多。而男教师们绝大多数都是已婚者。两者合在一起,不下三百人。尽管男教师们议论纷纷,颇有微词,但事关重大,他们还是按照警方的要求,排列在学校的大礼堂里,接受了警犬的辨认。
辨认工作艰苦细致,严肃认真。人和狗都忙得不亦乐乎紧张兮兮的,结果却一无所获。所有的人都没有对上号。
4
这么一个简单明了的案子,却硬是陷入了走投无路的僵局状态,这使得警方颇为尴尬却又束手无策。专案组决定暂时撤退。一来案子的确难以往下进展,二来也给作案者制造一个错觉,让他有一个充分表演的机会。按警方的说法是:让狐狸的尾巴自己露出来。
校方领导虽然处在死者家属和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之下颇有怨言,但是出于礼节,在专案组撤离的时候,还是出来客气地相送。
谁知,就在双方负责人握手言别的一瞬间,案子出现了突破性进展。
那天,劳累了多天的警犬本已被带上了车,它突然狂吠一声,跳将下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倒了校方的领导者之一郝教授。
郝教授,男,五十三岁。曾作过王蔻子的指导教师。后自诉身体欠佳,辞去导师职务。现任系党支部书记。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郝教授虽是已婚者,但在校礼堂里列队让警犬辨认的时候,他并未参加。全校已婚男人当中未参加的有两人,一个是校长,一个就是作为系党支部书记的他。原因很简单:他们两个是王蔻子案件的校方负责人,破案工作的指挥者和参与者,所以被自动排除在外。
接下来,案子进行得异常顺利:警犬从教授的住室里咬出来了一双鞋子,而这双鞋子与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吻合。案子似乎已真相大白。郝教授直言不讳地承认现场的脚印是他留下的。也就是说,他承认他到过现场。但仅此而已。他坚决否认他杀了人。他的逻辑是这样的:
到过现场的人就一定是作案者吗?王老汉也到过现场,派出所的公安员也到过现场,都要作为嫌疑人抓起来吗?再则,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好端端地他为什么要去杀人呢?
当然,他的这些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丝毫的说服性。因为有一个问题他始终拒绝回答,即:他为什么要到现场去。
一个大学中文系的教授,一个堂堂的系党支部书记,犯不着黑灯瞎火地跑到离校几里地外的农家瓜田里去吧?而且瓜田也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时对外开放的地方,为了严防外人出入,瓜田的四周围着荆棘做成的高高的篱笆墙,要想越墙而入,显然还要费一番周
折。这对一个五十多岁,腿脚已不太灵便,骨头已僵硬的老人来说,似乎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然更不是一件必要的事。
但郝教授坚持认为:去瓜田干什么,这是他个人的隐私,他可以不予回答。只要没有做杀人犯法的勾当,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有权利到任何一个地方去,包括王老汉的瓜田井口旁。
案子就这样被纠缠住了。就像机器的皮带轮被裹缠住了一样,明明是一个很小的症结,但,硬是推进不下去了。
最后,警方决定作亲子鉴定。虽然那胎儿只有三个月大,而且早已死去了数天,成功率不高。但警方还是坚持作。郝教授的强烈抗议也未能阻止警方强制执行这一方案。
所有的人都在拭目以待。结果也很快出来了。
但事实证明,作与不作都同样地于事无补。数据显示:郝教授有50%的可能是这孩子的父亲,但也有50%的可能不是这孩子的父亲。这就使得事情复杂化了。
郝教授对警方声言:你们既然证明不了我是这孩子的父亲,就该考虑定我无罪。除非拿出新的证据来。否则,我有权拿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警方回答:我们暂时也还无法证明你不是这孩子的父亲,除非你说清楚你去瓜田井口边干什么。偷偷摸摸地闯入别人的瓜田,也不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正当权利。
于是,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了:郝教授半夜三更去瓜田干什么。
对于这一问题,警方作出了以下几点推论:
一、他去与情人幽会。他的情人并不是王蔻子。这女人现在还好端端地呆在这世界上的某个角落里。郝教授很爱她,所以竭力保护她,无论如何不愿意暴露她。
二、他去与情人幽会。他的情人就是王蔻子。王蔻子怀孕后,坚决让他负起父亲的责任,他拒不答应。王蔻子便以生下孩子来威胁他,他为了自我保护,只好把王蔻子推下井去。
三、他去交货。当然这货只能是白粉、伪钞之类见不得阳光的玩意儿。他虽然身为大学党支部书记,但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参与走私贩毒,为避人耳目,所以选择瓜田井口边作为交货地点。与王蔻子案件只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其实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四、他去接头。对方当然是台湾、美国或其他国家的敌特之类。他作为高等院校的党支部书记,自然掌握了国家的不少情报秘密。利用职务之便参与黑社会情报组织,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为避人耳目,把偏僻的瓜田井口边作为接头的地点,也不失为一个恰当的选择。与王蔻子案件毫无瓜葛。
五、他去瓜田井口边交货或是接头,王蔻子去井口边与情人幽会。双方不约而同不谋而合地走到了同一个地点。王蔻子无意之间洞晓了他见不得人的秘密勾当,为了灭口,他只得杀人。
总而言之:身为大学党支部书记的郝教授,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克服种种障碍,偷偷地潜入农民的瓜田井口边,决不是为着专门去兜兜风的,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他硬是不招认,警方也没有办法获取更多的线索。案子就在这个功败垂成的节骨眼上又一次被搁置住了。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一再提到,郝教授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潜入瓜田井口边”的。这并不是我们的擅自推测和杜撰。原因是这样的:井口在瓜田的纵深地带,而整个瓜田都被篱笆墙围拢了起来,只有一个很小的出口。而且日夜都被王老汉严防死守着,哪怕一条狗想要在大白天日里走进去都有一定的难度,更不要说有着很大块头的大活人郝教授了。想要进入瓜田,并且摸索到井口边,必须得在夜深人静,王老汉睡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这是一个充满着种种障碍和危险的。简直说得上是艰难曲折的过程。
从这个角度来考虑的话,无论是作为一个情人幽会的地方,还是作为一个交货接头的地点,瓜田井口边都不是一个最佳的选择。试想,情人幽会本是一件很浪漫温馨的事情,弄得心里战战兢兢,像作贼似的,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呢?交货也好接头也好,都要严密才行,结果却要冒了随时被发现的危险,千辛万苦地摸索到瓜田井口旁,这似乎也不合逻辑。这样说来,以上五点似乎都站不住脚。但是,如果要推翻以上五点的话,郝教授的行为又无从解释了。郝教授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去了王老汉的瓜田井口边,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他自己也承认了的。王蔻子死在了瓜田井口里,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有她自己的尸体为证。
那么,郝教授究竟为什么要到瓜田井口边,他在那儿干了什么事情,依然是问题的焦点和症结所在。
警方决定,从侧面进攻,打开这个症结。具体地说,就是暂时把这个案子放在一边,从了解郝教授的个人历史入手,看看能不能打出一个缺口来。
5
警方用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郝教授爬出娘肚子那一刻开始查起,直查到他作了他孙子的爷爷的今天,查了他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曲曲弯弯丁丁点点整整五十三年的历史。对郝教授其人得出了一个极其简单明了准确的结论。
这个结论用两个字就可以表述得清清楚楚,这两个字可以组成一个词:“完人”。虽然大家都知道有一句俗话叫作: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郝教授其人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例外。从他们掌握的情况来看,郝教授五十三年来从不曾做过任何坏事。包括最细小的一丁点坏事。(当然,对于“坏事”这个词语,我们有必要在此作一个界定。我们这里所说的“坏事”,指的不仅仅是犯法违纪,更重要的是不符合传统的道德规范。比如,随地吐痰,这是一个很细小的事情,根本谈不上违法,但大家都知道,这也算不上什么好事。既然算不上好事,那么,对郝教授来说就是坏事。既然是坏事,就坚决不能去做。我们这里所说的坏事,就是这么个概念。)
事实胜于雄辩。我们还是举出一些例子来说吧。为了使人信服起见,我们不妨从最小的事例说起。
在郝教授读小学的时候,(那时他的年龄不超过十岁),他所就读的小学附近有一个瓜园。(这是不是一个巧合呢?现在距他的B大学三里地外的地方恰巧也有一个瓜园。)当时整个社会的物质条件还很不发达,饿肚子是十分普遍的事情,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们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参与过偷瓜的行动,包括一些家庭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好,并不存在饿肚子问题的孩子,也有不少参与的。但郝教授硬是一次也没参与过,这在当时是有口皆碑的。虽然他当时是肚子最瘪的一个孩子,而且上学的时候恰恰要路过瓜园的栅栏边,每天都要忍着饥肠辘辘几次面对瓜的诱惑。
曾经有一段时间,孩子们对偷瓜的兴趣超过了对读书的兴趣,他们或是三三两两成群结队,或是互相配合组织严密,乐此不疲地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偷瓜行动的成功。辉煌的战果使得他们的小肚皮一个个被撑得圆鼓鼓饱涨涨,就像一个又一个小西瓜。于是在许多的时候,他们如同一群骄傲的小公鸡,不厌其烦地讲述着自己惊险的传奇故事。这些故
事都具有十分强烈的感染力,引得每一个孩子都手脚发痒,跃跃欲试。最后,有不少胆怯害羞的女同学竟然也参与了进去,使得偷瓜这一行为简直成了一种半公开的课外活动,连老师也防不胜防堵不胜堵,最终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乎等于默许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郝教授也没有让自己的双脚踏进过瓜田一次。
我们之所以花费这么多的笔墨来描绘与案情无关的偷瓜这一细节,是为了要告诉你:这么一件其乐无穷妙趣横生有着无穷诱惑力的事情,郝教授硬是不参与不涉足,足见他有着极强的自我约束力和极强的原则性,虽然他当时也还只是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
到瓜园去偷几个半生不熟的瓜蛋子来吃。无论怎么说都算不上多么严重的事情,但郝教授硬是不参与,因为他小小的心灵里认定了:那并不是什么好事。虽然他那时还不曾听说过刘备先生的名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但他却自觉地做到了。在以后几十年的生命历程中,他自始至终坚守这一原则,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通融和逾越。
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凭空臆断,而是有着充足的事实根据的。
比如,许多的男孩子,在十多岁的时候,都曾经躲在胡同口堵截过女同学,(当然并没有多大的恶意,只不过为了把一只小小的毛毛虫扔在女同学的身上,吓得她们哇哇大叫之际逃之夭夭。)但郝教授没有一次这样的记录。
许多的孩子,(包括男孩子和女孩子,其中以男孩子居多)都或多或少程度不等地有过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别人作业的行为,这对于读书的娃子来说似乎是极其正常而且在所难免的,但郝教授未曾有过。老师让写的东西他总是写得一字不差,老师让背的内容他总是背得滚瓜烂熟,老师让算的题目他总是算得一清二楚。
许多的男孩子,读到高中甚至初中的时候,就曾经有过给女同学写纸条或是递情书的记录,但他没有。非但如此,因为他学习好纪律好品德好而且仪表堂堂的缘故,不少的女同学曾经向他发起过进攻,但没有一个人能够攻下他这座堡垒的。倒也不是他看不上她们,他完全是为着学校的制度考虑的: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有一条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在校期间不准谈恋爱。读到大学时郝教授依然坚持这一原则(虽然一般来说大学里对学生谈恋爱已没有严格的约束)。他后来所娶的老婆还是他母亲给他张罗的。
许多的男人在结婚以前,都曾经与一个、两个或是更多个女孩子有过性关系,但他没有。哪怕与自己的老婆,他也一直坚持到洞房花烛之夜,才按既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那件事的。(当然在这件事情上所谓的“既定程序”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这就使得当时的郝教授犯了难。郝教授一直是个坚持原则的人,在原则性不清晰的事情上。他就犯难。显然,洞房花烛夜的程序性和原则性都不够强。虽然进入洞房的时候郝教授清楚地明白,法律已允许他做某些事情了,但法律允许并不等于新娘子允许,因此郝教授认为,在做一些事情以前一定得先征得他老婆的同意,这好像是最起码的原则和最基本的程序。谁知当他把问题提出来的时候,他老婆默不作声。隔了几天他出于礼节第二次提出来的时候,他老婆哼哼哈哈态度十分地不明朗。又过了更长的一段时间,他觉得他老婆应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了,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又一次诚恳而又严肃地提出了这个问题。谁知这一次他老婆勃然大怒,拂袖回了娘家,好久都不肯回来。他觉得在这件事情上自己似乎是太冒昧了。为了慎重其见,他咨询了几个德高望重的已婚同事,他们一个个笑歪了嘴巴,他才明白,在这件事情上是不可以征询老婆的意见的,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他老婆也是不可能口头答应的,但她不答应本身就是答应了。许多的时候女人们都是用“不”来表示“是”,用“抵制”来表示“同意”的,对她的尊重有时候恰恰是对她的冒犯,他应该用行动说话而不是用语言。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他和他老婆这壶水便始终没有烧开过。在此不必详述。我们此刻之所以重提这件事,仍然是为了说明:郝教授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即使在原则性不强或者根本没有原则的事情上,他也要坚持出自己的原则来。)
许多的男人甚至女人,在自己家里或者别的地方,看过一盘两盘黄带,至少也看过一两本黄书,说过一两个含荤带素的笑话,但他没有。哪怕在家里只面对老婆一个人,他也坚持五讲四美三热爱。
许多的男人或女人,曾经利用工作之便,顺手牵羊地占过公家的便宜,或是揩过单位的油。但他没有。
许多的男人或女人,在自己家里或是一些私下的场合讲过别人的坏话,或是抖落过别人的隐私,但他没有。他连自家的狗都不曾随便骂过。
许多的男人或女人,大人或小孩,曾经把在路上拣到的一些值钱的或不值钱的物品装进口袋拿回家去据为己有,但他没有。他先后曾经把在校园里拣到的六支钢笔,三支绘图笔交到学校的失物招领处,结果好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人去认领,那是别人不用了故意扔掉的。
许多的人曾经上班迟到过或早退过,要么就是在上班的时间里偷偷溜出去办过自己的私事。至少也在开会的时候,偷偷地打过瞌睡,但郝教授没有。学校里有哪一位同志的表不准了总是拿他的表来校对,因为他的表永远分秒不爽,误差几乎等于零。无论他参加的什么会,他都要做认真完整的记录,有时候会议结束以后,专职的会议记录员还要把他的笔记借过来抄录一部分作为补充。
许多的男人甚至女人在高兴或是痛苦的时候,都曾经喝醉过失态过言语过激过甚至放浪形骸过,但他没有。
总而言之一句话:郝教授永远清楚地明白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警方未曾查出郝教授做过的哪怕一丁点坏事。在他的档案上,未曾有过一丁点不良的记录。相反,他们看到了郝教授整整两抽屉的荣誉证书。(包括各个时期各种名目各种类别各种款式累计208件)。如果有谁是个荣誉证书收集者的话,那么郝教授可以提供给他五十年来最完备的资料。
让警方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简直有点不可思议的是:这么一个孔夫子般循规蹈矩墨守成规从不敢越雷池一步的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偷偷地摸索到农民的瓜田井口边干什么呢?
警方在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之后,又一次绕到了最初这个问题上来了。
现在,在弄清楚了郝教授的为人以后,警方不再拿对待阶级敌人的态度来对待郝教授了。他们和颜悦色和蔼可亲,简直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对郝教授循循善诱道:郝教授,我们相信王蔻子不是您杀的。我们相信您做不出这种事情来。但法律要讲的是事实和依据,我们恳切希望您能讲清楚您到瓜园井口边的目的。这样既洗白了您自己,也为我们的工作找到了依据。
为了表示对郝教授的信任,一个年轻的专案组成员,(大约二十二三岁的样子),又补充了一句:
我们真的相信,您到瓜田井口边绝对没干什么坏事。既然不是什么坏事情,您说出
来又有何妨呢?
出人意料:郝教授突然打破沉默,以讥诮的口吻道:
你怎么知道我去那里不是做了坏事呢?告诉你们,我恰恰就是去做了一件坏事。
专案组的成员不以然的微笑着:
郝教授还是挺有幽默感的嘛。说说看,你做了什么坏事?莫不是去偷了几只瓜不成?
听了这话,郝教授又沉默良久。末了,严肃地、认真地、一字一顿外加掷地有声地说出了一句话:
我去瓜田井口边的目的,就是为了偷瓜。
所有的专案组成员都笑了起来。场面显得轻松而又愉快,根本不像是在审理一个案子。倒象是在开一个座谈会。
在场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没笑,就是郝教授。他的两眼盯着窗外,目光锐利而又深邃,仿佛洞穿了他五十三年的生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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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郝教授的叙述。中间偶有停顿,也时而夹杂一些警方的问话。为了保持情节的连贯性和完整性起见,省略不计。)
我去那里,就是为了偷瓜来着。
你们可以不相信我,也可以讥笑我,嘲讽我。可事实就是这样子的。
我想偷瓜想了几十年了。
在我还是一个几岁的孩子时,我就想偷瓜。看到别的小伙伴蹑手蹑脚地溜进瓜园里,一身泥水地弄出一个瓜来,然后欢天喜地钻进玉米稞子里大嚼一番,我羡慕得耳朵眼儿里都想流出口水来。我相信偷瓜是这世界上最有趣儿最好玩最神秘的事情了。但我不能参与。这并非是因为我胆怯的缘故。而是因为我知道,我始终是一个好孩子。无论是在父母的心目中,还是在老师的眼睛里。
在我们兄弟六人当中,每一个人都挨过父亲的揍和母亲的骂,唯独我没有。在家里我永远是被奉为榜样和楷模的一个。念书的时候,几乎每一个孩子都被老师罚过站或是打过手板,最轻的也曾经被责骂过。可是我没有。在学校我永远是被树为标兵和样板的一个。无论是面对家长还是面对老师,我要求自己绝对不出一点差错。
我就这样完美无缺地按照严格的规定和标准的模式成长着。从小学到中学,从中学到大学,从做儿子到做爷爷,从作教授到当书记。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无论是待人还是接物,无论是从行动上还是从言语中,方方面面丁丁点点我都要求自己做到:最好、最优秀、最完美、最无可挑剔,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错和纰漏。
我真的做到了。
我因此得到了满满两抽屉的荣誉证书。那些你们都看到了。你们肯定以为我在为那些大红证书而自豪和骄傲。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了,恰恰相反。我每一天都在诅咒它们。我把它们收集在抽屉里,并不是为了要珍存,而是要看着它们一天天变黄、发霉、最终腐朽为一堆灰土。有好多好多的时候,我想用锋利的剪刀把它们裁成碎片,或者干脆用一把火把它们焚成烟尘。我相信,当它们燃烧起来的时候,一定会发出一串串噼噼啪啪的脆响,那响声一定是世界上最痛快淋漓的音乐。可是,每一次,当我要动手的时候,我就心里空荡荡的。我觉得那些证书仿佛就是我自己。有它们存在,我才能够判断和证明我是谁,毁了它们我将是个什么东西呢?
这个问题如同一条毒蛇,死死地缠绕着我,使我无法摆脱。因此,没事的时候我常常整晌整晌地对着那些证书发呆。我搞不明白:我和证书这两者之间究竟谁是主体,谁是客体。除了那一沓子证书以外,我找不到自己曾经活过的痕迹,也找不到我依然活着的证据。就像一枚钱币只有正面却没有背面,一个人只有脸却没有后脑勺一样,这太荒唐了。我感到十分恐慌和害怕。我得证明我活着呀。拿什么证明呢?
我苦苦地思索着,快要为此而发疯了。有一天,我忽然想,那就不妨作一件坏事吧。一件货真价实的坏事。如果那些荣誉证书相当于一枚钱币的正面的话,那么一件坏事就相当于它的反面了,有了正反两面,才能使这枚钱币完整真实地存在。我知道,这是一个刁钻古怪不可理喻莫名其妙的想法,可是这想法是那样真实,那样不容置疑那样令人兴奋。对它的可行性我已不再感到怀疑,我感到茫然的是:要做怎样一件坏事呢?要知道我是什么坏事都不曾做过的呀。这个问题折磨得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独步在校园里,一圈又一圈,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如同一头磨道里的驴子,急得团团转,却又无所适从。
有一天黄昏,我一个人步出了校园,漫无目的地也不知道要到什么地方去。很偶然地,走到了王老汉的瓜田旁。(当然我是最近才知道那种瓜的老头姓王的。)我忽然强烈地渴望进去偷个瓜出来。虽然那是个很荒唐的念头,但,在那一刻里,我被那个念头攫住了,如同魔鬼附了身一般。我怎么都不能抗拒。
我在瓜田附近徘徊了好久好久,跟自己作着殊死的搏斗。最终,我还是屈服了。决定就依自己这么一次,做一回坏事。我想,这世界上的许多坏事都被别人做了:有人杀人,有人纵火,有人走私,有人贩毒,有人拐卖人口,有人强奸妇女。许多人虽然没干过这么严重的事情,但至少也干过偷鸡摸狗(偶尔也偷偷女人)的勾当,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偷一次瓜呢?难道做坏事偷东西是别人的专利不成?一个人一辈子不做一件坏事,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呢?至少是对不起警察吧?如果全世界的警察都失了业丢了饭碗,那可不是一件小事情,怕是要引起世界大乱的。
但那看瓜的老汉总也不睡觉,过一会就从棚子里出来转悠一圈。我就蹲在栅栏边静静地守候着。瓜田里的灯终于熄灭了,我确定老汉睡着了以后,就悄悄地摸了进去。一下子就惊呆了。世界上居然有这么神奇的地方吗?一个又一个圆滚滚肥墩墩的西瓜藏头露尾地躲在藤秧旁绿叶下,像一个个调皮的小肥猪,哪一个都很可爱,哪一个都够漂亮,一时间我有些下不了手,不知道要带走哪一个才好。(皇帝面对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是不是也有这种疑虑呢?阿Q先生在这一点上就比皇帝从容得多了。面对未庄的女人,他游刃有余地喜欢哪个是哪个)受了阿Q先生的启发,我也潇洒地从容了一回,喜欢哪个是哪个,顺顺当当手到擒来,抱了一个肥头胖脑的家伙出来。第一次偷瓜宣告成功。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这次偷瓜之所以马到成功旗开得胜,得益于我读小学的经历。那时我虽然没有亲身参与过偷瓜行动,但我无数次听小朋友们讲过其中的细节。每一次都听得不厌其烦直往喉咙眼里咽唾沫。那时我觉得世界上最好听的故事就是偷瓜故事了,简直比大闹天宫还要精彩。这些故事我曾经在梦里品咂体味过无数遍,几十年后的今天,终于能够亲身经历一番,而且又一举成功,这使我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快乐和满足。)
尽管我的手被荆棘划出了几道血口子,身上也弄得满是泥土,鞋子也险些弄掉了,但这一切都抵挡不住我激动难耐的兴奋。我说不出来自己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但那种感觉的确是太妙了,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是不可能知晓的。我想瘾君子吸毒时飘飘欲仙的
感觉大抵也不过如此罢了。
糟糕的是:自从有了第一次以后,我就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了,隔三差五就想去偷一次。老天作证:偷来的瓜我并没有吃掉。我总是在第二次去的时候把第一个带去,原封不动地放在原来的地方。有两次,我去了半天,却怎么也找不着原来的位置了,动静弄得大了些,险些被王老汉发现,幸亏我动作机敏,才安全撤离了出来。
我知道,常在河边走,不能不湿鞋。我对自己说:再也不能这么干下去了。让别人知道了太荒唐了。但我已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了。这行为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感。是我今生今世都不曾体验过的,哪怕在老婆的床上。
每一次把西瓜带回来的时候,我总是把它藏在我办公室里间的卧室里,用一块细软的绸布轻轻地、一点一点地擦拭,然后一遍一遍地亲吻。说来也许你们不相信:有时候睡觉时,我甚至把它搂在怀抱里。我对着它一遍又一遍地喃喃细语:仿佛它是我最亲爱的宝贝。这世界上有人拿狗当宠物,有人拿蛇当宠物,我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拿一只西瓜当宠物,而且这西瓜必须是千辛万苦偷来的。有一段时间,我觉得一定是自己的神经出了毛病,便偷偷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说我一切正常。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一定是着了魔了。为了杜绝自己偷瓜的念头,我买来大堆的西瓜放在屋里,告诉自己说:你不需要去偷了。可是不行。如果想偷而不去偷的话,我会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像一只疯狗一样,在屋里蹿来蹿去,搞得满身大汗的。在那一刻,我觉得生不如死。仿佛瘾君子犯了毒瘾似的。于是,我只好向自己妥协:告诉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可是,到了下一次,我又会对自己说:偷一个瓜算什么罪过呢?况且我也没有把瓜吃掉,总是完璧归赵。这妨碍了谁的利益呢?我一辈子小心谨慎地做人,什么坏事都不曾做过,偷几个瓜玩玩不算过份吧?况且又不是真偷。说到底这不过是个游戏而已。这样一想,我便偷得更加坦然更加理直气壮了。而且愈偷愈想偷,愈偷愈会偷,愈偷愈觉得其乐无穷,愈偷愈不能罢手了。我沉浸在偷瓜的乐趣中,连书记都没心思作了。作那个劳什子书记有什么乐趣可言呢?哪像偷瓜这样有声有色有泥有水有形有体有滋有味的。偷!我怎么能够不偷呢?
你知道,西瓜是不能久存的。有时候,过个三天五天的,那西瓜就不能再放了。我就拿了去,偷偷地放进瓜田里,然后再偷一个出来。
一段时间以来,我乐此不疲地干着这种偷窃的勾当。我深深地沉迷在这种游戏之中,流连忘返不能自拔。就像一个孩子沉迷在他的玩具中一样。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而且愈来愈不可救药。危险和阻力越大越要去偷,如果哪一天王老汉恰好不在,瓜园里没人看守,我反倒非常沮丧,完全没有兴致再偷,只好空手而返。(当然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少的,大多数情况下我的运气是好的,能够碰上王老汉。当然我说的碰上并不是面对面,而是我能看到他,而他却完全发现不了我。有时候,我故意弄出一些动静来,把王老汉引逗得团团转却又不得要领,他毕竟是近七十岁的人了,怎么着也玩不过我的。况且我在暗处而他在明处。他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的一切他却无从把握。看到他睡下了又起来,起来了又睡下,像一个被遥控的玩偶,我便开心得要死。你们知道,我是从来都没有按照自己的心意玩过的。现在能够玩玩,我为什么要放弃呢?)
那一天晚上,当我偷偷地抱着一个西瓜潜出瓜田,正要长长地舒一口气时,突然看到一个人定定地站在我的面前。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你知道那人是谁?王蔻子。
7
提到王蔻子时,郝教授的叙述显得艰难而吃力。他炯炯的双目变得凄迷而渺茫,仿佛笼着一层雾。他试图穿透那层雾来使某些东西清晰地突现出来,但又力不从心,便用大段大段的沉默努力捕捉着什么。
所有的专案组成员都兴奋得如同发现了猎物的警犬,睁圆了眼睛,支楞起了耳朵。在绕了一个天大的圈子以后,郝教授终于肯把自己和王蔻子联结起来了。当“王蔻子”三个字从他嘴里吐露出来的一瞬间,谜底似乎已经揭晓。大家都在期待着一个精彩的故事,而且有理由认为,那应该是一个由爱情包装起来的凶杀故事,惊世骇俗。精彩迷人。
(以下是郝教授的叙述。时而流畅,时而滞塞。时而像是在给别人讲述一个悠远的往事,时而又像是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为了便于阅读起见,我们删除了其中一些无关紧要的枝节。)
8
王蔻子其人我认识。我所谓的认识也仅仅只能从三个角度来说:她是我的学生。她名子叫王蔻子。她的学习成绩不坏。仅此而已。可是那一时刻我突然发现了几个重要的情况:她是个女人。她是个美丽的女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她是个乳房挺拔让男人难以抵挡的充满诱惑力的女人。
她面色苍白,双眼凄楚,如梦如幻似云似雾。我觉得站在我眼前的就像一个从聊斋里走出来的女仙。那一刻,我突然好想把她揽入怀中啊。上帝作证,我以前从没发现过,原来女人可以这般美丽这般可爱这般诱人。我感到奇怪:我为什么从来都不曾感知过这一点呢?我顾不得多想别的,只想立时就把她揽入怀中,亲吻她红润颤抖的双唇,还想解开她的衣衫,亲吻她美艳绝伦的双乳。(我是从骨子里头就一直这么混蛋,还是突然之间变得这么混蛋了呢?)我差一点就要抬起手来了。她就站在离我不到一米远的地方。可是,当我要抬起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手上沾满了泥巴,而且有一处被荆棘划破,淌着血。我的浑身上下也满是泥水,最要命的是,我的手上抱着一个西瓜。也就是说,站在王蔻子面前的,已不是往日那个满腹经纶的郝教授,也不是那个德高望重被众人仰慕的郝书记。而是一个小丑,具体地说,一个偷瓜的贼。我怎么能够抬起那双肮脏的手,去亲近在我眼前冰清玉洁像圣女一般的女人呢?(也就是那时那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一个天生的伪君子)
站在王蔻子的面前,看着手中捧着的西瓜,我忽然有一个强烈的渴望:把自己的偷窃勾当讲给王蔻子听。自从我开始这种偷窃行为以后,我还没有告诉过任何一个人。心中窝藏着一个巨大的快乐,却没有人跟你分享,这种快乐就未免逊色了许多。我早就想讲给人听了,可是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现在,王蔻子就站在我的面前,我的手中抱着我的证据,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绝妙无比的机会。我不想放弃,于是我像一个不折不扣的无赖那样恶作剧般地告诉她说:
王蔻子,你都看见了。我偷了个西瓜。偷来的西瓜个儿大又新鲜,最主要的,不用花钱。不用花钱就能弄个西瓜来尝尝,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王蔻子呆呆地望着我,仿佛从来就不曾认识我似的。
我又一次涌起了想要拥抱她亲吻她的冲动。(混蛋!)可是,一个小偷,一个贼,怎么配呢?连想想都是一种亵渎吧?(伪君子!)为了赶走这冲动,我急忙转身准备逃开。
这时,我忽然听到王蔻子开了口,她似乎很犹豫,又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像是试探又像是恳求地说:
“你愿意吻我一下吗?”
上帝作证!这是我今生今世听到的最为悦耳动听的声音了。如果这个声音能够在我的耳畔重现,我愿意拿生命作代价去交换。那是怎样一个时刻怎样一种情景啊?想一想我就会眩晕。天苍苍野茫茫,朦胧的月色笼罩着一个美丽的姑娘,暖风熏人空气如洗,传来姑娘娇娇软软的轻语:“你愿意吻我一下吗?”愿意吗?愿意吗?愿意吗?我在心里一千遍地问着自己,一千遍地回答:愿意。愿意。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呢?
月光下的王蔻子如同一个美丽的小精灵,她冰清玉洁的身体就像一幅立体的画,绝艳地铺展在我的眼前。只要我在她的唇上轻轻地吻一下,她就会被一把点燃。那熊熊烈火燃烧起来的时候,一定会哔哔剥剥作响,把我生命的每一个细胞都燃烧成舞动的火蛇,然后我们化作一缕轻烟乘风而去直上云霄,成为云中仙雾中神。这该是多么妙不可言的事情啊!我想象不出来,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与此相媲美。
可是,作为一个大学教授,作为一个党支部书记,作为一个为人表率的导师,作为一个有家有室的有妇之夫,我却去吻自己的女学生,我怎么能承担得起如此巨大的过错呢?我已经犯了一个偷窃的罪,还要再犯一个更严重的错误吗?于是我很正派很君子地说道:
“不愿意。”
当我说出这句话来的时候,王蔻子痴呆呆地望着我。她的表情由凄楚变为绝望,又由绝望慢慢地转为平静,最后一点一点变成了空洞。那时那刻的她,如同一个空荡荡的影子,飘飘欲仙,超凡脱俗。那是怎样一种销金蚀骨的美啊?面对这种美,没有哪个男人能够长时间地抵挡。当然,包括我。
然而,我要抵制。便转过身大踏步地离开了。
准确地说,是逃开了。如果再多呆一分钟的话,我就会忍不住去吻她饱满丰润的双唇。吻了她的唇,我还会去吻她的双乳。吻了她美丽的乳房后,我就会忍不住想把她整个人都搂进怀中。再然后,我就会恨不得把她一口吞进肚子里去,慢慢地消化掉,让她融进我的血液里。
此时此刻,我忽然发现:我不仅是个混蛋,伪君子,而且是个标准的流氓。我是什么时候堕落成一个流氓的呢?这种卑鄙无耻的下流意识是在一瞬间滋生出来的,还是早已就偷偷地潜藏在我的意识深处了呢?我弄不明白,也说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必须逃走。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至于王蔻子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夜幕下的瓜田里,我在那一刻里连想也没想过。我还来不及从那种惊遽状态里醒过神来。
回到学校,像往常那样,我把西瓜放在办公室的里间。然后洗了一把脸,用毛巾掸掸身上的灰土,换上干净的皮鞋,又对着镜子正正衣冠,打好领带,给头发涂上摩丝,使自己还原为郝教授。再然后,就拿起公文包回家了。我安安静静地躺在老婆的身边。却整整一夜都不曾合眼。
那一夜,我忽然觉得我已经躺在那里几千年了。那张床也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了。我躺在那里,由一个鲜活活的小伙子,变成了面色苍白畏首畏尾的小老头,然后又变成了老态龙钟行将就木的老朽。再然后,我身上的最后一点血脉也都耗尽风干了。我萎缩成了一具枯瘦干瘪的木乃伊,却依然躺在那张床上,这太可怕了。我忽然间再也不能容忍这么不死不活地躺下去了。(是因为再也躺不下去了,我才会去偷瓜的吗?鬼知道。)可是王蔻子呢?作为一个青春妙龄的女孩子,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夜幕下的瓜田里呢?而且是孤单单的一个人。这个问题终于在深夜时分如期而至,紧紧地攫住了我。这一次我无法再逃开了。
在黎明前整整四个钟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想:王蔻子她到瓜田里去干什么呢?她也是去偷瓜的吗?她也爱上了偷瓜这一游戏吗?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们会不会成为一对配合默契的搭档?如果我们真的成了一对搭档(偷瓜的搭档而不是别的什么学术合作的搭档),这将是多么有趣而又激动人心的事情啊!我们的关系将发生质的根本性的(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不再是她的导师,她不再是我的学生。我们共同拥有一个秘密,而且是一个见不得阳光的摆不上桌面示不得人的秘密。具体地说:我们共同沦落成了一对偷窃的“贼”。这是一种多么巨大的幸福啊!既然我们共同沦落成了“贼”,既然我们可以在一起偷瓜,什么偷不得呢?我决定,第二天晚上就到那个瓜园里去,如果碰到王蔻子,我就毫不犹豫地把她搂在怀里,先亲吻她的双唇,再亲吻她的双乳,如果她不同意那也没什么。一个偷瓜的贼,还怕被女人拒绝吗?如果她同意,那更好,我就好好地亲吻她一番。或者干脆,拽掉她的衣衫,把她小神妖一样的身体整个地搂在怀中,让两个人的心一起跳动,跳出魔鬼的节拍。让两个人的血液融在一起流动,激出惊涛骇浪,把整个世界都淹没掉。一个人,能够深更半夜偷偷地潜入农民的瓜田里偷瓜,别的什么不能干呢?别的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呢?这样想着的时候,第二天已经来临了。是一个阳光灿烂好得不能再好的日子。
在这个好得不能再好的日子里,我怀着好得不能再好的心情去参加了一个会议。当然这是一个糟得不能再糟的会议。整个会议期间我都没有作记录。我一直在一心一意地等着黄昏的到来。我相信,月光下的精彩正在一步一步向我走近。
可是。没等会议结束,就被叫了回来,说是学校里死了人。我万万料不到的是:死者竟然就是王蔻子。
9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警方作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证明郝教授所说的一切均属事实。校方也从微机中查出了王蔻子留下的遗书。但遗书中仅有一句话: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
汇总各方情况,警方对此案最终作出以下结论:
王蔻子之死系自杀。她自杀的原因是失恋。
10
郝教授被无罪释放。
郝教授回到家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一把火把自己的208件红彤彤的荣誉证书烧了个灰飞烟灭痕迹不留。而且从此变得有些神经质。无论见了谁他都要问人家三个问题:
一、王蔻子那天晚上为什么会提出来让我吻她呢?
二、如果我真的吻了她,她还会去投井而死吗?
三、我拒绝她的要求究竟是对还是错呢?
起初人们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一遍又一遍地引诱他述说当时的详细情况。后来,大家都不再提起这件事了。郝教授自己一提起来,别人就搭讪着走开,弄得他像被狼叼走了儿子的祥林嫂似的。
可是这三个问题纠缠得他无法安宁。他像着了魔般地想要弄明白这些问题的答案。于是他只好又去找了心理医生。医生对他的问题作了以下分析:
王蔻子系因失恋而死,这已经是作了定论的。她失恋以后,对这世上的所有男人都死心绝念,准备以投井的方式了结一生。可是,对生命的本能留恋,使她在去赴死的最后时刻仍然心存犹豫。(一个活生生而且又十
分年轻的生命,对于死的犹豫显然是可以理解的)恰在此时,她遇到了郝教授。当然,那时,对王蔻子来说,郝教授仅仅是个男人而已。于是王蔻子对自己说:如果我遇到的这个男人肯吻我一下,我就活下去,否则,就死心踏地去死。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推测。另一种可能是:
王蔻子在心里也是喜欢郝教授的。郝教授虽然年过半百,但英俊魁梧仪表堂堂,又作过她的指导教师。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在女人的眼中自然不失其魅力。虽然王蔻子准备为了另一个深爱的男人去赴死,但并不妨碍她渴望郝教授一吻,而且又是在赴死前这一极其特殊的时刻里。
无论怎么说:郝教授“吻”或者“不吻”,是导致王蔻子决定“死”或者“不死”的一个关键因素。虽然这是一个极其偶然的突发性因素。但这个世界上什么不是偶然突发的呢?生命本身不就是一连串偶然的结果吗?一对男女在一个偶然的时间里相识,在一个偶然的地点结为夫妇,然后在一个偶然的时刻里由于一段偶然的激情,孕育出了一个偶然的结晶。再然后,由于一个偶然的因素结束掉,这不是很正常吗?
也就是说:(当然这一切都是那个心理医生的臆测)王蔻子在去赴死的最后一刻,遇到了她生命里的最后一个男人郝教授。在生与死的最后迷惘里,她把抉择的砝码押在了郝教授的一吻上,就像许多情况下,我们所做的那样。
不是吗?许多的时候,面对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我们无法用逻辑或是理性来解决问题,于是只好使出最简单也最无奈的办法:拿出一枚硬币来,以投币的结果来作出决定。当那钱币落地时是正面,我们便这样做;如果是反面,我们则那样做。而钱币是正面还是反面,那是由上帝来掌管的。
也就是说:在王蔻子投井前的最后时刻里,郝教授很偶然很荣幸地充当了上帝的角色。(当然,他并不自知)虽然王蔻子的死有着充足的理由,那理由与郝教授毫不相干,但郝教授充当了她死亡的最直接诱因。就像一个人准备好了炸药包,也安装好了导火索,而郝教授却在无意间用一根小小的火柴引爆了它。
换言之,如果郝教授当时吻了她,也许就熔化了她心中的那砣冰块,从而把她从死神那里拉回来。
那么,现在就剩下第三个问题了:郝教授拒绝王蔻子的要求,是“对”还是“错”呢?郝教授觉得他一生都被“对错”这两个字纠缠着,却永远都计较不清。而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想要活得清清楚楚,黑白分明的啊。但心理医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却是模棱两可,令郝教授非常不满意。医生是这样说的:
这个世界上的许多问题是无法用“对”或是“错”来回答的。你可以说一个人活得很快乐或是很痛苦,也可以说一个人活得很成功或是很失败,却不能说他活得很正确或是很错误。上帝在创造人类的时候,没有制定过有关的细则,这不知道是上帝他老人家的疏忽还是他的高明。
郝教授听得一头雾水莫明就里。只好长叹一口气,然后再感慨一句:
“人生中的有些错误你如果不去犯的话,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啊。”
谁也不晓得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提出来要跟老婆离婚,而且态度十分地坚决。谁都知道,他们是一对从来不曾红过脸的恩爱夫妻啊。
大家都说,他老了。怕是开始糊涂了。
11
跟王蔻子谈恋爱并导致她怀孕的那个男人是谁呢?又是不是由于这个男人而使王蔻子走向那口井呢?这至今仍是个谜。不过曾经关心和议论过这件事的人们由于工作和生活的繁忙和沉重都慢慢地将这件事淡忘了,只有郝教授总在思考着那道“吻”与“不吻”的难题,王蔻子的形象自然常在他眼前出现。
责任编辑张守诚
插图北木